衡陽通報領導幹部“提籃子”典型案例:當“中介”獲利千萬

新華社長沙4月9日消息,插手工程建設等事項,幫助親屬等承攬項目,自己從中拿到幾十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的“好處費”……近日,湖南省衡陽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多起利用領導幹部職權或職務影響“提籃子”謀私利的典型案例。

其中,原衡陽市農業委員會(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顏橋生擔任衡陽縣委常委、副縣長期間,在聯勝路融資項目、清江中路東側2號地塊融資開發項目中,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高保證金門檻等方式,幫助包括其弟弟在內的他人獲得項目開發權。顏橋生在這兩個項目中分別非法獲利2100萬元和1060萬元。

衡陽市下轄的耒陽市經開區原主任、原黨工委副書記谷文仕明知譚某某無工程施工公司及相關資質,仍為其承攬項目提供幫助,讓其掛靠或推薦的公司順利中標,並在項目施工、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譚某某150萬元。明知劉某無建築類企業相關資質,仍同意並指定由其違法掛靠的公司承攬耒陽市電子商務孵化園項目,收受劉某32萬元。

鄒愛民擔任衡陽祁東縣副縣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期間,為祁東旭東水泥有限公司在企業改制、土地變性、發放淘汰落後產能政府獎勵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公司實際控制人唐某某145.2萬餘元;擔任衡陽市衛生局副局長、局長、市衛計委主任期間,為多家醫院在設置、驗收、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現金共計31.5萬元。

(原題為《充當“中介”獲利千萬 湖南衡陽通報多起領導幹部“提籃子”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