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手表決】消費者最討厭4S店的十大行為


自打買車開始

消費者就與4S店產生了很多的聯繫

選車、購車、提車、保養、維修、二手車置換

可以說4S店的服務

已經涵蓋整個車輛的使用環節

可各家4S店的水平參差不齊

套路也不少

以下20種4S店的坑爹操作

你最痛恨哪些?

【舉手表決】消費者最討厭4S店的十大行為


1.銷售欺詐,與宣傳不符

訂車時銷售顧問說中央電子差速鎖是標準配置,而實車上卻沒裝;買車時,新能源車企信誓旦旦地宣傳續航里程400km,可自己的車充滿電只能跑200km,續航里程明顯縮水;零利率購車,買車不成反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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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車輛配置、功能描述、金融政策與4S店及廠家宣傳不符,涉嫌欺詐消費者。

2.低配車當高配賣、二手車當新車賣

同一款車往往都有好幾種不同的配置,每個廠家都是如此,有些甚至多達數十種配置。買的是中配車、提的車卻是低配,原來交車單就寫得很模糊,根本看不出是哪種配置。為了利益,4S店低配車當高配賣、二手車當新車賣已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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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沒有告知車輛的真實情況,有意隱瞞,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以根據該法律第五十五條規定,向4S店進行索賠。

@寶馬,退一賠三請了解一下。

3.4S店變相收費、價格不透明

汽車經銷商,在指導價和實際售價間“水分”較大,價格不透明。如果是同一城市的4S店,同款車型售價明顯較低,那就要注意了,這麼優惠的車價可能是不包含強制裝潢,或者只有貸款購車才能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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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個“噱頭”麼!


4.銷售、服務承諾不兌現

訂車時銷售顧問承諾一週後提車,結果一週後車還沒到、車輛到店卻剮蹭了,硬是拖了一個多月才提車。購車時承諾的服務、贈品不兌現,說好的送腳墊,提車時候卻沒有;買了幾千塊的售後保養卡,用的時候卻說項目不在卡券的使用範圍內,不少耗材和工時還需要另外再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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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合同裡一定要約束清楚,什麼時候提車、贈送物品是什麼、相關服務的內容時間也不能含糊,不能按時提車該如何賠償。

5.4S店服務態度差

進店諮詢購車,銷售人員卻愛答不理,甚至不提供茶水服務,問車優劣、競品對比,知道的還沒消費者多;買車多問幾個問題,還要遭白眼;維修服務態度蠻橫,等待半個小時竟無人接待;動不動就是:這個問題修不好必須換;我的車有什麼問題,怎麼處理的?說了你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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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就享受這樣的服務?!那不是買罪受!


6.訂金不退

買車前承諾訂金可退,交錢後4S店給車主辦不下來貸款,結果卻被告知訂金不可以退。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不能輕信,一定要在籤合同時把承諾寫進去,否則沒有證據,可就申訴無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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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品牌4S店,靠收訂金活著?

我國《擔保法》、《合同法》已經作出明確規定:消費者繳納訂金以後,如經銷商超過約定日期提供車輛,或者是以無車為由拒絕提供車輛時,經銷商需承擔違約責任,即雙倍返還訂金給消費者。


7.強制貸款購車

“最少貸款1年,貸款2年才能享受那個配置、必須做分期!”購車時消費者被強制貸款購車,僅因為貸款產生的金融服務費就好幾千塊,而且一般貸款金融會自動選擇先息後本的還款方式,也就是說一旦貸款產生,第一時間會扣掉貸款期利息,哪怕出門就還清貸款,整個貸款期限的手續費已經被收取!金融服務費+貸款利息,利潤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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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買車,這些利潤豈不是賺不到了?


8.強制保險

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車價也大幅下滑,不少車商利潤不斷受挫,於是紛紛增加購車條件“打劫”消費者。“保險公里經理來購車,一樣要買保險!”4S店強制捆綁銷售保險,以便從中獲取更多的回扣和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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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強制上牌

“全款購車可以選擇不在店內上牌,但貸款購車必須在店內上牌。”在售前服務滿意度走訪調研中,目前大多數4S店都會將強制上牌作為貸款購車的附加條件。可4S店內的上牌費可不少,800-1500元不等,不同品牌同一地區價位也並不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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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車主自己上牌,也就200元左右,這不明擺著,宰你沒商量!


10.強制加裝潢、加價

這類車多為新車或熱門車型,如果想要提車就必須要選購裝潢禮包!但“加價提車”真的是貨源緊俏嗎?更多的是一種飢餓營銷手段。裝潢、加價的費用一般也不計入車輛價格種,所以沒有發票。4S店多掙錢,還少上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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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續保押金難退還

經銷商借代辦貸款的名義向消費者強制收取續保押金,強制消費者在貸款期間在自己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否則不予退還續保押金。續保押金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這就是個騙局,更是4S店增加營收的渠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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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質押合格證

車輛合格證相當於車輛的“身份證”,有些4S店由於資金緊張,在消費者購車時車輛合格證仍抵押在銀行,交車後如4S店不能儘快對車輛進行解押,將會導致車主不能辦理車輛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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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維修技術不過關,多次返修

車無完車,難免出問題,可因為4S店維修技術不過關,頻繁返修,來來回回為了一個問題,一直修一直壞。時間精力都花修車這事上了,嚴重影響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有修車是故意留毛病,讓車主不斷返修的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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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買車是為了修的?那開汽修廠更直接!


14.維修時間長

事故追尾,車放在4S店修了快半個月,還沒修好,也不提供代步車。這種情況很常見,但三包法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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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配件等待時間長

換個零件無庫存,4S店說需要訂貨,結果一等就是好幾周。如果是換髮動機、變速箱這樣的大件,讓你等1-2個月更是普遍。要是遇到快到質保期的維修,等配件等出了質保期,這又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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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S店、廠家推諉扯皮

消費者在用車過程中遇到車輛問題,比如油箱滲油、變速箱異響等問題,很多車主反饋給廠家,廠家就讓車主進4S店檢測,檢測結果就是正常的,再開一段時間看。結果使用一段時間後,問題再次出現,廠家還是要去檢測,結果依舊是正常。4S店與廠家相互踢皮球,可就是不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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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質保期內索賠困難

汽車在質保期內出現故障或損壞,車主可以向4S店提出索賠。但索賠手續繁多,4S店多級審核、理賠過程也不斷讓車主提交”文件、相關證明”。即便是質保期內,消費者的索賠也很困難,明顯處於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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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質保期臨界點出現重大質量問題

真的就這麼趕巧?有些車輛的變速箱機電單元故障、轉向助力失靈,甚至是正在駕車時毫無徵兆地出問題。去4S店修理,可偏偏剛過質保期一個月,上萬的維修費都要車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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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修期只是車廠對於車輛出現故障後,予以免費維修的承諾。因此,並不意味著車輛超出保修期後,車企就可免除對產品質量所應承擔的責任。


19.4S店過度保養

汽車被過度保養的事情並不少見,其中清洗油路、清潔剎車盤等保養項目都是維修站多賺錢的伎倆。汽車裡程數的保養項目是根據汽車的自身特點及性能等綜合因素制定的,很多維修站往往以中國環境差等藉口忽悠消費者提前保養或增加不必要等保養項目,致使消費者支付不必要的費用,加重用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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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店內銷售假配件、以次充好

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維修時,消費者往往會去4S店,認為4S店值得信賴,使用的零部件均是原廠件。然而大多數消費者對維修汽車並不懂行,汽車4S店便有可能採用遠遠低於原廠零部件價格的副廠件或舊件以次充好維修汽車。但在結算時4S店或保險公司都是以原廠零部件價格進行核算。還有行車記錄儀、腳墊、太陽膜,從某寶買來再來賣高價,有的甚至影響健康以及生命安全!


【舉手表決】消費者最討厭4S店的十大行為


“買車走人,修車坑人”。作為消費者,最痛恨4S店的十大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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