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小產權房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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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產權房這個問題,大部分人的建議是“不要買”,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辦不下來房產證,房子怎麼住都不是自己的,但是也不是所有小產權房都不能考慮。

首先我們明確一個問題,市場上為什麼會有小產權房存在呢?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房價動輒上百萬千萬,平常的工薪階層並不能負擔得起。而小產權房比“市場價”低很多,有些在一線城市打拼多年,並且有長期定居的打算的人,不想租房被房東趕來趕去,“購買”一套小產權房至少會有一套安定的住所。或者具有一定資產的成功人士,想要投資房產,但是並無在一線城市購房的資質。“小產權房”價格低廉,總房款投入小,現在一線城市租金正出在快速增長階段,“購買”後再以市場價出租,可實現一定收益。

但是對這兩類人來說,“小產權房”雖然低價、誘惑大,卻都不太靠譜。人們主要擔心的是,這種“非法”建築,一旦政府要拆遷,房子沒了,錢卻花了,一線城市的漂漂族們依然沒有房子,投資客甚至連本錢都沒有賺回來,豈不可悲。

但是為什麼我還說有些小產權房可以考慮呢?先普及一個小知識,商品房滿足上市交易的基本條件是擁有齊全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最後下來的一個證,只有這個證齊備了,商品房才可以買賣。

所謂小產權房,一般指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小產權房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就是無法上市買賣。《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那麼如果一個“小產權房”,其他四證齊全,也就是說通過了政府的建設許可,那麼這種樓盤是絕對不可能隨隨便便就被拆的,即使國家需要徵用土地,也會賠償相應的補償款,“購買”此類房源的人,也會得到相應的利益,這與房產證的權益是相當的。

需要注意的是,此類樓盤需要跟開發商簽訂《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合同中需註明“購買者”均對房屋擁有與開發商一致的使用、租用、經營、轉讓等業主自主權限,並且寫明年限,一般是四十或者五十年。有了明晰的合同,那麼四五十年的使用權都可以得到保障,這樣不管自住還是投資就完全沒有後顧之憂了。

近年來,國家強調推動“租售並舉”,這種四證齊全的“小產權房”完全符合租住40年、50年的條件,未來很有可能成為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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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經驗談


最近,關於小產權房徹底涼了的消息又刷屏了。因為廣東省發佈了一份文件,裡面提到以後住宅類小產權房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也就是說小產權房再想通過不動產登記實現轉正的希望徹底破滅了。其中,都會產生哪些影響呢,我展開說說。


在這裡,再給大家解釋一遍啥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非常便宜。但是它沒有完整的產權,只有房屋使用權,拿不到房產證,也就不能像商品房一樣,抵押貸款或者正常交易。


其實我之前就一直跟大家強調,不能買小產權房,有這麼幾點原因:

一,有政策風險。大多數小產權房都屬於違法建築,現在深圳、東莞等各大城市都在大力推進拆除違法建築的工作,所以小產權房一直有被拆除的風險,而且它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被拆除,你未必能得到拆遷補償,很可能錢就打水漂了;

二,配套不完善,質量難以保證。小產權房大部分都是由農民自建的,自然沒有正規開發商蓋的質量更有把控,很容易出現問題。比如說沒有鋪設燃氣管道,經常出現斷水斷電等等,這些問題都會直接影響我們的居住使用;

三,流動性風險。小產權房雖然看起來便宜,但是沒有房產證,如果想變現,既不能辦理抵押貸款,也不能正常交易,流動性很差。

四,沒法落戶口。因為小產權房是沒有產權證的,沒有產權證就不能把戶口落在房子上,沒有戶口,就不能享受當地人的福利待遇,將來孩子上學也是個問題。



小司聊理財


我認為未來小產權房有3種可能,和大家探討一下,歡迎評論區吐槽。

1、改租賃住房

2017年開始,租賃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租購併舉”、“租售同權”也是在此時提出,而更讓業界感到驚訝的是,2017年8月國土資源部提出“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旨在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

儘管官方對於“小產權房該租賃住房轉正”闢謠,但這或許是小產權房未來的一條路!



2、小產權房轉正

上面說了,官方一再闢謠小產權房轉正問題,大概率是因為沒有找到合理、合法、合情的方式方法讓其轉正!

但無論如何,未來對於建成已入住的小產權房都會有一個合法的定位,或許是補交土地出讓金……



3、拆遷

這可能是小產權房業主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但確實也有可能。小產權房不僅是沒有合法的手續,建築質量也有待考證,如果小產權房佔用的是城市核心區域,拆遷只是時間問題,只不過補償標準不好確認。

如果給小產權房的命運一個時間節點,可能會在房產稅出臺前有一個定論,只是可能而已。


瘋狂太原人


存在即合理。客觀上小產權也為解決居住條件做了一定的貢獻,特別是深圳小產權房,伊始之初,就起到了解決居住的作用,只是後期供需不平衡帶動了一部分人投機來投資小產權房。

未來的出路不外乎幾個,一是置之不理,保持現狀,第二是沒收,針對侵害到國家利益的小產權房予以沒收,也進一步打擊了小產權房的建設,第三,有限度的確權,針對歷史性原因和現實,對一部分建築質量合規,土地性質清晰的小產權房予以確認權利。

不管如何,小產權都是不合法的存在,在購買前多留意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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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房產網


從房地產走向市場開始,房子的類型,選擇的餘地有很多種,今後也是,有資金能力的去買什麼房,缺資金的買什麼房,買不起的房的住什麼房,國家都有安全,目的就讓大家都有住有所居。

蓋房無論你是蓋大產權的房,還是蓋小產權的房,都得要確保質量,誰偷工減料都不行,都要嚴懲,房屋質量終身負責制,有法可依,有問題依法懲罰。

無論你蓋什麼房,都不能侵佔農田耕地,不能超越這紅線,按國家規定執行,保紅線就是生命線。

房價漲了,降了都是正常,買了房的恨不得快漲,我的不動資產升值。沒買的恨不得降的很低,我買的起,便宜。這都是不可能的事,為了平穩著陸,求穩國家調控,一城一策,為了房地產健康發展已經出臺了很多政策。所以漲與降是很正常的事,你買貴了,你買便宜了也是很正常的事,這就是市場經濟的特點。

對於小產權房,只要規模大,配套可以,有專職物業,管理有章可循,有人批准,有開發商,售樓處,綠化,衛生,有超市……。我個人認為要是,養老,居住,離自己上班單位方便,就可以買,也應該買,商品房價高,買不起,貨款還不起,又不願當房奴,全家湊買也是可以的。再說象天津周邊離市區很近的小產權不便宜,……。俗話說的好:有買賣就有市場,個有所愛吧……。


南運河畔1


小產權房各地己建了不少,農民只要同意宅基地置換,是可以合法購置的,但已賣不動了。為什麼賣不動呢?購置者必須有離土的技能,自找飯碗,這就為難了農民了,搬了家,還怎麼種田呢?所以農民的真需還是工崗,但城市房租是農民工崗位工薪,肯定租不起的。於是就想在城裡購房打工,大多數農民都想賣宅基地和耕地,來湊在城裡購置商品房的錢。但也只能想到此為止了,想不到下崗以後的日子是什麼日子了,我建議農民多諮詢城市下崗工人過的是什麼日子。小產權房,只要農村有二三產業的工崗,我們那邊的農民除六十歲以上的,都已不種田,小產權房只要用宅基地置換,不加土地費,肯定瘋搶。農民離土,必須給他工崗,而且還不宜搞淘汰競爭機制,下了崗,日子一樣會很難過的。不好講,工人農民是不能牛的。拉車的,宜埋頭苦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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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的日趨健全,小產權房終究是窮途末路。

所謂小產權房和一般合法房產最大的不同就是產權。因為產權的不同導致未來的經濟利益也會大步相同。

就在今年,租售同權被炒的火熱。在輿論上產生了很大的反響。為什麼會這樣,大家心知肚明。就是因為目前租售嚴重不同權,很多權益不具有完全產權的所有人或居住人無法享受的到,房屋不僅僅是為了遮風擋雨,如果只是這樣大家都可以不買房,老家都有房子。因為房產伴隨的種種權益才是更多人追逐它的重要原因,比如子女的教育,俗稱學區房,比如未來的戶口,和隨之而來的養老和醫療等等等等各項權益。隨著這些權益的愈加豐富,小產權房的地位就會愈加的示弱。

至於小產權房會不會被依法拆除,這個還要看國家的決心和社會的穩定,短期來看還不至於大面積清理的局面出現。


北安路1號


首先來明確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民間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可能業主手裡只有和村上或鄉鎮簽訂的購買協議,其他東西都是沒有的。


其次來搞清楚小產權房出現的背景。

常見的小產權房多出現在城鄉結合部、城市的村集體土地或農村鄉鎮等地。主要是由於人口流入城市,而城市給這部人提供不了住房(買不起房)、拆遷後為了村民自住或對外出租賺取租金,為滿足這部分剛需群體而出現的。這一個部分恰好是法律和政策的漏洞。

再次再來說後續的走向。

小產權房的存在,實質上是商品房制度一個非常重要的補充,解決了很多人的住房需求,雖然沒有產權證但是價格較低,受到了很多人的歡迎。因此在對待這個問題上政策和法律一定是慎之又慎!雖然政策不支持,但是不影響居住。

所以這個問題的處理政府部門一定是分門別類,情況不同處理方案就會不同,不可能簡單地一拆了之或全部轉正。會根據不同情況,首先在源頭建設上卡緊;其次已經正常居住的交納一部分稅費後予以正常交易;然後再拆遷安置一部分合理分流;或者再又政府出面付費收回再予以出租。

總之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簡單的辦法解決不了,不管哪種方案都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如果是自住、安心住著就好!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金葵花房產點評


這是一個很尷尬的,進退兩難的局面

若把小產權房合法化,那大產權房情何以堪,相應的財稅制度、不動產登記制度以及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都會受到衝擊。

若不把小產權合法化,小產權本身附這相關經濟利益也不會消失,只是使用和交易可能無法被法律所規範,造成越來越多的糾紛問題;且不合法的小產權房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違章建築,但是能拆嗎?敢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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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耗子


隨著不動產登記的結束,小產權問題將集中解決:一是清除,即對違法建築進行清除;二是收編,即小產權補繳相關費用轉化為大產權;三是延續,對小產權不置可否,延期到適合時間開展前兩種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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