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轉供電主體 “偷”了你的電費

本報訊(記者孫佳麗 通訊員宣文)近日,寧波聯傑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永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在轉供電過程中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被市場監管部門查獲。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照法定程序責令改正,限期退還多收價款,並根據情節輕重作進一步處理。

據悉,自2018年以來,浙江省先後四次出臺降低工商業電價措施,至2018年9月1日,合計平均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0.084元,不滿1千伏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已從原來的每千瓦時0.8607元降至目前的0.7738元。

“並不是所有轉供電主體能嚴格按國家規定執行。具體執行過程中,不排除個別轉供電主體拖延執行、或故作不知而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行為的存在。”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我市自今年3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轉供電環節電價重點檢查“回頭看”專項整治行動。

經查實,寧波聯傑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間,一直以每千瓦時1.30元的定額電價標準向寧波蘇寧蘇小超商貿有限公司收取分表電費。而永成物業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間,對聯盛廣場B區商業綜合體內的商戶按每千瓦時1.15元收取電費。截至3月11日,兩家公司均未執行降價政策降低轉供電電價,也未向商戶退還降價電費。

下一步,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清理規範轉供電加價“回頭看”專項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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