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侵犯著作權?

現實生活中,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常有發生,但是真正的侵權人有些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甚至在法庭上也不承認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很多人就有疑惑,怎樣算侵犯著作權,究竟實施了怎樣的行為,才會導致去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呢?

對此,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閆小芹律師表示:

怎樣才算侵犯著作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下行為即為侵犯著作權:

1、直接侵權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複製、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製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某人須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

怎樣才算侵犯著作權?

3、違約侵權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

4、部分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複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如果大家也有此類問題需要幫助,歡迎私信諮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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