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事故致一人死亡,总承包、专业承包得到处罚!

建筑工程(包括化工施工和矿山施工以及其他行业施工)是事故风险较高的行业,政府对建筑安全问题极为重视,并制定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

4月8日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曝光三起伤亡事故。知名央企中国建筑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再次被通报。并明确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又一事故致一人死亡,总承包、专业承包得到处罚!

事故概况及处罚如下:

事故1

又一事故致一人死亡,总承包、专业承包得到处罚!

2019年3月12日晚上23时左右,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进行钢结构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如下:

1、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

2、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此前,中建二局就因曾因另一起事故被江苏省住建厅通报:

3月21日,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一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6死5伤!(详情点击:江苏脚手架事故致11人死伤,系严重违章作业,总包单位被禁止承接新项目)

事故2

2019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由南通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级及医用诊断酶制剂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生产车间外粉刷过程中突然从4层脚手架坠落至2层屋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事故3

2019年4月7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由南通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通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海门市海门工业园区锦汇嘉苑安置小区项目工程工地,1名架子工下班后去拿遗忘在13#楼北侧4层外脚手架上扳手,从外脚手架攀爬至4层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至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处罚要求:请各地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高空作业,切莫把生命当儿戏!做好安全防护、加强安全教育不可忽视,千万别把安全当形式,工地施工,安全、质量比进度、工期更重要!

下面介绍11种高空坠落事故风险及预防措施,工地上干活必备!

1

洞口坠落

(电梯井、风井、烟井、采光井、预留洞口坠落)

事故原因:

① 洞口操作不慎,身体失稳。

② 走动时候,不小心身落洞口。

③ 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误落入洞口。

④ 在洞口旁边嬉闹起哄打架,无意坠入洞口。

⑤ 洞口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⑥ 安全防护措施不牢、不合格或损坏未及时检查。

⑦ 没有醒目警标。

预防措施:

① 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楼道口、接料平台边口、阳台边口等都必须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盖板、围栏、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② 禁止在洞口嬉闹,或侥幸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

③ 在洞口操作要小心,不要背朝洞口。

④ 洞口安全防护措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

⑤ 洞口安全防护措施、警标严禁擅自移动位置或拆除。

⑥ 洞口必须挂设醒目标志示警。

2

脚手架坠落

事故原因:

① 脚踩探头脚手板。

② 走动时踩空、绊、跌。

③ 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到杆件等身体失稳。

④ 坐在栏杆架子上或站在栏杆、高空架子上作业或在脚手架上休息嬉闹。

⑤ 脚手板没有满铺或铺设不稳。

⑥ 没有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已经损坏。

⑦ 操作层下没有铺安全防护层。

⑧ 脚手架离墙面距离超过20cm,没有防护措施。

⑨ 脚手架超载损坏。

⑩ 在脚手架上再用砖垫高或隔脚手板操作。

预防措施:

① 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安全检查制度。

② 对职工工地脚手架上安全操作和纪律教育。

③ 脚手板要平稳,不得有探头脚手版。

④ 要扎设牢固的防护栏杆。从第五步架起,有架起架设竹笆栏或拉设安全立网。

⑤ 从第二步起每隔一步架设一安全防护层。

⑥ 脚手架不得超过270Kg/m2,堆砖单行侧放,不超过3 层。

⑦ 脚手架离墙面间距大于20cm 时,至少每一步架要铺设一层防护层。

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事故原因:

① 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稳,重心超出立足地。

② 脚底打滑或不慎踩空。

③ 随重物坠落。

④ 身体不舒服行动失稳。

⑤ 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或走动时取下。

⑥ 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

预防措施:

① 加强施工计划和各地施工单位、各工种的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

② 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③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

④ 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

⑤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

⑥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禁止高血压、精神病人高空作业。

4

踩破轻型屋面坠落

事故原因:

① 没有使用板梯。

② 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

③ 作业人员操作或移动时不慎踩破石棉瓦或其他轻型屋面机构。

预防措施:

① 使用板梯。

② 操作时要谨慎,移动时要小心,不得直接踏踩石棉瓦或其他轻型屋面机构。

③ 高空作业人员要牢系安全带。

④ 在轻型材料屋面下面(两屋架下弦间)拉设安全防护网作为第二道防护。

5

拆除工作中坠落

事故原因:

① 站在不稳定部件上面从事拆除等工作。

② 拆除脚手架、井架、龙门架等没有系安全带。

③ 拆除井架、龙门架没有预先栓好临时钢丝网。

④ 人随重物坠落。

⑤ 操作者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⑥ 楼板架上堆放拆除的材料超载,造成压断楼板等坍塌。

预防措施:

① 从事拆除工作人员应站在稳定牢固部位或搁设脚手板。

② 拆除脚手架、井架时,操作者应按规范正确系好安全带。

③ 拆除井架、龙门架应按规定栓好临时钢丝缆风绳。

④ 从事拆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

⑤ 楼板、脚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降下来的材料,避免超载作业。

6

登高过程中坠落

事故原因:

① 没有安全登高设施。

② 登高设施不良或损坏,没有对现有登高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对承认乘人外用电梯安全保险装置不齐全。

③ 翻爬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或乘坐非乘人运输设备。

预防措施:

① 高处作业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设施并要布置合理。

② 乘人电梯安全保险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③ 严禁翻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或乘坐非载人设备。

7

从屋面沿口坠落

事故原因:

① 屋面坡度大于25 度,无防滑、防坠落安全措施。

② 在屋面不慎身体失稳。

③ 身体不适,突然头晕休克,导致从屋面高空坠落。

④ 沿口构件不牢或踩断,人随着坠落。

预防措施:

① 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

② 屋面坡度尽量不要大于25 度,当大于25 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如:使用防滑板梯。

③ 对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身体,严禁高血压、精神病人、酒醉人员、过度疲劳人员高空上岗作业。

④ 在屋面上作业不能背向沿口移动。

⑤ 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外排立杆要高出沿口1~1.5m,并扎设竹笆围栏或挂安全立网,沿口一步要满铺脚手板防护层。

⑥ 没有使用外脚手架时工程施工时,应在屋檐下张设安全网。

8

梯子上作业坠落

事故原因:

① 使用坏梯子或梯子超载断裂。

② 梯脚无防滑措施、使用时滑倒或垫高使用。

③ 梯子没有靠稳或斜度大。

④ 人字架两片间没有用绳或链拉牢。

⑤ 在梯子上作业方法不当。

⑥ 人在梯子上移动梯子。

预防措施:

① 使用梯子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② 不得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和悬挂重物。

③ 人在梯子上不得移动梯子。

④ 在梯子上作业不能直接双脚平立在同一梯档上,应有一脚勾住梯档。

⑤ 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⑥ 人字梯两边下端应用绳或链、铅丝拉牢。

⑦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⑧ 梯脚要靠牢稳,梯子与面夹角不得大于60~70 度,上端尺应与牢固构件扎牢或设专人扶住梯子。

9

天花板上检修坠落

事故原因:

① 光线太暗,操作时没有铺脚手板或沿屋架上弦走动时不慎踩空。

② 由于个人生理或身体的原因,在操作时,不慎坠落。

预防措施:

① 专职电工或水电工为屋顶穿电缆线或在天花板上检修工作是应有足够的照明。操作时应铺脚手板,挂设安全带。

② 严禁高血压、精神病人、酒醉人员、过度疲劳人员上岗作业。

10

龙门吊转料平台上坠落

事故原因:

① 龙门吊转料平台口转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搭设材料钢管、踏脚板不合格,导致平台倒塌,人员坠落。

② 龙门吊转料平台邻边无防护,没有用1.2m 高的安全防护栏杆及安全防护网做防护,人员不小心从龙门吊转料平台口邻边坠落。

③ 龙门吊转料平台没有照明装置,晚上工人作业,不小心从高空坠落。

④龙门吊转料平台无安全防护门,或有安全防护门但无扣钩卡,或有防护门及扣钩卡但无人落实,致使工人不小心坠落。

⑤ 工人在龙门吊转料平台打架或嬉戏,不小心坠落。

预防措施:

① 龙门吊转料平台搭设要符合规范;搭设材料钢管、踏脚板合格,踏脚板偏数及拉接钢筋质量和数量要合格。

② 龙门吊转料平台邻设置安全1.2m 高的安全防护栏杆及安全防护网做防护。

③ 龙门吊转料平台装设照明装置,晚上工人作业,要倍加小心。

④ 龙门吊转料平台按装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门,并在安全防护门上安装扣钩卡,防护门及扣钩卡安排专人落实看管。

⑤ 严禁工人在龙门吊转料平台侧或其上打架或嬉戏,否则,给予重罚。

11

临边坠落

事故原因:

① 楼层周边、屋顶面周边、阳台周边、转料平台周边、楼道周边、顶棚及屋面造型周边等建筑作业面周边,无防护,没有安设安全防护栏或安设防护栏没有验收不合格,作业人员不慎高空坠落。

②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邻边嬉戏或喝了酒作业不慎坠落。

③ 邻边防护栏损坏或被人移走没有及时发现,导致人员坠落。

④ 作业人员在邻边打架,导致人员坠落。

⑤ 作业难度大,作业困难,防护不到位或有防护但没按规范要求施工,没经过验收,防护不到位不合格,工人作业时不慎坠落。

预防措施:

① 按规定,规范楼层周边、屋顶面周边、阳台周边、转料平台周边、楼道周边、顶棚及屋面造型周边等建筑作业面周边,做好安全防护,搭设安全防护栏,高层装设踢脚板,最好拉设安全防护网,并经过验收合格。

② 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邻边嬉戏或喝了酒上楼作业。

③ 管理人员按规律对楼层邻边防护栏检查及时发现损坏或被工人无故移走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无故损坏、偷盗安全防护设施有关人员给予重罚。

④ 杜绝作业人员在邻边打架,否则给予警告、批评或重罚。

⑤ 在作业难度大作业困难时,安全防护一定要到位。防护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施工,经过技术验收合格才能作业。工人严格按要求配戴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严防高空坠落。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9年3月12日晚上23时左右,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南京市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

事故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核心区定山大街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以北

事故时间:2019年3月12日晚上23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杜立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

项目经理:戴华勇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夏邑县昌盛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晓松

项目负责人:崔晓辉

监理单位名称: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燕明

项目总监:汤凯军

事故概况:

2019年3月12日晚上23时左右,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工地,1名工人(男,26岁,河南安阳人)在进行钢结构安装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25米),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南京市浦口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当日晚上23时55分左右死亡。

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关于南通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9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由南通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级及医用诊断酶制剂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食品级及医用诊断酶制剂工程

事故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旺路30号

事故时间: 2019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博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涛

施工总承包单位:南通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钰梅

项目经理:张宏清

监理单位名称: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爱国

项目总监:仇丽

事故概况:

2019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由南通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级及医用诊断酶制剂工程工地,1名工人(男,65岁,南通市通州区人)在生产车间外粉刷过程中突然从4层脚手架坠落至2层屋面,项目部立即将其送往南通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上午10时40分左右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关于南通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19年4月7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由南通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通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海门市海门工业园区锦汇嘉苑安置小区项目(7~13#、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及配电房)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锦汇嘉苑安置小区项目(7~13#、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及配电房)工程

事故地点:海门市海门工业园区绣女路

事故时间: 2019年4月7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华夏纺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施鑫

施工总承包单位:南通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波

项目经理:李亚来

监理单位名称:南通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宝华

项目总监:张晓甫

事故概况:

2019年4月7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由南通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南通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海门市海门工业园区锦汇嘉苑安置小区项目(7~13#、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及配电房)工程工地,1名架子工(男,58岁,海门市常乐镇人)下班后去拿遗忘在13#楼北侧4层外脚手架上扳手,从外脚手架攀爬至4层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至地面,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海门市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18时30分左右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来源:江苏省住建厅、EHS全书,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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