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法院案例入选“2018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近日,由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与云南省女法官协会、云南省女检察官协会、云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2018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结果揭晓,鹤庆县人民法院报送的《原告王某龙诉被告赵某敏婚约财产纠纷案》入选。这也是继《女子频遭丈夫酒后施暴,鹤庆县法院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入选“2017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后的第二个关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例。


鹤庆县法院案例入选“2018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鹤庆县法院案例入选“2018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近年来,鹤庆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改革新路径:

一是设立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专门审理,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不同领域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同时,聘请心理咨询志愿者、妇联系统和其他行业中热心调解工作的女性担任人民陪审员,负责调解工作和心理疏导,有效化解各类家事纠纷。

二是成立少年审判庭,由资深的法官任审判长,对侵害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惩和严打。

三是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审理、阳光司法等法治宣传活动。


鹤庆县法院案例入选“2018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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