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琴悬
其实不是物业的权利越来越大,而是很多业主并不清楚物业的权利边界,从而纵容了物业的为所欲为。
首先,物业是小区业主聘请来提供服务的。也就是说,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其实就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如果雇主对雇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当然可以辞退雇员。因此,如果物业对业主利益弃之不顾,只知道为自己谋取私利,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将该物业公司直接辞退,从而聘请服务质量更加优越的物业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其次,其实小区里的很多权益是属于业主的,而不是属于物业公司的。但是,物业公司仗着业主不明所以便为所欲为,将各种利益收入囊中。比如,未经规划为正式停车位的小区空地,其权益属于全体业主,应当由业主们自行决定该如何使用。但是,很多物业明目张胆地将这些空地,规划为临时停车位用于出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另外,小区建筑的共有部分的有关权益属于业主,而不属于物业公司。因此,在电梯里或者建筑物外墙投放广告,其广告收益应当归属业主所有,而不是归物业公司。但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广告收入,都进入了物业公司的私人账户。
综上所述,其实不是物业的权利越来越大,而是业主的维权意识太过淡薄,才让物业公司公然地为所欲为。
冰焰
我们虽然花巨资购了商品房,该交的费用也交了。住进来就完全受物业支配,根本没半点自主权。费用说涨就涨。我住的小区,水费已经远远高于市场价。但我去交水费时啥时候又每吨涨了一元,我都不知道,我问起,人家就生生甩出一句话完事,早涨了。为什么涨不知道。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有时候看家门上贴催缴费单,说若在期限内不交按百分比扣罚滞纳金。我去论理,这个季的又没完,凭啥提前交,人家说这是规定。你物业有啥权力罚款。空置费给坑人,一天没住还得交70%。又是霸王条款。我们连个说理地方都没有。确实我住的房子就是为物业服务的。物业只知道圈钱,为业主着想却很少。我中央空调制热效果很差,温度都很难达到14°。找了物业很多次,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推脱责任,但空调费一分不能少,不交,水电不能买,甚至给你断水。物业整治业主那是豪不留情。我是深受其害,但也无可奈何了。
魏微6
我们家小区是回迁楼,物业更霸道,进户装修用的沙石料必须得从他们指定的的两家买,从外面买一车才一百八十元,从他们那买一车得八百多,二元钱一代一代就一锹,力工还必须用他们指定的比外面贵一千多,他们在道上画停车位就收费,告到市长热线那都没人管,上个月我开车走到大门口车灭火了,过来个保安就冲我喊快把车开走,在这站着干麻我说车打不着火了,他又说快点开走,我说我也想开走谁想让它坏呀,他又说这小区里的车都象你这样都上这来坏了,我这还走不走车了,我说你这他妈的是说的什么话,我愿意它坏呀。这下坏了那保安把我打的两眼视网膜出血眼底出血现在还看东西摸乎那。眼镜也打坏了,手机屏也打碎了。现在的物业就是最大的黑社会,他们都有后台保护着。
将冰
我是业主,不是物业工作人员,但我觉得物业和业主真的需要相互理解才好。近些年来,物业和业主闹矛盾的事情越来越多,但业主也物业公司谁都离不开谁,所以,小区找一个好的物业很重要:
我们小区的物业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总体来说还算是可以的。
在这个十八线小县城,物业费是一平方1.2元,这在我们当地不算是低了。后来的三期四期的房子越来越贵,据说都到2.0了。庆幸自己入住比较早,所以物业费还没涨也算是良心了。
物业怎么说呢,总体来说还算是满意的,平时小区里都会有保安在转悠。
到处都有摄像头,有一次车被蹭了一点点,物业的人马上打电话给我叫我去看监控,
半夜12点车子大灯忘记关掉了,物业打电话让关大灯。
下雪天,会找专门的铲土车去铲雪。也会挨个把车子的雨刷给竖起来。
夏天,会给每个车子档上防晒的东西。
妇女节和情人节也有活动之类的。
但最近,三期四期开始入住之后,随着入住人数的增多,物业人员好像没有多,还是那么多人,明显的服务不过来了。业务也怠慢了很多。
所以说,这个事情,坚持很重要。如果再这样下去,连交物业费的动力都要没了,
对了,我们的物业费是一次交一年的。不知道明年会不会涨价。
佛系妈妈育儿
我也觉得物业权利越来越大,以前物业是服务行业,现在物业说自己是管理部门,而且车玻璃在地库被砸,在小区内被砸,被扎车胎,小区门禁杆系统出现问题把私家车砸了,这些统统不赔偿,问小区经理你们保安巡逻管干嘛的,人家说他们不是警察。我就呵呵了,我们小区是金轮物业,私人的,天天在小区里广播业主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给我们洗脑,而且这个物业经理天天学法律,钻法律空子,跟他谈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法律只保护会用的人。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害只能认,因为我们是老实人,嘴笨,说不到点上,人家说一句不是他们问题,不赔偿,我们就只能回家。不交物业费就被起诉,而且还影响征信,呵呵。
夏晓沫888
我从事物业工作十多年了,我来说说自己的想法和身边的事。
物业服务是指对小区的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卫生、绿化、秩序维护、设备设施的维修,物业服务没什么高科技的东西,全靠人来干活,可以说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正因为如此,物业工人工资都不高,普通工人在2000到3500之间吧,岗位、城市不同,工资不同,保洁员工资低一些,工程维修人员工资高一些;同岗位,大城市工资高一些。
近年来新建小区多为高层加小高层,物业费一般在2块到2块5,100平的房子一年2400到3000块,假设有1000户,一年的物业费是240万到300万,这些钱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设备维护(不算大修)、资产折旧、交水电费,电梯、消防、监控系统要请专业公司来维护保养,上面说过,物业行业工资低,请不起专业人员,只能委托专业公司来做,二次供水如果是变频的(就是水箱储水,水泵加压),每年两次请专业公司(得有资质)清洗水箱,每年缴纳生活垃圾清运费。
一个十多万平米的小区,大概需要保安员10—12人、保洁员12—15人、客服员4—5人、工程维修人员6—8人、行政、会计、出纳、经理各一人。物价涨,工资也得涨吧?反正我是没见过物业费涨的,十年没涨物业费我也见过。
再说服务。
只说亲身经历,我们的服务不敢说优秀,合格吧,同事们按照合同和服务标准工作,打扫卫生、巡逻、保养设备、接待来访,当然大多数业主对我们还是友善的,可也有部分业主,外网停水停电、暖气不热、燃气打不着、电视没信号都赖物业,“我交物业费了……”您交物业费了,可电费水费暖气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费没交给物业公司吧?丢东西了赖物业,您那是放门口丢了!户内丢东西了,赖物业,保安巡逻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不是保证不发生,巡逻频次够、有巡视记录、监控系统完好的话,物业无责好么!
再来说说开发和物业一家的说法。
开发公司成立物业公司来管理自己建设的小区,这种情况比较多,我也在种公司工作过,有两家打架的,有替开发遮掩推诿的,也有正常往来的,拿这个说事的无非房屋质量问题了。我没出过远门,见得世面也少,但以我浅薄的见识来看,建筑行业的法律还是很健全的,各种标准也很完善,政府部门也有监管职能,房屋质量不合格,交房时可以拒绝收房啊,跟开发谈啊,要赔偿啊,或者退房,要不起诉,都可以。房子也收了,交物业费时拿房屋质量说事了,房屋质量和物业公司有什么关系?
再说说公共收益。
园区广告、电梯广告。我见过一种说法,电梯广告的收益够全体业主免物业费还有富裕,我想说:大哥你是疯了吗?我国一线城市是北上广深,我只在北京工作过,北京也得分地方啊,当然中心位置贵,可中心位置有带电梯的住宅吗?我们拿五环说,几年前一部梯子一年大概是3000—4000。现在我工作的地方大概是三四线城市吧,一部梯子一年200,对,就是二百!当然,不管多少钱,这是全体业主的,没错,可关心这个的都是不交物业费的。
日常工作。
我是维修岗位,水电土建木工活瓦工活,最好还会电焊氩弧焊,反正是会的越多越好,大家可以自己打听一下各个工种都挣多少钱,所以我们只能是杂而不精。巡视设备机房,主要有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各楼低压配电室,控制柜有问题请厂家来,过保了花钱请人修。管道阀门可以自己换。修楼道照明、路灯,修路面,修单元门、扶手,保养人防设备,雨季前检查、清理雨水井和各单元雨搭,检查排污泵。通下水管网和管道,清理出的有卫生纸、钢丝球、抹布、卫生(巾)、(避)(孕)(套)、(成)人用品……有些是人为造成的,没办法。
政府监督。
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有:居委会、物业办、派出所、消防队、市场和质量监督局、水务局、税务局、劳动局、人防办、环卫局、卫生监督所……有业主投诉相关部门就过来核实情况,就说有一次吧,投诉电梯“经常故障”,怀疑“电梯有没有人维护”,查吧,查了报修记录和召修记录,半年坏了两次,然后我用了两天提供材料,不是不全,是这次要这个,下次要那个,不一次要,也不是一个部门来要。别说什么安全问题再小心都不过分,年检合格标志贴着呢,就是诬陷好么!
频繁更换物业公司,对业主来说,不见得是好事,一般来说,第一家是最有责任心的。
业委会自制,没接触过,不发表看法。
其它的事也不说了,园区的良好环境靠大家共同维护。还有,大多数业主还是讲理的。
待遇低、责任大。
以上内容不能代表任何人,只是本人的经历和看法。
观棋不语169785884
业主的困惑:我们住的是物业的房子还是自己的房子?有人说物业的权力越来越大,这是为什么呢?
下面我来说说吧
1.业主在开发商那里买房子时,开发商已经为业主配套了绝大多数业主都不认可的物业公司。因为是前期物业,业主作为单个的个体而言,也只是敢怒不敢言。物业说什么钱就交什么钱,毕竟买房子常住不想惹麻烦。
2.业主是花钱买了房子,却有种给物业交租的感觉。物业服务不好也就算了,可是物业费却是年年见长啊,还不容许业主质疑或者拒交,否则,戴墨镜金链子的光头男说不定会夜里踹门。这样还没法你的话,那就直接给你断水断电。而且投诉无门啊。
3.小区的公共收益(广告费、停车费、公共面积和公共设施出租等)本身属于业主的。可是,这一切在绝大部分小区,甚至有业委会的小区,都被物业公司收归己有。并不是扣除一定的服务成本后,返还小区业主。
4.小区业主买房时交的“房屋救命钱”--维修基金,现在几乎成了物业公司和利益集团的小金库,予求予取,予取予求。由于很多小区都无法成立业委会(当然,这都是利益集团的阻挠造成的),因此,没有一个合法的组织能够阻止物业和相关利益集团动用维修基金。业主只能干着急。
5.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这种现象在小城市特别明显。不谈理不谈法,物业公司只要弄出个名堂出来,你业主就必须缴费。
6.物业不是来服务的,是来养老的,很多小区的清洁工和门卫都是年纪相当大的老人。因此,卫生状况基本都不用说,是小区通病,很难干净。门卫形同虚设,除了看到门卫室有人外,基本上门卫没有其他的用途,不登记不盘查不警觉,小区发生什么事一无所知。
7.更有甚者,物业能够利用自己熟悉的人自己组织成立业委会。当然,这些业委会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业委会更贪”“业委会更黑”吧。这种业委会只是为了物业的利益服务的,对业主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只有坏处。真正的业委会是斗争出来的,所有的业主都是了解并熟悉的!只有斗出来的业委会才真的能够为业主利益服务。
不管物业多不好,我们业主都要懂得自己的权力和义务,该维权时一定要参与维权,该参与选举或投票的时候,也希望更多的业主不要以“我没时间”“我物业费交了,不关我事”“你们闹吧,反正不差我一个”,一定要出席支持业委会的成立!否则,“业委会更黑”真的会成为现实,成为物业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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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曾经代理过数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都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的,我是代理业主一方,看到物业公司提交的起诉状,写的是振振有词“原告(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义务,但是被告(业主)仍然多次迟延甚至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不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因此……”
但是每次我和业主了解物业公司的管理状况时,业主都叫苦不堪:我们哪里请了一个服务人员,简直是请了一个“皇帝”啊,经常指手画脚让我们交这种费那种费,当我们让他们提供服务的时候他们又这种推脱,或者迟迟不提供,现在还好意思来告我们,要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让我们满意的话,我们会不愿意交这点物业管理费吗?……我相信这是很多业主的心声
接到业主的委托后,我通过走访小区现场,与小区保安、清洁人员,还有小区内其他业主交谈,收集了大量物业不作为的证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小区的公共绿化长期不维护,垃圾不及时清运,导致小区的垃圾池经常堆满垃圾,经过的业主都掩鼻而逃;
2.小区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不及时维修,周围的栅栏和小区大门已经生锈不堪,还有地面瓷砖破损等问题;小区的其中一部电梯曾经因为零部件损坏而停止运行两个多月,直到业主们凑钱才请来维修公司维修;
3.小区的保安经常擅离职守,而且随便放外人进入小区,没有登记外来人员信息;我去调查的一次居然还发现两个保安在保安室里打着扑克牌;
4.小区多次发生失窃事件,业主表示想要去调取监控摄像头时,物业公司却称监控已经损坏,还没维修好。
结合以上种种物业不作为的证据,我将其整理好提交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免除了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的滞纳金,而且认定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判定物业管理费按七折支付…这个结果已经让我们很高兴了,因为我们检索过很多个案例,发现只要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法院几乎都会认定业主违约,全额支持物业公司主张的物业管理费,甚至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而我们这个案件成功为业主扳回了一局,法院没有认定我们构成违约,反而认定物业公司构成违约!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业主在诉讼中反而是处于劣势的,往往因为没有好的答辩主张和证据,而会输掉物业费官司,所以,我们在面对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反而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的这种案子的时候,大家作为业主一定要收集完整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对抗物业公司!
李钦宇律师
我看,物业不是什么好东西,说的非常对,我们这物业就是这个样,什么活都不好好干,就连基本的卫生都打扫不干净,收物业费时,挺积极的,还有那个不合理停车费,你敢不交,小区门都不让进;TMD,我就不明白,房子是我买的,地皮产权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买,小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财产,很不要脸的物业公司 拿着我们自己地皮 来收我们的停车费。拿着属于我们业主的东西,去挣他们的钱,物业真正黑!黑!黑黑!
再一个,如果小区产权到期,所有业主们和物业公司,按照实际实用地皮面积的比例 去对钱 续产权,请问那家物业公司 愿意去 对这份钱 来续产权???
哼!横行霸道的物业不干人事,拿着我们的东西再卖给我们,去挣他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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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物业的房子!我们买了房子,住进去后,吃喝不愁,居住无忧,活得挺滋润,如果有人伺候自己起居,兼顾安全保卫,生活不是更美好?得花钱请,值得!于是就有了物业,物业管理日常生活,带了一个“管“字,这可不得了,跟“官”字很像,真的成了衣食父母,天天变着花样让我们多花钱,谁不愿意就吊打一番,大家敢怒不敢言。细细想来,这个官其实不是我们请来的,人家本来就存在,比我们来得早,你也无权赶他们走,我们住着房子,就好像预付了很多年房租,直到房子被拆了,我们净身出户,你说这房子到底是谁的?不过是物业的挣钱工具!你真的是房子的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