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圈:中國大力減排溫室氣體,提前3年實現碳強度下降目標

我國一直都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推動綠色低碳轉型,與各方攜手推進全球氣候治理。 新華社 圖

編者按:新一輪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12月2日在波蘭南部城市卡托維茲開幕,來自近200個國家和組織的代表就《巴黎協定》的實施細則展開談判,會議預計將持續到14日。這次大會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一個重要節點。

有人或許覺得,全球氣候變化是個離日常生活較遠的“高冷”話題。實際上,它帶來的影響波及生活方方面面,多措並舉應對已經刻不容緩。氣候變化主要有哪些表現?到底是什麼原因引起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做了些什麼?接下來應該怎麼辦?記者採訪了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中國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影響顯著區”

“全球溫室氣體濃度持續上升引起的溫室效應,疊加在地球自然變化因素之上,是造成全球變暖的主要驅動因子”

“中國所做出的承諾會百分之百完成,而且會爭取做得更好一些”

“投入其中,參與進去,從身邊小事做起,我們都能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

影響——

未來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可能更大、涉及範圍更廣

前不久,針對今年冬季氣候趨勢及大氣汙染擴散氣象條件,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與生態環境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開展了預測會商,預測結果顯示,2018/2019年冬季(2018年12月—2019年2月),全國大部地區氣溫較常年同期偏高;東亞冬季風偏弱,影響我國的冷空氣弱,我國北方地區靜穩天氣發生概率較高,汙染物擴散條件偏差。

中國氣象局12月4日發佈的統計數據顯示,11月份,全國平均氣溫3.12℃,較常年同期(2.89℃)偏高0.23℃。

在氣象專家看來,和我們近在咫尺的氣溫升高、風力減小現象,正是全球氣候變化的一個表現。國家氣候中心氣候預測室高工支蓉表示,1901年—2017年,中國地表年平均氣溫呈顯著上升趨勢,近20年是20世紀初以來的最暖時期。極端低溫事件顯著減少,極端高溫事件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明顯增多。“可以說,中國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影響顯著區。”

不僅中國,在全球層面,近幾十年來天氣氣候相關災害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都大幅增加。今年7月,歐洲多國、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均遭遇大範圍高溫熱浪侵襲,瑞典由於高溫和乾旱引發多處林火;11月,美國加州北部山火造成至少84人死亡。正是受全球變暖影響,使得歐洲、亞洲、北美等地發生高溫熱浪事件的可能性加大,遭受乾旱和野火影響的風險更高。與此同時,全球多地極端強降水事件的頻率和強度有所增加。

“這一系列事件的發生與氣候變化的大背景都有一定關係,氣候變化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增加了各類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的概率。”支蓉說。

化工圈:中國大力減排溫室氣體,提前3年實現碳強度下降目標

未來,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可能更大、涉及範圍更廣,極端天氣和相關的氣象災害將影響生活的方方面面。國家氣候中心氣候變化室高工王東阡介紹,根據國際科學界預測,全球氣候將持續變暖,極端事件發生頻率將繼續增加。在不同的溫室氣體排放情景下,到21世紀末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將在1986年—2005年的基礎上升高0.3—4.8℃;全球大部分陸地區域的極端暖事件將增多,極端冷事件將減少;高溫熱浪發生的頻率更高、時間更長;在中緯度大部分陸地地區和溼潤的熱帶地區,極端降水事件很可能強度加大、頻率增高;乾溼地區之間和乾溼季節之間的降水差異將會增大。到21世紀末,隨著海平面上升,全球冰川體積(不包括南極周邊地區的冰川)將減少15%—85%;北半球高緯度地區近地表多年凍土範圍將減少37%—81%。

王東阡表示:“預測結果顯示,我國仍將面對氣溫上升的趨勢,到21世紀末可能增溫1.3—5.0℃,屆時高溫熱浪和極端乾旱事件將增加,海平面將繼續上升。”

成因——

國際科學界普遍認為,人類活動是引起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

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全球氣候變化?

2014年發佈的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五次評估報告指出,全球氣候系統的變暖毋庸置疑,1950年以來氣候系統的變化在過去幾十年甚至上千年時間裡都是前所未有的。人類活動極有可能是20世紀中期以來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可能性超過95%。

國家氣候中心氣候變化室研究員孫穎介紹,人類活動的影響,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硫化物等氣溶膠的排放,以及土地利用、土地覆蓋變化引起的陸地表面特性改變等。人類活動引起的溫室效應增強,是導致氣候變化的最重要原因。近日,世界氣象組織發佈年度《溫室氣體公報》,公報指出,與工業革命前相比,2017年二氧化碳增加了46%,甲烷增加了157%,一氧化二氮增加了22%。而去年的公報顯示,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已急速上升至80萬年以來的最高水平,這種上升速度前所未有。

2015年國際社會達成《巴黎協定》,這是繼《京都議定書》後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議,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根據《巴黎協定》,各締約方以“自主貢獻”方式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較工業化前水平控制在2℃之內,併為把升溫控制在1.5℃之內而努力。

IPCC最近發佈的《IPCC全球升溫1.5℃特別報告》指出,相對於工業革命前水平,估計人類活動已造成全球溫升約1.0℃,如果按照目前每十年平均約0.2℃的溫升趨勢,全球溫升很可能在2030年至2052年間達到1.5℃。

不過,對於全球氣候變暖,也有少數專家學者持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目前全球變暖程度並未超出氣候自然變化範圍,因而對人類活動的作用不能估計過高;有人認為,當前所觀測到的氣候變化,不過是地球軌道參數和太陽輻射強度變化的結果,與人類活動無關。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徐華清表示:“近30年來,人類對氣候變化事實、成因和影響的認識有了很大提高,雖然有不同的聲音,但國際科學界在氣候變化的總體認識上已經形成了比較一致的觀點。”

“我個人認為,人類活動是引起以全球變暖為主要特徵的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因為目前觀測到的全球氣候變暖事實,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及濃度變化趨勢具有明顯的相關性,全球溫室氣體濃度持續上升引起的溫室效應,疊加在地球自然變化因素之上,是造成目前全球變暖的主要驅動因子。”徐華清說。

化工圈:中國大力減排溫室氣體,提前3年實現碳強度下降目標

減排——

我國碳強度下降目標提前實現,還須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IPCC的報告指出,持續排放溫室氣體將導致氣候系統進一步變暖併發生持久變化,還可能帶來對社會和自然的深刻影響。據科學家預測,全球升溫2℃的真實影響將比預測中的更為嚴重,若將目標調整為1.5℃,將能避免大量因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失與風險。在升溫2℃的情況下,全球99%的珊瑚礁都將退化,北極夏天完全無冰的情況每十年就會發生一次;而在升溫1.5℃時,珊瑚礁退化的比例減少到70%—90%、北極夏天無冰的風險將降低到每百年一次。

面對全球氣候變化,全球氣候保護行動亟待加速,大幅和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是防控風險的核心。在波蘭卡托維茲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近200個國家和組織的代表正深入探討如何採取措施,落實《巴黎協定》,推動綠色低碳轉型,限制全球快速升溫。

我國一直都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與各方攜手推進全球氣候治理。“我國此前承諾到2020年碳強度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左右。而在2017年底,我國的碳強度就已經下降了46%,提前3年實現了目標。可再生能源佔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3.8%,雖然距離15%還有一定的距離,但是到2020年這個目標肯定能完成。”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表示。

解振華指出,這為我國實現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並爭取提前完成的目標,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礎。“我相信,我們所做出的承諾會百分之百完成,而且會爭取做得更好一些。儘管遇到了一些困難和問題,但這個目標和決心是不會改變的。

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我國還須攻堅克難,積極推進,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徐華清表示,應對氣候變化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需要紮實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建設,加快《應對氣候變化法》的立法進程,加快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加快制定支持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峰的配套政策,加快形成有效引導低碳轉型的市場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

應對氣候變化,公眾可以做些什麼?徐華清認為,大家應強化氣候變化風險意識,瞭解學習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樹立綠色低碳的消費觀,實踐低碳的生活方式。例如,使用節能低碳產品,反對過度包裝,選購電動汽車,儘量選擇“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內步行,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投入其中,參與進去,從身邊小事做起,我們都能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貢獻。”徐華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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