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万连锁药店注意!“七统一”严重误导,关系未来生死!

日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辽宁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其中提到,自2019年7月1日起,企业应当符合关于“七统一”的相关管理要求。

《标准》规定,“七统一”包括:统一企业标志、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

20多万连锁药店注意!“七统一”严重误导,关系未来生死!

有资深业内人士向搜药报料称,“七统一”中的“统一药学服务标准”虽然在行业发展历史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指引作用,发挥了完善连锁药店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经营管理标准、提升药店经营专业化的巨大价值,但是在全新的变革形势下,与行业未来发展格局严重脱节,应当令其退出历史舞台。

该观点认为,国家正在大力推进药品零售行业的专业化变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顶层设计便是“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的推行。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下,连锁药店如果还按照原有的“统一药学服务水平”去推进企业的发展,在未来必定遭遇困境。

当然,该资深人士的说法并非针对辽宁省,事实上,全国所有省份十数年以来都在奉行这一“统一标准”。让“统一药学服务标准”的过时思想退出历史舞台,以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新思想、新规定取而代之,是全行业都必须开始正视的重大问题。

药学服务体系面临推倒重建的风险

2018年11月23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要求,未来药店按照专业水平、服务能力等标准,将零售药店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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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该意见稿的要求,未来药店分级中,根据不同的药店分级,药学服务标准存在差异。药学服务水平会直接跟药店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挂钩,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标准。

因而,现今的连锁药店在未来可能分化为三个阵营,其中将广泛存在的一种状态是:一家连锁药店存在三种不同类别的门店。

如此一来,卯足了劲拼命践行“统一药学服务水平”,将在未来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好不容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药学服务体系将面临推倒重建的风险。

切莫一棵树上吊死

对于身处变革时代的药店经营者来说,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的定位。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是不可阻挡之大势,连锁药店需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好准入的市场,在制度全面落实之前,提早布局,抢占先机,把有限的资源配置进行合理配置,而不是按“统一药学服务水平”的误导下搞“平均主义”。

美国TSC.Corporation驻中国执行长卢岱元,基于在美国CVS和屈臣氏多年的工作历练作出判断,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未来一定呈现金字塔结构,位于塔基的一类药店一定是数量最为庞大的,而位于塔尖的三类药店一定数量最少。

因而,连锁药店也不必非要往最为专业的“三类药店”的阵营里去挤,仅就商业形态的比较而言,“三类药店”未必就比“一类药店”盈利能力强。

眼下,距离“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尚有数年的过渡期,具有前瞻魄力的连锁药店,完全可以从现在开始,集中优势资源打造一部分“专业型门店”,以期未来进入“三类药店”或“二类药店”的阵营,承接处方外流。而另一部分门店则跨入“一类门店”的大军。

如是,就更需要破除“统一药学服务水平”的桎梏,解放思想,提前谋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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