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衣無縫”搶劫 “DNA”讓他原形畢露

雨衣+絲襪,用自以為偽裝的“天衣無縫”的裝備實施搶奪,誰知,出賣自己的竟是絲襪裡的“DNA”。近日,掇刀區檢察院將武某涉嫌搶奪一案移送掇刀區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9月初,武某因找張某要債來到荊門,但張某遲遲不提還錢之事,於是武某便萌生了搶劫的念頭。9月13日下午,武某偷走了一座公共廁所牆上掛著的雨衣。當晚10點多,他又偷走了一條黑色女式絲襪,作為作案時戴頭套所用。

晚上11點多,武某對從張某打麻將的樓上走下的一名女性實施了搶劫,搶走了她的挎包。隨後他拼命逃走,脫下雨衣,取下頭套,然後慌忙逃回住地。

案發後,被害人杜某立即報警。掇刀公安民警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線索,當晚就找到了武某作案用的雨衣和頭套。民警隨即將雨衣和頭套送到荊門市公安局司法鑑定中心。法醫對頭套內的DNA進行了鑑定,有盜竊前科的武某,很快就被鎖定了。

隨後,公安機關立即對武某網上通緝。2019年2月11日,武某被柳州鐵路公安處北站派出所民警抓獲。

檢察官釋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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