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法院雷霆出击 信息化手段开创新局面

2016年9月1日开始,王某某陆续向李某某借款,王某某于2018年3月17日为李某某出具300万的欠条,王某某于同年3月29日偿还李某某20万元,经李某某多次催要,王某某未偿还李某某剩余借款280万元。双方形成纠纷,李某某于2018年5月2日向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关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北关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280万元及利息。

被告王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于是,原告李某某向北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局郑方舟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通过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账户上有美元存款,遂不辞辛苦奔赴北京市划拨。不料,北京市某商业银行也从未办理过该项业务,于是该分行联系总行,通过总行联系外汇管理部门,在与其进行积极协商之后,银行以当天汇率结汇后转成人民币打入法院账户。


北关法院雷霆出击  信息化手段开创新局面



另外,郑法官同时在系统上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证券公司开立有证券账户。王某某名下有近100万市值的流通证券,经多次与证券代理公司联系,由其协助法院在30日内将被执行人名下股票变卖,将变卖所得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同时,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银行美元账户交易明细的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曾经开立过一个期货账户,郑法官带领团队的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期货代理公司。该公司表示这也是他们第一次有法院要求冻结期货账户。一开始该公司表示不能办理相关业务。郑法官严厉告知其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讲明利害,希望其协助法院处置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期货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利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期货,该公司必须无条件协助法院执行。在与深圳总公司尽力沟通之后,法院成功冻结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期货账户。

这起案件特殊的意义在于本案是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成立至今第一次划拨美元账户,第一次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股票,第一次冻结期货账户。由此可知,不论被执行人名下有何财产,隐藏到哪里,北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一定追查到底,不错过蛛丝马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也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自身义务,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