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配天”?

國苑芳華


《道德經》第六十八章,“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是謂配天,古之極也”,是說善於選賢用能的君王,能夠禮賢下士,待之以誠,示之以禮,懷之以德,其不爭之德,幾乎可以和天之德相互比擬了,這是古代聖王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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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這裡的關鍵,是一個“配”字。配,形聲字,從酉,己聲,本義是不同的酒配製而成的顏色。《說文》:“配,酒色也。”吳善述廣義校訂:“配即《內則》注所謂以清與糟相配也。” 據說夏禹時期的儀狄發明了釀酒。《呂氏春秋》雲:“儀狄作酒。”《戰國策》指出:“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疏儀狄而絕旨酒。” 可見我國釀酒歷史久遠,聖人造就預測出酒後失德、酒色誤國的道理了,所以大禹聖明。

配,可以假借為“妃”,配偶,夫妻,後多指妻。《易經•豐卦》:“遇其配主。”《詩經•大雅•皇矣》:“天立厥配。”《楚辭•王逸•九思守志》:“配稷契兮恢唐功。”後來的元配、繼配、配偶、配頭、配麗等說法,率皆由此而來,都是指配偶,只不過元配是最早的妻(元,第一個),繼配是後來的,由於禮法的限制,大概不如今天這麼容易來個後來居上,所以儒家的禮法,對於維護秩序是很有益處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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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配”字還演繹出來“可相比擬”的意思。既然清和糟可以配在一起,成為各種顏色的酒,那麼清和糟就可稱為相互匹配,相提並論,可以比擬。《玉篇》:“匹也,媲也,對也,當也,合也。”《易經•繫辭》:“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 《禮記·中庸》:“高明配天。”《尚書•君牙》:“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於前人。《尚書·君奭》:“故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蔡沉集傳:“故殷先王終以德配天,而享國長久也。” 孔穎達疏:“言聖人功業高明,配偶於天,與天同功,能覆物也。”

後來,古代帝王為表示對先祖的尊崇,在祭天時通常以始祖或先祖配天,認為自己的先祖之德,應該接近天之德,因而自己作為配天之祖的後人,也自然有資格當這個天子了,於是就變得“名正言順”起來。《詩經•大雅•生民序》:“《生民》,尊祖也。后稷生於姜媛,文武之功,起於後稷,故推以配天焉。”《漢書•郊祀志下》:“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緣考之意,欲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是以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資治通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是故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胡三省注:“鄭玄義曰:物之大莫若於天。推父比天,與之相配,行孝之大,莫大於此,所謂‘嚴父莫大於配天’也。又孔氏曰:《禮記》稱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俱為其本,可以相配,故王者皆以祖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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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道德經》中老子認為,善於選賢用能的君王,可以禮賢下士,這種不爭之德,是可以和天德向比擬、侔比、媲美了。因此,所謂“配天”,就不僅僅是合乎天道,甚至是可以和天道之德相提並論,互相媲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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