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曉嵐寫的故事:虎吃禽獸

紀曉嵐寫的故事:虎吃禽獸

老虎不敢吃的人

先母張太夫人,曾經僱用一位張氏老婦司掌炊事。張氏是房山人,家住西山的深山裡。

她說她家鄉有個極端貧窮的人,因無以為生,便離開家到外地去謀生。他從來沒有離開過家門,才走了半日就迷路了。當時陰雲密佈,天空晦暗,群山起伏,山路崎嶇。他不知朝哪裡走,便暫且坐在樹下,想等天晴後辨明方向再走。

忽然有個人從樹林走出,三四人跟隨身後,都面目猙獰,身材高大,與普通人大不一樣。他心知這些人不是山靈就是妖怪,考慮已經不能隱藏躲避,便乾脆迎上前去叩拜,哭訴自己的苦難處境。來人同情地說:“你不要害怕,不會害你。我是虎神,今天來為群虎分配食料。等會兒虎吃了人,你收取他的衣物,就能足以養活自己了。”

於是,虎神把他領到一個所在,長嘯一聲,只見眾虎從四面八方雲集而來。虎神舉手指揮,發號旋令,也聽不清說的是什麼語言。

一會兒,群虎全部散去,只有一虎留在了草木叢中,忽然,有個荷擔的人過嶺而來,虎躍起身子正要撲上去,卻又後退繼續藏在了草叢,又過了片刻,走來了一個婦人,虎這才撲上去把婦人吃了。虎神檢查了一下婦人的衣物,得到數金,便交給了那位貧窮人。

虎神對他說:“虎是不吃人的,只吃禽獸。凡是被虎吃的人,只不過是披著人皮的禽獸而已。大體上天良沒有泯滅的人,頭頂上必定閃爍著靈光,虎見了就要退避。天良喪失的人,靈光必定全部熄滅,與禽獸沒有區別,虎見後才能去吃。

“剛才走過去的荷擔男子,是一個兇暴不講人理的人;可是他奪取了財物,還能用來濟助寡嫂孤侄,使他們孤兒寡母免受飢寒。就是由於他有這份心思,頭頂上還有彈丸大的靈光,所以虎不敢吃他。

“後來的這個婦人,拋棄丈夫私自改了嫁,又虐待親丈夫的前妻之子,將前妻之子打得體無完膚,還偷盜新丈夫的金錢,去送前夫的女兒,也就是懷中所攜帶的這數金。因有這些劣跡,頭上的靈光也就消失乾淨了,虎看著她再不是人身,所以才敢於撲上去將她吞吃。你今天能夠遇到我,也是由於侍奉繼母侍奉得好,常停減妻子的飲食供養繼母,頭上靈光約有一尺高,所以我能來保佑你,並不是因為你對我的叩拜哀求。努力行善吧,你應該會有後福的。”

虎神給貧窮人指示了歸路,過了一天,他在夜晚回到家中。張氏老婦的父親與這人沾點親戚,因此得知了詳情。當時有個家奴的妻子,經常虐待驅使年僅七歲的孤侄,聽到張氏講述這件事情後,對孤侄的虐待態度稍有收斂。聖人用神道來設置教化,是有深刻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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