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無知司機被罰!

偽造證件駕車 難逃法律制裁

4月3日,清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處一起無證駕駛、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違法行為。

以案说法 | 以身试法,无知司机被罚!

當日上午8時許,執勤民警在對一輛號牌為甘A**275重型自卸貨車進行檢查時,駕駛人肖某出示的駕駛證的姓名為吳某,民警用移動警務終端對該駕駛證進行了查詢,發現移動警務終端上駕駛證照片跟肖某所持的證上信息相同,唯獨照片不是同一個人。在證據面前,該駕駛人稱自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手中所持的證是他套用朋友吳某的,只是把自己的照片貼到吳某剛的證上。民警隨即帶其到大隊調查處理,肖某因涉嫌無證駕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對其依法做出15日以下拘留和罰款5000元的合併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案说法 | 以身试法,无知司机被罚!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甘肅省道路安全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處1000元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扣留機動車。

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甘肅省道路安全條例》第九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處4000元罰款,扣留機動車、收繳物品。

天水公安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無證駕駛和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會追悔莫及,請廣大駕駛員切勿抱僥倖心理,自覺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無證套證駕車 交警火眼識假

4月4日下午,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工作中查處一起無證駕駛套用他人駕駛證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隱患。

以案说法 | 以身试法,无知司机被罚!

16時許,執勤民警在葉蓮公路楊家寺段對一車牌號為寧E6568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檢查,民警對其駕駛證與行駛證進行核查後,發現駕駛員面貌與駕駛證載明的年齡、相貌特徵有較大出入,便通過移動警務終端進行核查。經核實發現,該男子駕駛證處於吊銷狀態。

以案说法 | 以身试法,无知司机被罚!

在證據面前,駕駛人李某承認其本人駕駛證由於交通肇事被吊銷,套用駕駛人馬某的駕駛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天水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上路,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以身試法換來的只有法律的嚴懲!

逾期D證駕車 忽視安全被罰

4月6日,清明小長假第二天,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甘泉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落實勤務過程中,查獲一起駕駛證逾期未換證且準駕車型不符嚴重違法行為。

以案说法 | 以身试法,无知司机被罚!

當日上午,民警在東岔主線收費站開展正常勤務,對過往車輛逐一進行檢查,期間駕駛員郭某駕駛一輛號牌為甘EW5***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車(麵包車)從東岔主線收費站駛出,民警示意停車接受檢查,郭某無奈之下停車出示其證件,經查,駕駛證顯示郭某準駕車型為D,應當駕駛普通三輪摩托車或E、F 準駕車型車輛。

以案说法 | 以身试法,无知司机被罚!

民警進而詳細核查發現,郭某的駕駛證當前還處於逾期未換證的狀態,面對駕駛員郭某的兩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立即依法對其做出相應處罰,並對郭某進行當場教育,講明違法危害,講透法律法規,最終郭某也深刻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

天水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上路請合法駕車,切勿抱著僥倖心理,與其事故發生後追悔莫及,不如事前規範駕駛行為,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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