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南雄一男子辱警被行政拘留十天

以身试法:南雄一男子辱警被行政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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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南雄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依法對違法人員葉某林(烏逕人,男)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以身试法:南雄一男子辱警被行政拘留十天

1月31日下午,南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烏逕中隊組織警力在烏逕市場路段疏導交通。當天下午16時許,執勤交警看見一輛車牌號為粵CN***8的銀灰色別克小轎車停在路邊,影響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當時車內並沒有人,車輛尾箱蓋也是開著的,執勤交警立即吹口哨並大聲詢問這車是誰的,要求立即將車開走,不要影響交通,當時並沒有人回應。當執勤交警通過移動警務終端查詢該車車主信息時,車主葉某林見狀立即走出來辱罵執勤交警。隨後,車主葉某林還採取威脅、推搡、搶奪交警取證手機等方式阻礙交警執法,並造成了群眾圍觀、交通堵塞。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案件發生後,南雄市公安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民警維權機制,併成立專案組對此案進行調查。2月1日上午,專案組民警將葉某林強制傳喚至辦案中心進行調查。經審訊,其對謾罵、威脅、推搡執勤民警,並試圖搶奪執勤民警取證手機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葉某林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被南雄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2月1日起,《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正式施行。這是我國公安機關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也是我國第一部行政機關維護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南雄市公安局堅決執行《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相關規定,嚴厲依法打擊各類襲警、擾警、辱警的違法犯罪,切實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人民警察執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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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旅遊景區分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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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南雄路線指引

線路(一):

自駕遊的朋友從廣州市出發,沿著京港澳(京珠)高速、廣樂高速公路往北京方向走約兩個小時,在韶關市曲江區馬壩互通轉入南(昌)韶(關)高速公路(G6011)韶贛高速段再走一個小時,就到了天下“廣府人”的故鄉——南雄市(車程約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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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的朋友:在廣州乘坐長途客車直到南雄也行,車次很多;或者乘坐高鐵或火車在韶關站下車後,轉坐到南雄的班車(車次很多,25分鐘一班),到了南雄車站去任何一個景點都很方便,有公交車和計程車;也或者乘坐火車往廣州---上海南(T170)等方向的列次在南雄站下車,有公交車和計程車到市區和各景點。

線路(二):

自駕遊的朋友:從江西省第二大城市贛州市市區出發,沿著大廣高速公路(G45)往南走,在南康市三益互通轉入南(昌)韶(關)高速公路(G6011)韶贛高速段,往韶關南雄方向行駛即可直達(車程約1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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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的朋友:在贛州乘坐長途客車直到南雄,到了南雄車站去任何一個景點都很方便,有公交車和計程車;也或者乘坐火車往

南昌---廣州東(K1665)、寧波—廣州(K209)等方向的列次在南雄站下車,有公交車和計程車到市內和各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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