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 必受嚴懲

2 月 4 日,深圳警方發佈的一則案情通報令許多市民乃至全國網友感到震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對多次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和發熱病情的範某,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偵查。同日,龍崗一男子因刻意隱瞞發熱病情且連續多日外出,拒不遵守居家隔離要求,同樣被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有痛心,但更多的還是憤怒,相信這是許多人看到這則消息後的情緒反應。本是病毒的受害者,卻因為隱瞞舉止,又無形中成為病毒傳播的 " 幫兇 ",這如何不令人 " 無語 "?不管出於什麼動機,這種隱瞞已絕非僅僅涉及道德問題,更為社會埋下隱患,觸犯了法律法規。

在抗擊疫情這場看不到硝煙卻能看得到生死的戰鬥中,無論是衝鋒在前、堅守崗位,還是響應號召、自覺 " 宅 " 在家,每個人都在以不同的方式齊心協力,密織城市防護網,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盡一份心力。範某在公共場所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已屬沒有履行好自己的防疫義務,而在就診及確診後,仍繼續隱瞞從疫情發生地來深的事實,更是對他人特別是為其診治的醫務人員生命健康的極大不負責。龍崗 38 歲男子確診前連續多日外出,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且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同樣是對生命的極大漠視。

疫情面前,大家緊緊凝聚在一起,既是一個 " 命運共同體 ",也是一個 " 責任共同體 "。此時此刻,刻意隱瞞自己的行程和病情,無異於給城市防護網撕開了一道口子,拿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作賭,乃至於讓無數人付出的防控努力前功盡棄。

早日戰勝疫情,讓我們的城市儘快恢復往日的生機與熙攘,是當前所有人為之不懈努力的共同目標。正是基於此,在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關於隱瞞行程病情、拒絕隔離等觸犯疫情防控法律法規的行為,必然會格外挑動起公眾的神經,引起一致的憤慨和譴責。

值得一提的是,具體到範某來說,因為信息接收渠道不暢或缺乏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瞭解,抑或是其它種種原因,導致她對隱瞞關鍵信息的嚴重性、危害性認識不足,那麼子女更應當做好勸說工作。疫情面前識大體、顧大局、明大義,既是一種 " 拎得清 ",更是對家人的最大負責。根據案情通報,範某的親屬或存在幫助其隱瞞相關事實的情況,這實屬不應該,值得所有人引以為戒。

" 抗擊疫情,沒有局外人,每個人都必須‘守土有責’ ",這不是一句響亮口號,而是要實實在在緊繃的一根弦。做到 " 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既是對家人負責、對他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深圳警方 " 動真格 " 的連續處置理應點贊,同時也釋放出鮮明的信號:深圳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 " 零容忍 "!我們鄭重呼籲,每一個人都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配合做好社區登記,主動提供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行程和密切接觸史。反之,以身試法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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