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紫光學大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526 證券簡稱:紫光學大 公告編號:2019-03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廈門紫光學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一)變更原因:

財政部2017年3月31日起陸續修訂並頒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四項具體會計準則(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公司據此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新金融工具、收入準則執行時間的通知》,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準則。

(二)變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執行變更後的企業會計準則。

(三)變更內容,即變更前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1、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以及財政部於2014年6月20日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2、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和頒佈的新金融工具準則。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和頒佈的新金融工具準則,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1、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特徵”作為金融資產分類的判斷依據,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同時明確了該三類資產的確認和計量原則,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應調整;

2、將金融資產減值會計處理由“已發生損失法”修改為“預期損失法”,要求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從而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3、調整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允許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行處理,但該指定不可撤銷,且在處置時不得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4、進一步明確金融資產轉移的判斷原則及其會計處理;

5、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公司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並於2019 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起按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比較財務報表列報的信息與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準則的要求進行追溯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最新規定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依據財政部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了相應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與國家現行規定保持一致,有利於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我們認為本次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益,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變更亦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廈門紫光學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廈門紫光學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廈門紫光學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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