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所產生的,問題背後的問題, 您想了解的都在這裡!

2019年社保所產生的,問題背後的問題, 您想了解的都在這裡!

社保一直以來都是朋友們比較關心的話題,尤其是官方文件說2019年將實行社保全國聯網,更是引起了熱烈關注,2019年社保您想了解的都在這裡了!可是小編看完,怎麼覺得好坑呢...

2019年社保所產生的,問題背後的問題, 您想了解的都在這裡!

Q1:社保停繳會清零嗎?

(1)參保人員停止繳費並不會導致繳費歷史清零,也就是說累計繳費年限不會清零,可以再次繳費後繼續累計年限,清零的是連續繳費年限。不過斷繳影響會有很多,如:停止繳費後,停止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2)有些地方的連續繳費年限涉及外地戶籍人員積分制入戶入學、購房買車等的條件。

(3)停止繳費後,停止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Q2: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怎麼辦?

(1)先備案

參保人員跨省就醫之前需要在參保地的經辦機構進行備案。經辦機構採集必要的信息。

(2)選定點

從公佈名單中選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可登陸人社部社會保險網查詢系統查詢可供選擇直接結算的“全國異地定點醫療機構”。

(3)持卡就醫

就醫人員就醫時一定要帶上社保卡,它是異地就醫身份識別和直接結算的唯一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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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可以退休?

不正確。

並非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就可以退休,而是要滿足退休年齡。以男性職工為例,一般而言,不到60歲,即使已經繳了20年養老險,也暫不能退休。

Q4: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就不用再繳納?

不正確。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是辦理退休並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

《社會保險法》規定,若按月領取養老金需同時滿足:

①累計繳費滿15年;

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所以員工必須等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申領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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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退休了就能領取養老金?

不準確。

一般要繳滿15年,退休時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想退休時就能拿養老金,務必在自己退休前十五年就開始繳費。

Q6:到達退休年齡時,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怎麼辦?

(1)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2)延長繳費未滿15年可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若延長繳費後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仍未滿15年,也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可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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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如何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

2009年底,國家制定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確了養老保險關係跨省轉移接續的政策及經辦操作流程。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友情提示:具體的辦理程序,還請您諮詢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Q8: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的時候,基金會跟著人走麼?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1)個人賬戶儲存額

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Q9:異地轉移接續後,到了退休年齡,去哪裡領取養老金待遇呢?

(1)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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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農民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的政策是什麼樣的?

(1)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2)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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