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檢察建議”如何夯實?人大代表提出五條建議

“1号检察建议”如何夯实?人大代表提出五条建议

檢察官在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和平路小學講授“兒童防性侵”法治課後,被孩子們簇擁提問。

3月28日,在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上,順慶區人大代表、南充市和平路小學校長羅迦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全面推進我區兒童防性侵工作的建議》。建議提出: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建立起監護人、校園、社會三重“保護網”;將兒童防性侵教育納入中小學入學必修課。

在接受檢察日報記者採訪時,羅迦代表說,這份代表建議的藍本是“1號檢察建議”和教育局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

把防性侵課程引入轄區小學

和平路小學位於南充市主城區。全校一至六年級共有學生1000多人。羅迦將學校的特點概括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留守兒童比較多,佔比達40.6%”。

留守兒童較多的特點,也拉高了當地兒童性侵案件的數量。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檢察官雷蕾告訴記者,自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順慶區檢察院共受理性侵犯罪案件87件181人。其中,2015年幼女遭受性侵犯罪案件為4人,2016年為8人,2017年為11人,2018年為12人。

鑑於此,在2018年1月,順慶區檢察院組建的“梧桐樹”公益團隊與北京“女童保護”公益組織開始合作,將女童保護組織的優質防性侵課程引入轄區的所有小學。

就在這個時候,羅迦接任和平路小學校長一職。順慶區檢察院馬上與羅迦取得聯繫,主動提出送法進校園。羅迦希望與檢察機關的合作常態化,就聘請順慶區檢察院檢察長何曉榮為法治副校長。

在一次防性侵授課結束後,授課老師給每個學生髮了一張卡片,讓大家把想對老師說的話寫在上面。卡片上印有檢察官的聯絡信箱。

在整理調查卡時,一名女生填寫的內容讓雷蕾心頭一緊:“我曾經遭受過兩次性侵,一次是在三四年級的時候,吃一塹長一智,不要告訴我的家長。”

“學生當時沒有用真名,我們又擔心公開查詢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二次傷害。”雷蕾說,檢察院在與校方一次一次協商之後,最終通過對照筆跡確定了那名寫卡片的女生。為最大限度地保護她,商定以授課回訪的名義把她劃入座談學生的範圍。

在詳細瞭解情況後得知,受侵害學生是在上學路上被猥褻時,檢察官立即把線索交給公安機關,同時請心理諮詢師對孩子進行心理幫扶和撫慰。雷蕾說,從後來她給檢察官寫的卡片內容判斷,這名女生已經走出了心理陰影。

據順慶區檢察院統計,從2018年1月初至2019年3月末,檢察機關基本實現轄區鄉村學校“兒童防性侵課程”的全覆蓋,共計為6270名孩子教授99堂防性侵課程。

在保護孩子問題上

努力實現家校合一

2018年10月,最高檢認真分析辦理的性侵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犯罪案件,針對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教職員工隊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兒童和學生法治教育、預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問題,首次以最高檢名義發出“1號檢察建議”。其核心內容,是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預防性侵害的制度機制;加強對校園預防性侵害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處理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等。

2018年11月初,何曉榮向該區教育局局長當面通報“1號檢察建議”的內容。與此同時,該院要求擔任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的檢察干警,將“1號檢察建議”的內容逐一通報所屬學校的校長,並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幫助學校對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進行查漏補缺,面向全校教職員工組織法治教育活動。2019年3月初,順慶區教育局局長換任,何曉榮再次向新任教育局局長當面通報“1號檢察建議”內容。2018年12月,教育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2019年1月,順慶區教育局通知轄區所有學校對照落實整改。

羅迦表示,已經收到教育局的書面通知。目前,正在組織教師共同學習兩份文件,並且把文件內容向家委會通報,由家委會成員在各班家長群裡發佈,在保護孩子問題上努力實現家校合一。

羅迦始終認為,“保護未成年人,只有學校、檢察機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重視遠遠不夠,家庭教育不能缺位”。

五條建議助力夯實

“1號檢察建議”

通過一段時間的部署落實,羅迦感到,在有效預防和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些細節影響著“1號檢察建議”的執行力。對此,他在向區人代會提交的建議案中列出五條建議。

第一,保護未成年人應以預防為主。羅迦說,無論檢察機關還是教育部門,在發文時都更多地強調了如何保護孩子,對如何引導孩子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提得較少。他建議以預防為主,將防性侵自我保護教育,納入孩子進入幼兒園、進入小學和升入初中等關鍵時間節點學生與學生家長的必修課。

第二,通過多渠道宣傳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讓人們熟知侵害未成年人需要付出的法律成本。同時,嚴把教師資格入口關。在考核時,不要光看專業水平,還要判斷準教師們是否有社會責任感,是否真心愛學生。

第三,多部門協同,但是要明確牽頭單位。羅迦說,現在的狀況是協同部門都很積極,但是在具體問題上,沒有部門主導,這樣很容易陷入“九龍治水”的尷尬。

第四,期待在“1號檢察建議”和教育部門《通知》的基礎上給出量化考核指標。羅迦說,目前兩個文件都只是給出了框架結構,大方向有了,但是缺乏具體操作方案。“1號檢察建議”要落地生根,離不開具體量化的考核指標,否則到了基層學校,就會不知所措,無從落實。

第五,現在的法治副校長都由公檢法的同志擔任。但是,由於經費問題,加之缺乏對法治副校長責權利的明確,完全靠法治副校長講奉獻,將難以持久。羅迦建議儘快完善相關制度,明確相應的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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