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天水的發展日新月異
2019年各處施工建設將迎來大爆發
多條道路將因施工實行交通管制
來往司機注意!
快看對你出行是否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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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G22青蘭高速公路蘭州東收費站至蘭州收費站段實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經甘肅省交通運輸廳批准,2019年4月16日對G22青蘭高速K1871+459處跨線橋進行爆破拆除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對G22青蘭高速蘭州東收費站至蘭州收費站(天水路收費站)段雙向道路實行臨時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機動車通行。現通告如下:
一、管制時間及路段
管制時間: 2019年4月16日凌晨1時至早7時。
管制路段: G22 青蘭高速蘭州東收費站至蘭州收費站(天水路收費站)雙向道路。
二、繞行線路
(一) G22青蘭高速公路由東向西方向途徑管制路段所有機動車,一律經 G2201蘭州南繞城高速通行,或選擇就近收費站駛出高速公路繞行。
(二)從G6京藏高速、G30連霍高速、S1 機場高速駛往蘭州方向機動 車 ,經G2201蘭州南繞城高速通行,或由蘭州收費站(天水路收費站)駛出高速公路,左轉進入市區雁北路(605號路)、和平大道(G312 線)繞行至柳溝河收費站(和平)駛入高速公路。
三、 請繞行車輛駕駛員嚴格服從現場執勤人員指揮,嚴格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控制行車速度,文明規範行車。
由此給廣大司乘人員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甘肅省蘭州公路路政執法管理處
2019年4月11日
甘谷縣公安局關於"雙創"一條街禁止停車和嚴禁貨車停放路段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貨運車輛停放路段:
新城路、冀城路、濱河路、南環路、西環路、西城區全部路段禁停(包括非機動車道和施劃停車位的路段)。
二、貨車在禁行時段(早7:00—晚22:30)及禁停路段進入城區行駛或停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處違法記3分並處罰款200元。
三、嚴禁在尚都百匯雙創“一條街”停放車輛,在該路段停放機動車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證記3分罰200元;非機動車一律拖曳並依法處罰。
四、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及道路沿線的商戶、居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除依法處罰外將在媒體進行曝光。
五、本通告內容自2019年4月12日起實施。
甘谷縣公安局
2019年4月4日
張家川縣公安局關於在城區部分路段禁止機動車停放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張家川縣道路交通行車秩序和交通管理,確保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張家川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在城區重點路段對亂停亂放的機動車依法進行處罰。現將相關注意事項公告如下:
一、啟用時間:2019年4月15日零時起。
二、禁停路段
1.阿陽大道全段道路兩側禁止停車;
2.東城路全段道路兩側禁止停車;
3.平安路全段道路兩側禁止停車;
4.中城北路西側禁止停車,車輛在東側有序停放;
5.解放東路北側禁止停車,車輛在南側有序停放;
6.解放西路南側禁止停車,車輛在北側有序停放;
7.人民東路北側禁止停車,車輛在南側有序停放;
8.和平東路北側禁止停車,車輛在南側有序停放;
9.和平西路北側禁止停車,車輛在南側有序停放;
10.濱河北側西側禁止停車,車輛在東側有序停放;
11.西城路東側禁止停車,車輛在西側有序停放。
三、處罰依據及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一條第十三項之規定,對違法停車罰款100元。
對擅自阻礙或設置阻礙物影響道路內停車泊位的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清理障礙物、恢復停車泊位的正常使用,並視情節依法對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因擅自阻礙或設置阻礙物影響停車泊位使用引發交通事故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遭受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公告要求,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指示停車。如違反本通告要求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張家川縣公安局
2019年4月8日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玉泉高速公路大隊關於轄區渣土車限時通行的通告
為有效遏制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進一步規範轄區道路通行秩序,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轄區全路段限時禁止渣土車通行。現將相關注意事項及處罰措施通告如下:
一、開始時間:2019年4月16日零時起。
二、禁行路段:連霍高速(G30)1360km—1432km段(東起甘泉服務區,西至秦州隧道西口)。
三、禁行時段:20:00至次日08:00
四、處罰措施
對渣土車在以上時段和路段通行的,將按照“違反禁令標誌”違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同時抄告所屬企業,有其他違法行為一併處罰。
五、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90條,《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2條第(四)項及相關法律法規!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玉泉高速公路大隊
2019年4月9日
出行經過這些路段的車主們
提前規劃好路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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