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碰硬!缙云通报3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

动真碰硬!缙云通报3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缙云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3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缙云县公安局大洋中心派出所副主任科员麻卫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5年至2018年间,麻卫华明知胡某某及其涉黑涉恶团伙长期从事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仍与其密切交往,多次接受胡某某等人的吃请,收受香烟等财物。在此过程中,麻卫华为胡某某及其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查处时说情、打招呼。麻卫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4月,麻卫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壶镇镇潜明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胡建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7年3月至8月,42省道壶镇段2标工程在潜明村施工,潜明村村民胡某某及其涉黑涉恶团伙以工程车辆过重压坏村道路、山洞宕渣不能外卖等名义,多次阻止工程车辆运输,并向项目施工负责人李某某勒索财物。在此过程中,潜明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胡建卫受双方委托,多次从中协商,促成李某某支付胡某某团伙20万元。2019年4月,胡建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

七里乡大园村陶芝葵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5年,胡某某涉黑涉恶团伙成员陈某某常在县城周边以及七里乡型坑村、大园村等地开设赌场。期间,陈某某组织40余人在七里乡黄乌塘水库边陶芝葵所造房屋内进行赌博,并支付陶芝葵500元场地费。2019年4月,陶芝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与黑恶势力深度交往、接受黑恶势力贿赂,甘愿充当“保护伞”;有的作为村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抓好村治安综合治理,却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从中协调等,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这些“保护伞”行为,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从严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认真履职,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增强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严查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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