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漏油,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中,能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

七葉一支花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肯定是有用的,但是對於絕大多數消費者而言,這個法律大多數時候起的是紙老虎作用。

一方面是維權成本太高。本案例中的消費者買的是60萬的寶馬,消費成本很高,所以她可以去維權,比較消費金額較大,而很多時候,大眾消費的都是萬元以下的東西,而訴訟市場和成本都高於消費金額,所以商家不怕消費者去訴訟,更怕消費者現場鬧。

還有一個就是商家的利潤高過維權成本,所以商家不怕你去高,即使是訴訟失敗他們要賠錢,他們也無所謂,因為還有更多的消費者不會去訴訟維權,利潤他們已經賺到了。


一是他們覺的大多數人不會打官司維權。

二是打官司一般人是打不贏他們。

三是即使是他們官司輸了,但是他們已經從其他人那裡賺了足夠的利潤。


所以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就是這麼大,因為商家根本不擔心正當維權路,結果就造成了現在所說的:按鬧分配。這最終傷害的還不是廣大的商家,當人們都不願意通過正當途徑維權的時候,都是一有事就來鬧的時候,生意如何能持續。


裝就不用修


如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能保護消費者、還有受害者嗎、還用哭著維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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