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真正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不是李云龙享受的超常待遇

李云龙和赵刚当街暴揍渣男渣女,大快人心。象这样的人,跟他们废什么话?直接干!在这一点上,我完全支持李云龙和赵刚的行为。

要是人人都有这样的正义感,估计社会风气会好很多。

但是他老丈人田墨轩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当街斗殴不对,用身份享受“超常待遇”更不对。因为赵、李二人的身份,“逃脱”了处罚,享受了特权,破坏了法纪的严肃性。

乍一听,老田说得有道理,但是仔细一琢磨,李云龙这完全是被“逼”无奈。

亮剑:真正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不是李云龙享受的超常待遇

一,李云龙是个有担当的人

李云龙和赵刚揍那几个人,揍完后并没有逃跑,还是老老实实来接受处理。说明人家心里还是有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他们也有自觉维护法纪的觉悟。

李云龙这一辈子,硬得象块钢,从来没有屈服过。

其实,如果那个小同志态度好一点,即使是处罚,我相信李云龙和赵刚也会虚心接受。

亮剑:真正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不是李云龙享受的超常待遇

二,李云龙并没有一开始就以身份“压”人

如果李云龙一开始就把身份亮出来,那个小同志敢那么嚣张吗?当然不敢。李云龙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占理。

论彪悍勇猛,李云龙怕过谁来?但李云龙从来不欺负人,不会无理取闹,更不会仗势欺人。在他看来,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确实不对,秉公处理不就完事了?

那个小同志纯粹是作死!有本事,把李云龙和赵刚扣住,硬气地来一句:军长打架也不对!军长打架也要接受处理!这样还能赢得李云龙的一点尊重。

前面硬,是因为不知道,后面软,是因为对方的身份。

亮剑:真正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不是李云龙享受的超常待遇

三、小同志不是一个人

手里面有那么点权力就飞扬跋扈,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这很正常。在一些特殊部门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目中无人,这也很正常。

在《人民的名义》中,办事的窗口那么低,那么小,办事的群众要低头弯腰才能“正常交流”。坐在里面看着人家低头弯腰,是不是很有优越感?有些地方去办事,不找找关系很难办。

还有一些地方,去办事从来没有见过好脸色,轻则无人理睬,重则呵斥拖延,甚至是扫地出门。而且有个很奇怪的规律:越是业务水平差的,服务态度也越差。那个小同志态度的改变,不是因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是因为李云龙和赵刚的身份吓到了他。

说所有的人都这样不科学,但我办事时碰到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了。坦白讲,也就是这几年,情况能好一点了。

李云龙和赵刚,碰到这样的小同志只是偶然。因为他们之间基本上很难有交集,一个堂堂的开国将领,和一个基层小同志能有啥交集?

他们身居高位,又是个特殊的部队系统,不可能体会到地方基层的某些东西,不会对某些东西感同身受,也没有普通老百姓的烦恼。他们只是偶然碰到了这样的事,老百姓可能会经常碰到。

老师长说:欲治兵者,必先选将。引申一下:欲治国者,必先治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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