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黑惡保護傘,天津1名政法委書記 4名公安局長被查

4月12日,天津市紀委監委集中通報了17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北辰區委原常委、公安局原局長劉子讓,西青區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朱明鵬。

充当黑恶保护伞,天津1名政法委书记 4名公安局长被查

劉子讓(資料圖)

注意到,“12·4”顏錦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由全國掃黑辦和公安部督辦,天津市委政法委、市掃黑辦掛牌督辦的37起重大涉黑涉惡案件之一。

據新華社報道,“黑老大”顏錦在天津“頗有名氣”,他多次組織實施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搶劫、強迫交易、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群眾深惡痛絕。2018年,天津公安機關經過9個月的努力,一舉打掉顏錦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12名。

據今晚報報道,顏錦於2011年3月7日刑滿釋放後,開始大肆網羅刑滿釋放人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首的犯罪組織。顏錦以經營合法公司為掩護,插手民間債務糾紛,非法高息放貸,通過虛假債權公證、虛假訴訟等手段侵吞企業及個人鉅額資產。該涉黑團伙涉嫌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搶劫、強迫交易、妨害作證等各類刑事案件15起。

此外,朱明鵬為惡勢力團伙主要成員李之哲及其成員實施的多起案件,說情打招呼,幫助多名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幫助李之哲承攬工程項目獲取鉅額經濟利益,並收受賄賂。

天津市紀委監委指出,通報的17起典型案例涉及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共43人,他們中——

有利用職權為黑惡勢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謀取鉅額利益的“官傘”;

有庇護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說情打招呼,甚至收錢抹案,幫助黑惡勢力逃避刑事打擊的“警傘”;

還有履行職責不力、失職瀆職,客觀上助長黑惡勢力蔓延坐大的“庸傘”。

這些問題嚴重破壞了政治生態、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必須嚴肅處理、堅決懲治。

以下為17起典型案例:

1.北辰區委原常委、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長劉子讓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劉子讓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顏錦請託,收錢抹案,指使辦案民警幫助顏錦及其成員逃避刑事追究,同時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劉子讓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西青區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朱明鵬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朱明鵬為惡勢力團伙主要成員李之哲及其成員實施的多起案件,說情打招呼,幫助多名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幫助李之哲承攬工程項目獲取鉅額經濟利益,並收受賄賂。朱明鵬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公安西青分局原局長劉玉山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劉玉山接受李之哲請託,幫助該團伙成員逃避刑事追究,並收受賄賂。劉玉山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市監獄局偵保處處長趙金紅、西青監獄民警張德順、任志勇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趙金紅、張德順、任志勇為顏錦及其團伙服刑人員在分配監區、安排會見、捎帶違禁品等方面提供方便;違規辦理減刑、保外就醫;為顏錦“遙控指揮”獄外經營活動提供幫助。趙金紅、張德順、任志勇3人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長楊雲生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楊雲生長期與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杜明保持聯繫,共同出入私人會所,利用職務便利為杜明辦理保安公司審批及遊戲廳、洗浴中心經營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楊雲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河西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原副大隊長楊勇等人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楊勇等人接受杜明宴請,收受錢物,洩露執法信息。楊勇等3人分別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及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7.公安津南分局雙港派出所原所長蔡永振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蔡永振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閻巖請託,故意包庇,收錢抹案,幫助閻巖及其團伙成員逃避刑事追究。蔡永振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市公安局北京工作處副處長孫海波、寶坻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張文春、市委政法委四級主任科員王遠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孫海波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劉鳳學請託,出面宴請辦案人員,說情干預,並接受其安排的旅遊,此外還打聽、過問劉鳳學親屬涉嫌犯罪案件。張文春、王遠收受劉鳳學給予的錢款,向有關負責人說情、打招呼,幫助劉鳳學逃避掃黑除惡專項打擊。孫海波、張文春、王遠3人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濱海新區公安局原漢沽分局局長郝建國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郝建國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王新京及其成員邵義東賄賂,利用職權拖延查處,致使該團伙成員未及時受到處理。郝建國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0.公安紅橋分局芥園派出所原副所長安樹國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安樹國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穆嘉給予的財物,辦案期間多次向穆嘉通風報信、出謀劃策。安樹國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1.濱海新區寨上街道工委原書記陳玉慧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陳玉慧利用職務便利,為惡勢力團伙主犯劉洪飛承攬拆遷工程;默許縱容劉洪飛等人暴力拆遷;挪用公款為劉洪飛等人成立公司、從事經營提供幫助,並索取、收受賄賂。陳玉慧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2.靜海區楊成莊鄉原人大主席許榮海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許榮海插手干擾農村基層換屆選舉,為惡勢力人員陳少來當選村黨支部書記鋪路;利用職權,幫助陳少來承攬土方工程;未認真把關,致使陳少來等人騙取國家補償款170餘萬元,並收受賄賂。許榮海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3.寧河區農委主任李福光、區財政局副局長李懷軍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在“美麗村莊”建設和“一事一議”等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李福光、李懷軍違規向招投標代理公司工作人員打招呼,致使多個工程項目被劉鳳學等人串通投標並中標。李福光、李懷軍2人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4.河北區信訪辦主任高桂新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高桂新與“套路貸”涉黑組織犯罪首要分子李玉斌及其家屬密切聯繫,託關係為其打探案情。高桂新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5.北辰區天穆鎮副鎮長安書勝等人失職失責,為黑惡勢力人員違規發放低保問題。安書勝及民政、街道社區等有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臧洪濤及其子女違規辦理最低生活保障金,致使其騙取國家錢財21萬餘元。安書勝等10人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天穆鎮黨委副書記李術波等3人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6.紅橋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管理科原科長管維銘等人失職失責,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社區矯正工作不力問題。管維銘等人在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穆嘉及其妻陳欣欣社區矯正前期調查評估、後期監管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穆嘉在社區矯正期間仍實施多起犯罪。管維銘等6人分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及政務撤職、政務記大過、政務記過處分。

17.寶坻區大口屯鎮黨委副書記王文生等人履職不力,變相縱容惡勢力違法犯罪問題。王文生等人對惡勢力團伙主犯吳建濤及其成員操縱選舉、串通投標、侵吞集體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變相縱容,導致大量集體財產流失,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王文生等3人分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截至目前,天津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調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97件229人,其中充當黑惡勢力的“官傘”、“警傘”48件84人,履職不力、失職瀆職的“庸傘”22件107人,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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