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招規定出爐, “勞動”怎麼考,高考見分曉

繼年初宣佈將“勞”納入教育方針之後,教育部再放大招,今天(4月15日),《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公佈,教育部要求,今年高考要全面考核德智體美勞,這是繼“勞動”迴歸育人目標之後,“勞”字首次被納入高考。

今年高考命題要體現德智體美勞

在去年9月的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勞動”重新回到教育目標之中。

今年2月公佈的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點也提到,要大力加強勞動教育,計劃出臺加強勞動教育的指導意見和勞動教育指導大綱,修訂教育法將“勞”納入教育方針;鼓勵職業院校聯合中小學開展勞動和職業啟蒙教育,將學生參加勞動實踐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之對應,教育部也將進一步深化高考內容改革,充分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查要求。

將“勞”納入高考,今年就開始行動。今天公佈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規定,要深化考試內容改革,2019年高考命題要充分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以立德樹人為鮮明導向,減少單純死記硬背的知識性考察,推動學生關鍵能力和核心素養在教學和考試中的落地落實,助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同時公佈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也提到,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高校應研製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

在招生計劃管理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繼續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各地和有關高校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

教育部要求,各地推進高中綜合素質檔案使用。各地要指導中學進一步完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制度。有關高校要積極探索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體育類專業、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等類型中使用綜合素質檔案,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考查評估,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今年還新增一條規定,有關高校要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在統籌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的基礎上,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另外,教育部要求探索在高校組織的考核中增設體育測試。有關高校要在保送生、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等類型的學校考核中,積極增設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由高校自定,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引導考生更加重視體育鍛煉。今年陸續公佈的各高校自招簡章已新添體測要求。

在隨遷子女高考上,有關地方要進一步完善高考報名條件和辦法,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當地參加高考。對於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穩妥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參加高考。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的文化課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另外,教育部授權有關高校組織的考試一般在標準化考點舉行,確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應配備身份識別、防作弊和考試監控等功能設備。

四類考生可加20分

教育部還明確了2019年高考加分照顧對象,與去年相比變化不大。其中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和烈士子女可加2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另外,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招生錄取上,各省份錄取工作應於7月上旬開始,8月底之前結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月底之前結束,這一結束時間比去年推遲十來天。

全國高考統考時間

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

注: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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