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區檢察院多舉措積極構建“捕訴合一”辦案機制

2018年以來,吉安市青原區檢察院認真落實上級院工作部署,打破傳統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分離格局,積極構建刑事案件“捕訴合一”辦案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完善“線上”“線下”案件管理機制,確保案件辦理質量。探索建立“全程可追溯、進度可視化、結果可評價”的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機制,形成“他律”與“自律”的有機結合。一方面,“線上”推進流程監控常態化。利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完善案件流程監控日常巡查、定期通報、督促整改等制度,加強對司法辦案流程的常態化監控;加強對強制措施適用、訴訟權利保障、權力清單落實、檢察官聯席會議運行等方面的監督,確保辦案中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發現、預警和糾正。另一方面,“線下”推進案件質量評查實效化,通過出臺有針對性的制度來增強案件評查工作的效果。

構築全方位監督體系,持續推進檢務督查。組建檢務督查工作組,專門負責檢風檢紀、司法辦案工作的監督管理。構建案件管理、司法公開、檢務督察“三大系統”和績效考核、瑕疵核查、個案督查、專門督查、辦案問責等工作機制,對刑事檢察權運行實行全程動態監督。

案件質量監督關口前移,有力提升監督效果和案件質量。“捕訴合一”後,承辦人從接觸案件之初積極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要求偵查機關及時、全面地收集證據,減少非法證據排除的情況。同時,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人對案件積極開展再審查工作:審查批捕階段缺少的證據是否補充到位,偵查監督事項是否糾正和反饋,逮捕罪名和強制措施是否恰當。從批准逮捕開始,承辦人就對證據的關聯性及完整性進行審查,同時會從刑事訴訟程序全局來把握,採取檢察官對口聯繫、定點巡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偵查機關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使監督更具主動性和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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