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灑邊疆:全國唯一援邊律師伉儷在行動

愛灑邊疆:全國唯一援邊律師伉儷在行動


執業女律師陳賢到西藏旅遊時偶然發現,很多藏民不懂法甚至不知法,遇到問題只知道找政府,遭受了很多委屈。

“邊陲不應該是普法的遺忘之地。”陳賢毅然放棄了優裕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當上了援藏法律志願者。一年後,她把丈夫曹旭也“拉下了水”,兩人同時前往內蒙古當志願者。現在,他們又輾轉到新疆,並申請了第四次援邊。“如果算經濟賬,這幾年我們確實損失了很多。但我們是律師,維護公平正義是天職。從這個角度上說,我們的收穫更多!”

旅遊路上,律師眼中不揉沙

2013年8月的一天,陳賢跟著幾個朋友到西藏自駕遊。在那曲附近的林堤鄉,忽然有個拄著柺杖的藏民攔住了陳賢的車,用生硬的漢語說想搭順風車到市裡看病。

藏民上車後,陳賢發現他的腿上只是胡亂地紮了一些布,根本沒有受過很好的治療。她仔細一問,藏民說兩個多月前,他受僱於一個老闆,用犛牛載建築材料上山,不料途中犛牛受驚,掉下懸崖摔死了,自己的小腿也被牛踩骨折。事後他找老闆,老闆說怪他自己不小心;找政府,政府讓他找老闆。實在沒辦法,他只能自認倒黴,而且沒錢治療,只能聽天由命。

陳賢問:“為什麼不找律師上法院起訴?”藏民茫然地反問:“法院是做什麼的?律師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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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賢1972年出生於安徽省定遠縣,當時是安徽天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我本來是讀師範的,但我丈夫曹旭家是律師世家,在他的鼓勵下,2009年我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辭去了教師工作,也成為執業律師。”

作為律師,陳賢的眼裡揉不得沙子。聽了藏民的話,特別是看著他下車後拖著那可能要殘疾的腿一瘸一拐地慢慢走遠,陳賢的心裡特別難受。“這本來就是應該由包工頭負責到底的事啊!但包工頭一耍賴,藏民就沒辦法了,他居然只知道找政府,連法院是幹什麼的、律師是什麼人都不知道。”

正是因為這件事,陳賢開始關注少數民族地區的法律援助等問題。她瞭解到,我國有200多個縣至今連一個律師都沒有,特別是邊疆的少數民族地區,由於普法教育不到位,律師工作又是空白,老百姓遇到問題只能找政府。為此,政府也做了很多工作,比如2009年由司法部、共青團中央、中國法律援助基金共同組織開展的“‘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

陳賢跟曹旭商量:“我們雙方父母的身體還好,兒子剛剛也考上了大學,我也想去當法律援助志願者,你看行不行?”曹旭覺得妻子是“頭腦發熱”:“我們這一行競爭很激烈,如果你去當法律援助志願者,時間最少是一年,而且都是邊疆地區,且不說你的身體能不能受得了,光是那麼多客戶資源都得丟掉,我們的損失就不小。”“可是,一想到邊疆地區連個律師都沒有,少數民族兄弟遇到難題只能自認倒黴,我的心裡就特別難受。再說,兒子已經是大學生了,我們必須給他做個榜樣,不能只算經濟賬。”最後這句話打動了曹旭。

2014年春天,陳賢如願獲准到西藏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她被分配到全國200個無律師縣(區)之一的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卡若區。

高原草原,夫婦來邊陲普法

昌都市卡若區平均海拔3500米,抬頭就能看到終年不化的雪山。剛到這裡時,陳賢的鼻子總是流血不止,醫生說這屬於高原反應,解決辦法只有兩個:離開,或慢慢適應。接下來是“癢不欲生”的皮膚過敏。“特別是雙腿,好像是從骨頭裡面往外癢,只有狠命地抓,兩條腿被抓得鮮血淋淋,腿上因此留下了大大小小几十處永久性疤痕。”

“令人頭疼的是當地經常停電,有時一停就是半個月之久。我吃飯在樓下,辦公在4樓,住在10樓。一停電,每天就只能步行上下樓梯。由於空氣稀薄,每爬一層樓都會喘不過氣來。”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陳賢硬是堅持了下來。

俗話說“西藏路險,多在昌都”,昌都境內群山連綿,下鄉的道路基本上都盤旋在高山上,路面大部分是沒有護欄的石子路,一面是陡峭的懸崖,一面是水流湍急的瀾滄江。為了扭轉藏族同胞“信訪不信法”的觀念,陳賢與當地司法局的同事多次冒著危險到各個鄉鎮進行普法宣傳。“有一次下鄉回城途中,我們遇到化雪,車輪在路面上空轉,大家只好全部下來推車。”窄窄的山路上,腳下就是幾十米深的懸崖,人掉下去就沒命了。陳賢眼看著一個同事腳下一滑就掉了下去,直到幾天後才在下游數公里處找到屍體……

“到昌都後,我曾幾次試圖找到當初遇到的那個藏民,為他提供幫助,卻一直未能如願。”陳賢在西藏受理的第一個案件,是一個名叫扎西曲珍的藏族年輕女農民工。扎西曲珍因工受傷,後經司法鑑定為八級傷殘,醫藥費花了幾萬元,但用人單位認為她的傷是工作時沒有嚴格遵守勞保制度造成的,拒不負責。

陳賢得知此事後,主動找上門,告訴扎西曲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是在勞動時間和場所受的傷,都屬於工傷,用人單位必須負責。至於是否遵守勞保制度,那是管理上的問題。“由於我不會藏語,加上扎西曲珍和家人都不懂法,開始時他們根本就不信任我,但還是帶著我到各有關單位調取了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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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陳賢主動與承辦法官溝通,爭取有利於當事人的賠償。結果一審判決用人單位賠償當事人近17萬元。用人單位不服,上訴到中院。在陳賢與法官的再三努力下,最後該案以調解結案,扎西曲珍拿到了近17萬元的賠償金。事後,扎西曲珍的舅舅硬要塞給陳賢一包冬蟲夏草表示感謝,被她堅決拒絕了:“我是志願律師,如果是為了錢和物,我就不來西藏了。”對方感到實在過意不去,就送了她一面錦旗。

作為志願者,陳賢一個月僅有3000多元生活費(包括文印等費用),而當地生活用品和水果價格很高。自從她來西藏後,家庭收入銳減,丈夫還要供兒子讀大學,陳賢不好意思向他開口,所以除了日常生活開銷,她平時連蘋果都捨不得買。去法院開庭,她也捨不得打車,乾脆買了輛自行車。在西藏服務的一年時間裡,陳賢辦結58起案件,為當事人直接挽回經濟損失160多萬元。

離別親人,拋家舍業,艱苦惡劣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說陳賢一點都不想家那是假話,但每天晚上跟丈夫視頻時,她說得最多的是西藏的美好和為藏民辦結一起案子後他們臉上露出的幸福笑容,曹旭也深受感染。有一天,一家三口一起視頻時,兒子忽然說,他最佩服媽媽,將來一定會像媽媽那樣去工作和奉獻。曹旭再次受到了深深的觸動,他終於開口說:“你的無私奉獻不僅感動了兒子,也深深地感動了我,如果我們夫唱婦隨地去當法援志願者,你覺得怎麼樣?”

陳賢當然求之不得:“謝謝你,老曹,你終於從默默支持我的背後,走到了用實際行動來踐行我們理想的前臺了!”兒子連忙說:“老爸老媽,你們都是好樣的!我也是學法律的,等我大學畢業,也跟著你們去邊疆普法!”

就這樣,陳賢和曹旭成了我國唯一一對法律援邊夫婦。

2015年夏,這對夫妻都被分到了內蒙古,但曹旭被分在烏海市海南區,陳賢被分在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兩地相距300多公里,仍然無法經常見面。“我們是來做法援的,不是鵲橋相會的。”曹旭很快就投入到法援工作中。“記得有位70多歲的老人,老伴去世後,繼子將老人趕出家門,天寒地凍,老人只得到親戚家借住。我為他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隨後收集了大量的證據,為開庭做準備。庭審前,我找到主審法官,希望能調解,因為這畢竟是家庭矛盾。法官表示贊同,然後從情、理、法三方面認真做老人繼子的工作。最後,該案以調解結案。冰天雪地裡,老人終於住進了溫暖明亮的房子。”見老人拿到寫著自己名字的產權證,展現出開心的笑臉,曹旭心裡暖暖的,體會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快樂。

在內蒙古的一年間,曹旭辦理民事、刑事、勞動仲裁案件共31件,代書46份,接受諮詢141次,接收當事人送錦旗5面,拒收當事人所送錢物價值5000多元。

天山腳下,公平正義在人間

2016年夏,陳賢覺得西藏更需要法律援助,夫婦倆商量後決定申請一起再去西藏。但多年的高原法援,已經讓陳賢患上了嚴重的鼻炎、雙腎結晶、甲狀腺結節、雙眼白內障等疾病,組織考慮到她的健康狀況沒有批准,而是把她派到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曹旭則“婦唱夫隨”地被派到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新疆的冬天漫長而寒冷,我們經常在零下20攝氏度,甚至零下30多攝氏度的極寒天氣中,下鄉進行露天法治宣傳,一站就是幾個小時,手腳都凍麻木了,就一邊宣講一邊原地踏步。”

2018年年初,陳賢在接受一起過失傷害案的法援官司時,被肇事方當成了受害方的“同夥”,不僅辱罵她,還將一把匕首插在了她住所的門上。陳賢卻沒有因此而退縮:“我堅信人心都是一杆秤,只要你做到公平公正,終會得到對方的理解。”她在為受害方做代理人的同時,不斷去找肇事方協調。考慮到受害方家庭比較貧困,而肇事方既沒有主觀故意,而且特別怕坐牢,所以她希望雙方都能退一步,大事化小。最終,在她的努力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受害方諒解了肇事方,肇事方也提高了賠償額並承認了錯誤,依法得到了輕判。“事後,那個將匕首插在我住所門上的青年主動找到我,再三表示歉意,說沒想到我的做法對雙方都好。實際上我特別喜歡少數民族這麼爽快的性格。”

新疆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剛說:“陳賢和曹旭都具有非常優秀的志願者精神,在法律框架內,尤其是在我們邊疆民族地區,他們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去處理案件,推進了邊疆社會的和諧,我們特別感謝他們。”

愛灑邊疆:全國唯一援邊律師伉儷在行動


2016年,陳賢被評為CCTV年度法制人物和“中國好人”。筆者採訪她時,她說:“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暫。也許有人會覺得一心向錢看最重要,但我覺得這幾年的援邊經歷,才是人生最大的財富,也是很多人都沒有的。”

現在,兒子大學畢業後也來到了新疆,一邊在父母身邊實習,一邊準備司法考試。他表示,成為法律工作者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像父母那樣做法援志願者。而陳賢和曹旭也再次提交申請參加第四次“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他們的心願是:只要身體允許,就在邊疆法律援助志願者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多幫助,讓法治的陽光灑滿祖國邊疆。

作者/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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