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擔”增“實幹”
近日,文山市下發了《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繼續實施“無會周”制度的通知》
決定繼續實施“無會周”制度
一、實施時間
每月第2周為“無會周”,2019年時間安排見附表。
二、實施對象
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員。
三、實施內容
市人民政府原則上不安排召開全市性工作會議,上級黨委、政府及市委組織召開要求參加的會議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無會周”期間,遇緊急情況確需組織召開的會議,須報告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二)“無會周”期外,可開可不開的會盡量不開,可大可小、可長可短的會議儘量減少參會規模和縮短會期,主題相近、內容相關、出席對象相同或交叉的會議原則上合併召開。
附件:2019年“無會周”時間安排表
(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編排:劉梅 審核:資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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