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立案受理階段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第三人

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卓邦:第三人

上市公司孫公司新梅房產:被告

●涉案的標的和金額:新梅房產10%的股權對應的淨資產的價格23,375,555.56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目前,公司已持有新梅房產90%的股權,對於訴訟案件涉及的10%新梅房產的股權,尚未開庭審理,預計對公司利潤不產生影響。

2019年4月15日,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卓邦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卓邦”)和本公司孫公司上海新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梅房產”)收到了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關於(2019)滬0106民初15563號訴訟材料。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原告:上海興盛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新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海卓邦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訴訟的事實、請求的內容及其理由

(一)訴訟的事實及其理由

原告上海興盛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盛集團”)為持有被告新梅房產10%股權的股東,被告新梅房產為公司孫公司,第三人上海卓邦為持有被告90%股權的股東。同時,上海卓邦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8年8月1日,新梅房產召開股東會,同意公司將其持有的新梅房產90%的股權轉讓給上海卓邦。同時,根據股東會決議,相關方辦理了工商變更手續。

2019年3月6日,原告向被告寄送了《關於要求收購股份的函》,要求被告以新梅房產淨資產10%的價格收購原告持有的新梅房產10%的股份。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收購原告持有的被告10%的股份,收購價格暫定為23,375,555.56元(暫參照2018年第三人公司向上海卓邦轉讓股權時的股權轉讓價計算,最終收購價格以司法審計以及評估確定的被告淨資產為基數計算);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公司已持有新梅房產90%的股權,對於訴訟案件涉及的10%新梅房產的股權,尚未開庭審理, 預計對公司利潤不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對上述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進行披露。

四、備查文件

(一)(2019)滬0106民初15563號訴訟材料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1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