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父亲债,子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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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父亲债,子不还!

父债子还

每日分享案例

老白与小黑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老白做生意急用钱向小黑借款200万元,老白将资金投入生意,借款到期后,由于市场波动很大,导致老白损失产重,无法偿还小黑借款,小黑便将老白起诉至法院,老白因一时着急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最终去世。

因家里财产均被老白变卖投入生意,老白除了留有一堆债务外,仅剩下企业设备若干,也已经是过时的设备了,市场价不超过10万元,小黑找到了老白的儿子小白称自古以为父债子还,要求其偿还。那么小白是否需要为父亲的外债承担责任呢?

“父债子还”,这是一句已深入人心的公理,还经常在电视剧里听到这样的台词,这就让很多人坚信“父债子还”这个千古的道理。还有一种说法叫“人死账消”,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不严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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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消

债,属于法律中的是非常重要的章节,我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债法”,与债有关的条款均散落在各个法律中,比如民法中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合同之债等等。

债有产生就是消灭,但当事人死亡并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死亡只是让原本双方的法律关系,缺少一方主体,导致这法律关系继续存在没有任何意义。举个例子:在婚姻关系里,其中一方去世,婚姻关系自然就消灭了,所以无需再进行离婚。

所以当事人死亡与债消灭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人这个主体虽然消灭,但财产关系并不一定消灭,因为法律中有继承制度,让原来缺失的一个方主体,由新主体代替,让法律关系又恢复平衡。但也不是所以情况,都可以有人代替,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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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律师点评:本案中当事人已将借款人起诉至法院,但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死亡,这时应该将该案件终止,马上通知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如查继承人表态,同意继承的话,可以代替债务人继承参加诉讼,如果其继承人不同意继承的话,那就与继承人就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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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不是说同意继承了了,就需要对全部债务进行偿还,继承法中有个原则叫限定继承,也就是限定在债务范围内,如果超出部分不需要继承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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