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制定十二條扶持獎勵措施支持文旅產業發展

南江縣制定十二條扶持獎勵措施支持文旅產業發展

加大文旅產業扶持力度。設立文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6000萬元,對年度投資超5000萬元的旅遊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研發旅遊商品,對當年開發註冊、包裝上市的旅遊商品最高獎勵30萬元;補助企業推廣文化旅遊商品,對開辦文化旅遊購物中心面積超50平方米且銷售地方產品種類超出總產品40%的,最高補助5萬元。

支持社會力量投資項目建設。支持創建星級酒店、鄉村酒店,對被評定為星級酒店、鄉村酒店、鄉村農家樂的,分別最高給予50萬、10萬、3萬獎勵;支持民俗申報,倡導鄉村辦節,對接待遊客超2萬人的節會最高給予5萬元激勵資金;支持鄉村美食研發,對參加省、市餐飲類比賽獲獎的最高給予1萬元獎勵。

發展特色美麗鄉鎮項目。推動文化旅遊示範園建設,對在內容、載體、融合創新的鎮(村)評選為前三名的,分別給予5萬元獎勵;激勵旅行社組團營銷,推廣南江旅遊,年度累計組團遊客超0.5萬人,最高按2元/人的標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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