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制定十二条扶持奖励措施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南江县制定十二条扶持奖励措施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加大文旅产业扶持力度。设立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对年度投资超5000万元的旅游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研发旅游商品,对当年开发注册、包装上市的旅游商品最高奖励30万元;补助企业推广文化旅游商品,对开办文化旅游购物中心面积超50平方米且销售地方产品种类超出总产品40%的,最高补助5万元。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项目建设。支持创建星级酒店、乡村酒店,对被评定为星级酒店、乡村酒店、乡村农家乐的,分别最高给予50万、10万、3万奖励;支持民俗申报,倡导乡村办节,对接待游客超2万人的节会最高给予5万元激励资金;支持乡村美食研发,对参加省、市餐饮类比赛获奖的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

发展特色美丽乡镇项目。推动文化旅游示范园建设,对在内容、载体、融合创新的镇(村)评选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激励旅行社组团营销,推广南江旅游,年度累计组团游客超0.5万人,最高按2元/人的标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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