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信託項目有風險嗎?答案是肯定的。據《中國信託業協會》最新數據,2017年2季度信託風險項目為0.60%。通過數字可以看到,目前信託整體風險仍然處在較低的水平,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壞賬率(1.76%)。話雖如此,如果投資者萬一踩雷,遇到了風險項目,是不是如同網上傳的那樣,連本帶利虧乾淨呢?選信託網就這一信託投資者關心的問題,為大家做了相關知識的梳理。

按照定義,信託終止時,受託人按照信託合同約定需要向受益人支付信託資金及預期信託收益,如果屆時現金類信託財產的金額無法覆蓋應向受益人支付的信託資金及預期信託收益總和,則該信託項目出現風險。一般來說,信託項目的風險分為兩類:流動性風險和價值風險。

流動性風險

即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足值,但是由於技術、操作等原因導致變現處置需要一定的時間,或者說是融資方出現暫時的資金週轉困難,這種情況首先可以通過召開受益人大會,對信託計劃進行延期,然後在延長期內以合適的價格將信託財產變現或進行抵質押物的處置。

價值風險

即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發生重大損失,或者融資方已沒有能力償還,此時受託人可能會通過追加抵質押物、尋求其他資金接盤、或者股東出面協調解決。

可以看到,風險發生後,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會介入項目,按照風控措施里約定的條款進行處理。一般而言,情況下按照下記順序處理:

1. 信託計劃延期

如果項目現金流出現問題,導致沒有足夠的資金用於信託計劃兌付,出現暫時性的流動性風險,此時,延期可成為化解信託項目兌付危機的方式之一,信託公司可以在 信託項目延長期間處置抵質押物或者尋求外部資金來源等,如中信信託三峽全通計劃因三峽全通公司違約行為,導致其優先級信託受益權無法於預定到期日屆滿時獲得足額兌付,因此將該項目延期三個月進行相關處置安排。

2. 擔保的實現

在信託終止時,融資方無法償還借款或按協議約定支付回購款的,受託人可以處置抵質押物,或者向保證人進行追償。

關於抵押權的實現,其方法有折價、拍賣、變賣三種方式:

a.折價又稱協議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權人以確定的價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權以受償其債權;

b.拍賣又稱為競賣, 是指以公開競價的方法把標的物賣給出價最高的人;

c.變賣是以一般買賣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償還抵押債務的一種方式。這三種抵押權的實現存在的前提是均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不能直接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如果在信託產品的風控 措施設計中存在強制執行公證措施,則當債務人逾期不還款,抵押權人可以基於強制執行公證書向公證機構申請強制執行證書,再依法持強制執行證書向債務人所在 地或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質押權的實現方式與抵押權相同。

3.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接盤

信託計劃到期尋找第三方資金接盤也是信託公司處置兌付發生風險的信託產品的一種常見方式.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其在各地設有分支機構,具有較為豐富的訴訟和強制執行追索債權的 經驗和資源,而且與各地政府、銀行、國企的合作由來已久,因此其在接盤存在兌付問題的信託項目時存在一定的優勢。

我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 。

信託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資產管理公司接盤的房地產信託通常滿足四證齊全、資金價值充足、可變現性較強等條件,其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形成不良債權。

第二,簽署債權轉讓協議、債務重組協議等相關協議。

第三,辦理債務重組涉及的抵質押手續。

第四,涉及股權過戶的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資產管理公司按照約定支付債權收購價款。

4.股東協調

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的問卷調查,在企業風險管理活動中,76%的信託公司認為股東起到很重要的作用,16%認為重要性中等,只有9%的認為重要性一般。

綜上所述,信託項目出現風險後有一套固定的處理流程,大體而言還是“處理抵押物”“找擔保方協調”和““尋找接盤””幾個思路。這就要求投資者在選擇項目時依然要注意仔細評估項目的風控措施,例如抵押物是否足值,擔保方擔保能力如何,應收賬款是否真實等。風控措施的意義,就在於項目一旦出現風險,靠抵押物、擔保方、回購協議等仍然可以基本保障投資者權益。

在管理層三令五申不得承諾保本的情況下,與其一遍一遍詢問“信託項目有風險嗎”,不如踏踏實實研究產品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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