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省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實施方案

2019年甘肃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

甘政辦發〔2019〕4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2019年農村“廁所革命”實施方案》《2019年村莊清潔行動實施方案》《2019年支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項目實施方案》《2019年農村邊遠地區中小學溫暖工程實施方案》《2019年深度貧困縣農村中小學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19年農村婦女“兩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2019年助殘康復救助項目實施方案》《2019年鄉村振興公益性崗位實施方案》《2019年城市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2019年縣級醫院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等10個為民辦實事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支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項目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19年,採取省財政適當補貼、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支持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十大生態產業企業和市縣所屬的其他企業以及經營管理規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就業,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

二、扶持政策

(一)省財政對通過本項目招聘的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與畢業生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髮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招聘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

(二)通過本項目招聘的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所屬市州或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享受省財政生活補貼期間,企業應允許畢業生按規定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層服務項目、脫產研究生等招錄(聘)考試。

(三)財政補貼結束後,用人單位應繼續積極吸納留用已招聘的畢業生。對招聘畢業生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未就業畢業生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通過補貼指標傾斜等方式給予扶持。對畢業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單位可取消補貼招聘資格。未留用或不願繼續留用的畢業生選擇自主擇業或創業。

三、招聘範圍

未就業甘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我省藏區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中專學歷)和願意在甘肅就業的新疆、西藏籍少數民族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鼓勵用人單位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已享受省財政生活補貼招聘的畢業生,不再納入此次招聘範圍。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實施細則,發佈招聘公告(6月底前)。省人社廳根據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印發實施細則,及時發佈招聘公告。市縣細化落實舉措,做好項目實施的組織工作。

(二)審核企業資格,徵集招聘崗位(7月底前)。根據實施細則確定的招聘企業資格條件,市縣嚴格審核把關,按要求及時徵集、報備和發佈招聘企業崗位需求信息。

三)分解招聘指標,組織雙向對接(8月底前)。省人社廳根據各市州徵集上報的企業招聘崗位需求信息,綜合各地企業數量規模和畢業生人數等因素,向各市州分解下達招聘指標計劃。各市縣及時將招聘指標分解至招聘企業,並在指標限額內認真組織好雙向對接工作。

(四)組織培訓上崗,撥付補貼資金(9月底前)。雙向對接完成後,市縣人社部門督促企業及時與招聘的畢業生訂立勞動合同、開展崗前培訓和安排上崗,並建立考核管理臺賬。省財政廳根據下達的招聘指標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各市州,市縣財政部門根據同級人社部門審核提交的招聘人員考核情況、工資報酬發放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將生活補貼按月直接發放至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

五、責任主體

牽頭單位:省人社廳

協作單位:省財政廳

實施單位:市州、縣市區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加強項目實施的統籌協調,強化工作指導。市縣人社、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靠實工作責任,強化協作配合,層層抓好落實。

(二)嚴格資金監管。財政部門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堅持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市縣人社、財政部門強化對企業招聘人員日常考勤考核的監督,增加隨機抽查頻次,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嚴防虛報、冒領和套取資金等行為。

(三)強化督促問效。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加強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調度、規範實施。督促市縣按進度完成各項任務。

審核:後晶晶

2019年甘肃省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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