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進去了,那另一位“潘金蓮”呢?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樂職務侵佔案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宋喆進去了,那另一位“潘金蓮”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喆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單位財物;被告人修雨樂在宋喆犯罪過程中與之形成合意,為其提供幫助,構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構成職務侵佔罪,且犯罪數額巨大,依法均應懲處。鑑於宋喆表示認罪,自願退賠了全部贓款,挽回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依法對其酌予從輕處罰;修雨樂系從犯,且自願退賠全部贓款,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在案扣押的232.5萬元在判決生效後將依法發還王寶強工作室。

當年宋喆馬蓉的事鬧的沸沸揚揚,如今兩年過去,事情也終於似乎有了一些結果,宋喆被判了六年,而馬蓉,也在與王寶強的離婚案中敗訴。

敗訴之初,馬蓉以一副受害者的模樣爆了很多料,比如聲稱自己被王寶強騙取信任,所以出掉寶億嶸公司股份,最後連法人的資格都沒有了,這都是王寶強為了多分財產的預謀,又或者王寶強之所以選擇汙衊自己出軌經紀人宋喆,是想在離婚的同時又能多分財產,而且這樣還能博取網友的同情,在公眾面前樹立了一個老實人(受欺負)的形象,還有王寶強與一名劉姓女子在二人婚姻期間有所謂的關係,而且兩人一天在外過七夕節之類的。

雖然爆料一堆,但對於她是否真的出軌王寶強經紀人宋喆一事,馬蓉卻依舊沒有回覆。

其實像這種事,沒有回覆,就已經是最明確的回覆了,如果馬蓉真的沒有與宋喆出軌,而是王寶強有問題,那為什麼在法庭上,馬蓉沒有按她說的,拿出證據。

這都已經二審了,如果事情真像馬蓉所說,她不可能傻到依舊藏著證據不肯外漏。

我國自古以來,就有娶妻娶賢的說話,像馬蓉這種,自己出軌,出事了,還一副受害者的模樣,如果在古代,或許又是一個“寶強,該喝藥了”的潘金蓮。

而宋喆,不得不說,也確實厲害,為了錢,不惜把女友送給他人,也不知道,王寶強與馬蓉結婚時,宋喆的心裡感受如何,心裡有無絲毫後悔。

不論如何,事已至此,宋喆就算後悔,也只能在監獄中,慢慢悔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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