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村集中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专项监督活动要求,2018年8月以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农村集中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精准有力施策,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加强履职。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配置,优化公益诉讼基础保障。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检察长亲自调配全院资源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组建由副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的公益诉讼专业办案组,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充足经费保障。二是苦练内功,补齐短板,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针对公益诉讼案件专业性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办案组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厘清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情形调查清楚,在做足功课的前提下制发出科学可行、具有刚性的检察建议。三是密切沟通,加大宣传,凝聚公益诉讼监督共识。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与环保、市监、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同时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知,为做大做强公益诉讼凝聚共识。四是主动请示,协调联动,汇聚公益诉讼监督合力。该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就开展专项活动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以争取党委政府最大支持。发出检察建议后,立即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呈报县委主要领导签批,推动后续整改。

经对辖区内20个农村集中饮用供水厂现场走访和实地勘察,排查出7类安全隐患线索。为有效排除隐患,该院对发现的问题向环保、市监、卫健、水利等部门进行反馈,建议立即进行核查,并通过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检察建议进行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问题开展监管治理工作,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通过不懈努力,该院的农村集中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切实为全县居民营造绿色安全的宜居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高度评价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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