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交警大隊、興國派出所聯合抓獲二次飲酒駕駛人張雲峰

拜泉交警大队、兴国派出所联合抓获二次饮酒驾驶人张云峰

4月17日,拜泉交警大隊公路八中隊、興國派出所聯合抓獲二次飲酒違法行為人張雲峰。

4月7日16時14分許,張雲峰無證駕駛一輛無牌照的藍色太陽牌摩托車,被當時在202國道347公里巡邏中的公路八中隊中隊長郭磊查獲,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66.9mg/100ml。此人於2018年10月份因飲酒已被處罰屬二次飲酒,對其進行血液檢測,鑑定結果為血液酒精濃度為76.2mg/100ml,此後大隊多次口頭傳喚張雲峰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張雲峰多次拒不接聽電話、拒不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鑑於此情況,公路八中隊長郭磊多次到張雲峰所在地上升鄉團結村查找此人,具村民所述此人已搬走,不知去向,民警經多方排查得知張雲峰現已搬遷至興國鄉保勝七隊居住,為確保違法嫌疑人及時到案,經與興國鄉派出所聯繫在所長蘇啟山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成功抓獲違法嫌疑人張雲峰。

經訊問,違法行為人張雲峰對其二次飲酒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法嫌疑人張雲峰無證、無牌、二次飲酒等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700元,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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