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记在了儿子名下,房子是完全属于儿子的吗?父母有权使用房子吗?

金桔柠檬小溪


不管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按《物权法》的规定,都要坚持房随地走的原则,这一点不能违背。

如题主所说的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权属的证明文件,只能证明合法取得了建造房屋合法用地条件,农村的宅基地建设必须也要有批准颁发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遵循一户一地,不重复批准的原则。父子分家没有申请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仍然属于同一户宅基地用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均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行使权利,更不得阻止同一土地使用权证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父子分户办理了户口分离和物权法领域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八杆子打不着,不能混为一谈。

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物权领域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土地使用的规定,方向不一致,不能混淆。父子分家只要在物权领域没有进行登记区分,对于同一家庭而言,建造的房屋依然是共同共有,这是《物权法》关于不动产变动的原则规定。儿子不得以土地使用证登记在自己名下为由阻止共同建造人拥有对房屋行使使用,占有,出卖,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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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农村比较常见。往往为了减少以后转户的麻烦,在有儿子成年结婚后,户口簿分家。新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都填儿子的名。就算儿子没出一分钱参与建造。但此屋都是大家拥有使用权的。至于,家庭不和,父子分家。亦不能将某一人赶出,不给居住。农村除了法律之外,还有风俗伦理,即人情世故。谁违背了本地方的人伦道德。谁就被逐出本地(本寨)。

但儿子自已出资,所建造的新房屋。使用证又是填的他的名。出于孝义,其父母亦拥有使用权。这不是法律赋予的。如果生的是不孝之子,他们只能住老宅了。新房屋,他们没有使用权。


前尘懒人


从道德和法律上讲,儿子负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试问,你不让父母住房,你让他住在哪呢?归根到底,抛开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不讲,你爸妈住在房子里一点毛病没有。

这样的事情在农村很平常,结婚后单门立户,毕竟老人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不方便。你的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就是我们俗称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土地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地面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属于物权,房产证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

讲真,成年人确实需要独处的空间,但也要讲求最基本的孝道,无论如何父母听到这句话是多么的伤心。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成了白眼狼。

如果确实不和的话也还有别的补救办法,一是申请宅基地重新建个房子给父母养老居住。在宅基地申请有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后可以给父母新建房屋。


游艺港湾


土地使用证就算记在儿子名字下,他应该是还有使用权,现在的土地使用权都改成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父母的土地使用权改成儿子的名字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办理才行,我家的房子是是2015年建造,当然有一部分地基的土地使用权是父母的,因为我们的地基不够所以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也过在我老公的名义之下,但是到国土资源局那里却办了个遗产过继手续,,我记得我老公的爸爸过世了,除了我老公的几个兄弟签字同意了还有我老公的妈妈签字盖章,我老公的妈妈一直健在,我想她肯定是有使用权,如果你取消她的使用权不让她住,那么她应该也可以更改遗嘱,不知道大家认为我说的对不对?


镜湖影山


土地证只能证明你的房子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发的。房产证是确保房屋归属权的证件。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它上面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抵押等处理。如果是集体土地,那么其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处置。我国,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只能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获取土地所有权。如果土地上的房子要买卖,那么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就随之发生了转移。所以说主要看房产证上具体是谁的名字!


雀上梢头


1.问这个问题,说明这就是好父母教育出来的好儿子。

2.从法律来说,从房屋登记来看,这个房子已经是儿子所有的了,但实际上父母可能不一定全是赠送给儿子,而是由于其他原因。

3.如果的确是赠送,那就完全属于儿子所有。

4.如果不是赠送,也可以撤销变更。

5.现实情况,即使是送给儿子,父母居住还是没问题的,除非教育出白眼狼儿子了。


羊村三少


农村的房子,其本质是土地。土地是国家的。即使土地使用证上名字是儿子,房子应该归儿子。父母仍然具有居住的权力。房子本是父母盖,儿子本是父母生,无论从道义和法律上,父母都有居住权。很多年前,我们家分家,父母提出留几间用来他俩居住,我选择同意 站到父母一边。实践证明这是对的,儿子是亲生的,有的儿媳妇不将公婆当亲爹娘,如果摊上个惧内儿子,混理不还让住,老人就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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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属于共同建造人。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物权领域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土地使用的规定,方向不一致,不能混淆。父子分家只要在物权领域没有进行登记区分,对于同一家庭而言,建造的房屋依然是共同共有,这是《物权法》关于不动产变动的原则规定。儿子不得以土地使用证登记在自己名下为由阻止共同建造人拥有对房屋行使使用,占有,出卖,收益的权利!


穆金书


具体法律方面的已经有很多回答了,只是觉得看到这个问题很感慨。

不知道是多么失败的一段亲子关系,会至于问出这种问题。我们每个人,曾经住过九个月的房子,是母亲的子宫。

如果父母对于房子的使用有什么过分之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没有过分之处,为人子女,与父母有了这种矛盾已然是过分之处了


绝响2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两码事,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你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使用这块土地去盖房子或者其他用途,但是在这块儿土地上面盖的房子所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是两个人,如果土地证的名字写的是儿子的,但房产证名字写的是父母的,那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是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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