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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區公安機關2019年公開補招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提高阿里地區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打擊犯罪和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阿里地區公安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招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招數量

補招警務輔助人員22名。

二、補招對象

優先從全日制大專以上高校畢業生未就業人員中補招,不足部分從社會待業青年(高中以上學歷)中補招。

三、補招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分裂;

(三)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志願為維護社會主義治安秩序貢獻力量;

(四)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願從事輔警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具有良好的紀律觀念和服從意識;

(五)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六)具有西藏阿里籍戶口;

(七)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大面積傷疤、無傳染性疾病,雙眼矯正視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不得低於168釐米,女性身高不得低於158釐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用人單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補招為警務輔助人員: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三)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員曾非法出入境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五)曾被吊銷保安證或因違法違紀行為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七)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治安輔警員工作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22日—25日。具體時間為:上午10:30—下午6:30。

2、報名地點:阿里地區公安處政治處(本次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須由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五、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張。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政策待遇與管理

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標準按照《西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制定,警務輔助人員享有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公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待遇,由用人公安機關按照國家規定最低比例進行繳納,單位繳納部門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根據《西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新補招的警務輔助人員於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限滿後,雙方的勞動關係即行終止。自願申請續聘者,由用人單位經過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續簽勞動合同。新補招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試用期內發現不適合從事治安輔警工作,按合同規定依法解除勞動關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對補招人員逐人造冊建檔,建立警務輔助人員人事檔案,並做好考核、培訓等工作。

阿里地區公安機關公開補招

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18日

那曲市城市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相關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城市環衛隊一線路面清掃保潔員和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員等相關崗位工作。

一、招聘人數

此次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身份)人員26名,其中:維護隊計劃招錄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員2名、環衛隊計劃招錄一線環衛清掃保潔員24名。

二、招聘條件

(一) 環衛清掃保潔員招錄條件

1、男18-45週歲、女18-40週歲;

2、那曲籍非農業(城鎮)戶口;

3、身體健康;

4、熱愛環衛清掃保潔工作。

(二)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員招錄條件

1、男18-45週歲;

2、那曲籍非農業(城鎮)戶口;

3、身體健康;

4、高中以上文聘;

5、持有大型車輛準駕證;

6、具有電工從業資格證者優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農業戶口人員;

2、聘用時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3、曾因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者。

報名期間,申請人不真實反映個人及家庭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取消本次公益性崗位的申請資格;若今後用人過程中一經發現,隨時辭退。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25日上午10:00—2019年4月30日下午18: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城市環衛隊)。

(二)報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1份複印件(需複印正反面);

2、《戶口簿》原件及1份複印件(需複印戶口簿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其他證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員《低保證》、《個人政審表》、居委會證明、個人申請等相關材料。

(三)資格審核

環衛隊、維護隊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報局辦公室複審,待複審通過後,提交局黨組專題會議研究,並按專題會議要求建立求職人員檔案,簽訂《公益性崗位用工合同》,寫明試用期。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結束後,工資按照規定的公益性崗位核定薪酬標準執行,同時享受規定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待遇。

五、公示期限

本次招聘公示期為7天,即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止。

聯繫人:央金(環衛隊副隊長)

聯繫電話:18289199036

旦增(維護隊科員)

聯繫電話:15208049006


via:天上阿里、那曲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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