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赔偿村集体财产的那部分赔偿金要不要分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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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拆迁的补偿给村集体财产的那部分赔偿金肯定是要分给村民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佐治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由此,可以看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拆迁人员。而土地补偿费,则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那么,作为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是否都应该被村委会所截留,村民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这部门款项呢?

对于此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未做出明确规定。但土地补偿费其是指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土地收益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占有、经营土地而获得的经济利益。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民未来土地收益所做的折现补偿,若全部被村委会截留,村民今后的生存将难以保证。

所以,土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其余部分可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兴办公益事业或修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那被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兴办公益事业或修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那部分占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比例应该是多少呢?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片区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户。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济中法执字第63号民事裁定书,也支持了土地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二八分的观点。其认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安置和社会保障,为了平衡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债权人双方的利益,土地补偿款中20%的比例可以用于偿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集体公益所欠的债务。

综上,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费,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用于被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标准为需安置人数乘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到六倍;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其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安置和社会保障;

根据相关地方规章,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可对土地补偿费二八分。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给村集体的款项,扣减统筹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公益金之外的剩余部分,是否分给村民以及如何分,需按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由村民表决同意决定。在具体的操作中,据笔者接触和了解的情况,直接分给村民的占大多数,也有全部或部分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

首先,对本问题的表述作一更正,相对准确的表述应是:农村征地拆迁中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能否分给村民?对征地拆迁不了解的常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将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混淆在一起,混为一谈。二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征收主要是指对征地红线内的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和补偿,由于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这一块与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密切,农村征地拆迁中补偿给集体的主要也是土地征收补偿这一部分。

(2)房屋拆迁主要指的是对征地红线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和补偿,是农户的房屋将直接补偿到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即社里)没有关系;是集体的房屋(如社里的保管室等),才会补偿给集体,由集体对补偿款进行处置分配。

其次,农村征地拆迁中补偿给集体的款项主要由土地补偿费扣减统筹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公益金之外的剩余部分、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扣减应直接补偿给被征地农户个人部分后的剩余部分,以及集体房屋的补偿等。至于如何补偿与扣减,各地因征地拆迁政策不一样,其规定和标准也不尽相同。笔者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如下,大家可作案例参考: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中的80%由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区县社保部门,统筹用于被征地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剩余的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2)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即集体的),二是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以外他人所有(即社员个人的)所有,即应直接支付给土地被征收社员个人的青苗(含青苗、果树、竹木等)补偿等。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总额先减去被征地社员个人的才是集体的补偿款。

第三,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款项的处置分配方案,必须按照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即社里)的社员讨论、表决通过(大多数人同意才能通过,个别人不同意不影响表决结果),经公示没有异议,报所在镇街备案后才能实施。根据相关规定,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款项,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至于是否是全部或部分发放给村民,取决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如笔者所在地绝大部分都采取的是直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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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不同的补偿款的要求不一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款可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下面我们来依次分析下。

1、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属于全部集体人员,是集体人员发展的资金。按照规定这个资金不能直接给付给个人,是归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补偿费由村委会管理。具体如何分配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这说明村民获得土地补偿款有两个前提,一是村集体已经收到征收方给的土地补偿款。二是依法讨论了具体分配补偿款的方案。如果这两个前提都满足村委会不同意分配,村民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规定起诉要求其支付。本案中没经过分配讨论会议,因此不能直接起诉要求支付。但可以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分配的问题。

2、安置补偿费是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来源的一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6条也明确规定,征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最高院关于审理这类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不同意统一安置的,可以直接拿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安置补偿款。可直接要求村委会支付属于自己的那份安置补偿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什么时候要给钱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6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因此这类补偿款直接交给村民。最高人民法院也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按程序是要的,因为村民是集体的一份子,好比股东。当前形式下,如果村委会不分,可以实名举报,按村霸论处


赶山郎


这个要看补偿款的金额多少!数量少的话一般作为村组集体经费,而数量多的话,一般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协商制定分配方案,分给村民!


无神论者61


拆迁后赔偿村集体财产的那部分赔偿金要不要分给村民?

集体财产的赔偿金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这是一定的。这部分资金怎么利用,是分给全体村民还是用于村里建设,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总的原则是有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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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庭征地拆迁律师团


赔偿款如果是赔给村集体的,一般会存在村集体对公账户上,作为村两委办公经费使用,不回分给村民个人,也不允许这么做。


人生的锁链


这种情况应该把钱分给村民,也可能村委会资金紧张,留一部分当做经费。不过这还是村民集体财产,只能用作村民公共事务。


沃苯善凉


只要是集体的就该分不然就都被老鼠🐭给吃了


用户104477129009


所有资金都应该分到村民手中,村集体不能留资金,不管什么时候村集体须要发展,资金一般都是由村民出资,这样才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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