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錢買房,婚後要還貸款,妻子要求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有錯嗎?

vivi95


這樣的家庭不能嫁。

首付是借錢的,這債務是婚前的,就算房產加了名字,房子也不是兩個人的,女方只擁有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而且婚後還的債務屬於贈送,等於女方白白替別人還債。

男方應該主動提出去公證,公證房產一人一半,這樣女方和男方一起還債務才不會吃虧。

房貸和債務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以不能混為一談。


葉子葉公子


這個問題本身恐怕是很多婚姻前和婚姻中的男女都很困擾的問題,尤其作為財產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房產的歸屬和所有權是很多人所關心的。

結婚買房,成了標配。

1.首先說男方婚前借錢買房,那這個房子法律上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歸其個人所有。

而在婚後歸還貸款,那作為夫妻,女方同樣需要承擔還貸義務,同理也享有還貸部分的房屋價值權益,即權利義務對等。

2.房產證上寫不寫名字,並不會影響到所有權的歸屬,法律上對房產所有權的判定也不全是看房產證上有幾個名字。

名字在上面,更多的應該是求個心安,自己安慰自己。

3.要求在房產證上添加自己的名字,可能會讓對方覺得是有些別有用心,特別如果在婚前就提出這種問題,是大多數男方接受不了的,目的性太強。

而作為男方,與其等女方提出雙方尷尬,還不如自己主動提出來,一來不影響到房子的實質歸屬,二來還會顯示出自己對愛人的關愛,何樂而不為呢。


朝生心語


首先,婚前由男方單獨借款出資購房的,屬於男方婚前財產;

其次,婚後房屋貸款及男方婚前購房所產生的借款部分由你們夫妻二人共同承擔,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升值你們平分,所以房產證上寫不寫女方的名字都無關緊要;

最後,既然能夠談婚論嫁,那就說明你們相互之間的感情很深厚了,也瞭解彼此的真實情況,都能夠包容的情況下才能到這個階段,如果因為這樣或那樣的事情而產生矛盾的話,還是都好好考慮一下,要不然婚後也會有隔閡。


瀋陽爆料好房


一個首付不加名?

還去冒充有錢人?

女人嫁來幫你賺?

貸款免費來還上?

還沒結婚準備離?

男人如此厚臉皮?

變性女人你來嫁?

加個名字算個啥?

其實根據我們的婚姻法來講的話,只要是婚前財產,不管你公正不公正的情況之下,離婚時都不可能均分。當然了,像你所說的這種只有按揭款的情況之下的房子,就算是你不加女方的名字、在離婚時法官們依然會考慮女方的付出。

不過我就想問了,既然你們現在就在相互算計為以後離婚作打算,幹嘛非要結婚呢?像你們的這種情況——其實不結婚才是上上策那!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現在都不是想怎樣打拼共同建設美好家庭,反而處處充滿算計。現在男女都在房子上計較,在房子上打轉,就是高房價惹的禍,房價成白菜價時誰也不在在乎房子的事情了。

婚姻一開始前芽就開始考慮離婚的後事,從沒有考慮生活中怎樣去化解或防範感情危機,著力點放偏了位置,婚姻失衡的概率也相應地增大了,這是婚姻的悲哀。

就其樓主的具體問題來講,男方婚前借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女方想讓加上名字這並不過分。

婚前借款,婚後也要償還。這個款誰還?即使男方還,男方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共同還貸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支出。這樣算下來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的所有房款(婚前、婚前)女方全程參與了還款,從人情上來說女方讓房證上加上她的名字這入情入理!

對於女方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婚後加上了名字,從法律上來講女方還是面臨著很大的財產風險。房子是男方婚前取得,離婚的話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女方無論婚後加名不加名都無權參與房產的分配。所能分割的是婚後還貸部分和還債務部分,唯有夫妻重新簽訂一份房產共有的協議,女方才可能有房產上的保證。


君154177930


婚前男方借錢買房,婚後要還貸,妻子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有錯嗎?

你這個問題問的有點意思,男方婚前買房屬婚前財產,而婚後共同還貸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加他的名字,你說錯也不錯,你說對也不對,他心中有個小祘盤,而你出這個題目也有小九九,雙為心中都有一個謎,一個心結,以我建議,雙方心平氣和,協商出一個雙方都能同意的協議,雙方各自遵守執行。但話已講明,雙方不要再起疑心,共同奮鬥建設家園,祝你們生活幸福,夫妻恩愛!!


扭坤


應該沒錯,但可按婚前和婚後出資註明份額,因婚後不論夫妻誰的錢都是共同財產,(除非第三方在出資)


志強4236


不要結婚

換一個

因為婚前借債買的,你結婚去還首付款,還在還貸款

男方心眼太多啦

不要


用戶67608263728


沒錯,因為你們是共同還款人了,可主要問題你們估計沒弄明白,要在房產證是加另外一個人的名字,前題是房產證在手,房子沒有按揭抵押的餘款。


西安房天下資深置顧問


不讓加也可以,買房的借款你不還、銀行貸款也不出、家庭生活AA制……

結論:你們結婚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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