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想讓你把妻子婚前房產賣掉,來一次幸福的全家旅遊,你同意麼?

幻雨凝墨


我覺得這個問題太無理取鬧了。

第一,房子是妻子的婚前房產,不要說公婆,就算是老公,也沒有資格要求妻子去賣掉她的婚前房產。不管賣房子的目的是什麼,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要求妻子去賣婚前房產。

第二,公婆想去旅遊,跟兒子提要求,讓兒子出錢,說好聽了是孝心,說難聽了,你兒子什麼條件你自己不知道嗎?你兒子有沒有錢承受你們的旅遊費用,作為父母你們心裡沒數嗎?

第三,旅遊本來是享受生活的一種方式,既然是享受生活,那就一定是在有條件的前提下去享受生活,比如有存款,比如,這個月獎金很高,等等。誰家為了去旅遊而賣掉房子?

第四,公婆既然想賣房子去旅遊,為什麼不賣自己的房子呢?公婆這麼多年也沒有睡大街吧,趕緊把你們自己的房子賣掉,想去哪裡旅遊就去哪裡。

第五,我怎麼覺得公婆和老公的目的不單純呢,旅遊只是個藉口吧,旅遊能花多少錢,他們是想賣掉兒媳婦的房子,旅遊花一點點錢,剩下的就供公婆和丈夫享受生活,或者充作婚後財產,去做生意或者買房子之類的吧。

這公婆和老公心機深沉啊,深沉的可怕,太能算計了。

最後,建議,這位媳婦,這樣的公婆老公,離他們遠遠的,遠到他們就算是哭瞎了雙眼你都聽不到他們的哭聲,遠到他們就算是坐著火箭也找不到你。


葉子葉公子


哪裡會有一對父母要讓自己的兒子賣掉已有的房產去旅遊的。現在就算全國去旅遊,全世界去旅遊也不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全家一起全世界找幾個景點去旅遊,最多算你10萬塊錢,把10萬塊錢需要賣樓嗎?更何況現在國外遊比國內遊便宜得多啦。除非他們想待在國外不回來嘍。歐洲七國遊,我聽我的熟人說,十年前也只是15000一個而已。你家有五個人,那也不到10萬塊錢。

10萬塊錢可以解決的事情,竟然要賣樓來解決,知道賣一層樓多少錢嗎?像我現在擁有的一套旺區的樓,133個平方可以賣160萬左右。去全世界什麼地方需要把這160萬花光的?

我想你的父母是跟兒媳婦兒吵了架吧。要把婚前的一套房賣掉,目的就是為了全家去旅遊 ,難道你們家真的窮成這個樣子了嗎?就算我到銀行貸款10萬塊錢去旅遊,也不需要把樓賣掉啊,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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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如果是不可能的,旅遊和房子孰輕孰重還掂量不出來嗎。旅遊是什麼時間都可以去的,有多少錢花多少錢,夠上哪的費用就去哪。多大房子,能賣多少錢,要上什麼地方旅遊,行程日期多少?

要是我,不用賣房子,我媳婦叫我去旅遊,我都不去。

旅遊是一件高興的事。像我媳婦前年去的海南,去年上的雲南,上個月才從泰國回來,市內外不是經常走嗎。這才多長時間,最近要死要活的。你說她旅遊起什麼作用了,有意義嗎?

“人生得意須盡歡。”高興的時候走走,心情舒暢,多走些地方,瞭解一些地方風土人情,風俗習慣,增長見識,增加閱歷,陶冶情操,有利於身體健康。

“人生失意無南北。”不高興的時候,情緒不好的時候,出去走走,能使自己的心情好起來也行。可是,像我媳婦這樣的,怎麼走也好不起來,你說對她起什麼作用了。我暫時是哪也不想去。到哪都得花錢,家裡孩子用錢的時候在後頭呢。我把錢花了,到時候,孩子用錢,我拿不出來,我怎麼辦,我不得平時節儉,一點點算,一點點省麼。我是從“細水長流,吃穿不愁,” “一天省一口,一年省一斗”的年代過來的,你讓我不省,不細,我容易做到嗎? 我總是埋怨自己無能,不行。“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這輩子是很難改了,要改,下輩子吧!


用戶5125231235720


如果父母讓你把妻子婚前房產賣掉,來一次幸福的全家旅遊,你同意麼?我非常同意啊,妻子的婚前財產是屬於她個人的,我是分不到任何一毛錢的,能夠把房子賣掉,換我全家一次幸福的旅遊,這是多麼珍貴的回憶啊,我相信我老婆也會同意的,老人家幾十歲了就這麼一點心願,做兒媳的肯定要滿足,全家去幸福的旅遊一次,多好的事情啊,房子賣了可以賺錢再買,父母的心願完成了,就沒有遺憾了,做為兒子肯定要滿足父母的心願,那才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做為兒媳更要通情達理,房子我已經有了,不需要留著妻子的婚前房子。


其實賣了妻子的婚前房子,全家去旅遊應該花不完的,到時候旅遊完剩下這筆錢,不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我還可以拿這筆錢用,多好的事情啊,既可以幸福的旅遊,還可以有錢用,簡直就是一箭雙鵰,如果這個房子不賣,改天老婆跟我鬧翻了,我是一毛錢都分不到,因為這是她婚前財產,所以這次旅遊賣房這個藉口,我只能給父母82分,其它的18分將以666的形式送出,父母真是太機智了,讓我太感動了,我忍不住流出了淚水,爸爸媽媽我愛你們,真的發自內心的愛,我的情緒太激動了,讓我哭一分鐘,因為我要去準備旅遊的東西,迎接全家幸福的旅遊。


我是翼心


不同意,因為我沒資格。

既然是妻子的婚前財產,那我和我的父母有什麼資格去變賣?還拿來全家旅行,就算我不要臉,我也怕被人用唾沫淹死,怕人打死,怕妻子孃家去法院告我。

妻子的婚前財產,屬於她個人,只有她自己有權利去安排財產的去向,她可以選擇留給孃家,也可以帶來我家。但是,我是絕對不會發個人意見的。

如果她主動提出要把婚前財產賣了,用來全家人旅遊,我也會拒絕,並且跟她講道理,說服她慎重。我是男人,她嫁給了我,那我就是她的依靠,應該是我努力給她一切享受。而不是讓她辛苦得來的倒貼在我身上。

假如有一天,我會接受她的婚前財產,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出了很大的事情,我一個人已經沒辦法解決的情況。比如家裡人得了重病之類的緊急事件,無路可走。

其他的時候,我不會,也不會讓我父母打她的主意!





藜嫄與藍色的海


你有什麼權力將妻子婚前的房產賣掉供你們一家去旅遊享樂?你瘋了嗎?

老婆的婚前財產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也根本就不用你同意。就算你同意賣,也沒有卵用 因為那根本就不關你事。就像我同意將天貓關閉一樣,馬雲不同意,我說了也不算,等於是放屁。這叫覬覦他人財物,有這樣的想法都是令人髮指的罪惡

如果你父母真的想這麼幹,那這樣的父母就是一對狗男女,混蛋透頂,你是想告訴我說你的父母是天底下最混蛋不懂事理的混球嗎?

你們用別人的錢幸福旅遊了,你老婆幸福得起來嗎?


太素老道


財帛動人心,古今都有,賣掉房子去旅遊,這個想法真是異想天開,前兩天我還看到一個男方父母讓還沒結婚的女朋友賣掉房子裝修男方的房子的問題,女方不肯,父母就讓男方跟女朋友分手.我不得不說,這些問題都很奇葩,奇葩到違背道德良心.

難道現在的人三觀已經低下到這的地步了?如果不是那麼這一定是一個有預謀的想法,旅遊只是幌子,目的就是賣掉房子,而且是針對女方的,應該是婆媳關係的衍生戰爭.

女方有自己婚前的房子,所以在婆家有底氣,婆婆由比較好強覺得女方嫁入他們家就應該千依百順,伺候公婆,偏偏女方覺得婚姻家庭都是平等的,因此婆媳關係惡化,婆婆認為兒媳的底氣就是婚前的房子.

於是想出這個釜底抽薪又明目張膽辦法,可謂一舉雙鵰,兒媳肯定不會同意,這樣以此為藉口打擊孤立她,兒子雖然也不同意但是女方肯定堅決反對不惜惡語還擊,兒子肯定內心會產生嫌隙,以致矛盾升級,感情破裂,如此就可以達到目的,可謂不用心良苦.

當然這只是我單方面的猜測,不然實在無法理解何以提出這樣的要求,生活還是多點真誠,少點套路,尤其對家人!


我要在這撒個歡


俗話說:苗好一半谷,夫好一半福。

我以老公的身份出現:老婆,你嫁給我了,在我家住,留著那套房子,沒多大意義;平時我們也不去住,我覺得應該把你的那套房子賣了吧。

我爸我媽養我那麼大,時不時還給我做飯,讓我中午回去吃,多好啊;再說他們老了,最近大病治癒了,小毛病還得吃藥,趁著他們能跑能動,帶咱爸咱媽一起歐洲遊一圈,剩下的錢存銀行;

二,我老婆同意,她說:我媽在世的時候,你可從未說過帶她去歐洲遊;

三,你家兩套房,你給寫個協議,把我現在住的這套房的其中一個房間給我;因為我膽兒小,害怕有貓膩,哪天你把我給甩了,哀家就要流浪了;或者你攢錢給他們去旅遊吧。

四,嗯嗯,行不通啊!算了,我還是攢錢旅遊吧。






本身這個問題就有問題。能做出這個件事的也不是什麼好貨。

反過來問幾個問題:

1.賣了這房子的前提是你家給了你妻子什麼物質保障?即便有一天離婚也有的哪種。

2.如果有物質保障,這份保障的市場價格與你妻子婚前財產的價格相差多少?

3.如果沒有物質保障,那你是以什麼心理盯著這份財產?你家那邊的資產在法律上你的妻子有份嗎?有點話又有多少?


丈青


關於這個問題,我不不知道我有沒有發言權,但是如果是我的話,我是堅決反對的。

要想來一次幸福的全家遊的確是一件很有紀念意義的事情,但是,妻子婚前的房產那是妻子的,與家裡任何人無關,也沒有任何人越過妻子而去把房子賣了,再一家人出去旅遊。婚前是婚前,婚後是婚後,我覺得,結婚以後,就不要再提婚前的任何事情。沒有人可以左右妻子的任何決定,當然,可以提意見,但是,沒有權力下決定。

一家人幸福的出去旅遊並不是一定要賣妻子的婚前房產,自己努力掙錢照樣可以出去旅遊啊,照樣可以很幸福啊。父母到這個年紀,對長輩,對家庭,對社會多少是作了些貢獻,辛苦操勞一輩子,到晚年想出去旅遊很正常,我們做子女的應該身先士卒的帶父母出去玩,而不是要父母提出來要旅遊,我們不應該給父母提要求的機會,我們更應該提前準備好,計劃好。當然,現實生活中,婆媳關係不好的也是比比皆是,婆媳關係不好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的,所以,最主要的就是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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