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涉光汙染環境汙染案 法院判決敗訴

開發項目使用LED顯示屏,造成光汙染,構成汙染環境行為,法院判決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敗訴!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發布《李勁與環境汙染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和《王曉東與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環境汙染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這兩份判決書顯示,一審判決,作為被告的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敗訴。

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涉光汙染環境汙染案 法院判決敗訴

民事判決書指向的LED顯示屏

認定:LED顯示屏造成光汙染

據查,在《李勁與環境汙染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中,作為原告的李先生訴稱,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正街的住所與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萬象城購物中心相隔一條雙向六車道的公路,雙向六車道中間為輕軌線路,萬象城購物中心與原告住宅之間無其他遮擋物。在正對李先生住宅的萬象城購物中心外牆上安裝有一塊LED顯示屏用於播放廣告等,該LED顯示屏廣告位從2014年建成後開始投入運營,每天播放宣傳資料及視頻廣告等,其產生強光直射入住宅房間,給他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

2014年5月,李先生小區的業主向重慶市政府公開信箱投訴反映:從5月3日開始,謝家灣華潤二十四城的萬象城的巨型LED屏幕開始工作,LED巨屏的強光直射進其房間,造成嚴重的光汙染,並且宣傳片的音量巨大,影響了其日常生活,希望有關部門讓萬象城減小音量並且調低LED屏幕亮度。

2014年9月,黃楊路小區居民向重慶市政府公開信箱投訴反映:萬象城有塊巨型LED屏幕通宵播放資料廣告,產生太強光線,導致夜間無法睡眠,無法正常休息。萬象城大屏夜間光汙染嚴重影響周邊小區高層住戶,請相關部門解決,要不禁止夜間播放,或者實在要放不要通宵的放,放到晚上八點就可以了,亮度調低點。

法院稱,案件審理過程中,組織原、被告雙方於2018年8月11日晚到現場進行了查看,正對原告住宅的一塊LED顯示屏正在播放廣告視頻,產生的光線較強,可直射入原告住宅居室,當晚該LED顯示屏播放廣告視頻至20時58分關閉。被告公司員工稱該LED顯示屏面積為160㎡。

就光汙染相關問題,法院方面還向重慶法院參與環境資源審判專家庫專家、重慶市永川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副站長張樣盛作了諮詢,該專家認為從環保方面光汙染沒有具體的標準,但其個人認為從民事法律關係的角度,可以綜合其餘證據判斷是否造成光汙染。

而根據李先生提交的證明、照片、視頻、投訴材料等證據以及法院製作的現場查看筆錄、現場照片、訪談筆錄、專家訪談筆錄等經庭審質證,在卷佐證。

法院認定,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使用LED顯示屏播放廣告、宣傳資料等所產生的強光已超出了一般公眾普遍可容忍的範圍,就大眾的認知規律和切身感受而言,該強光會嚴重影響相鄰人群的正常工作和學習,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已構成由強光引起的光汙染。

法院還認定,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使用LED顯示屏播放廣告、宣傳資料等造成光汙染的行為已構成汙染環境的行為。

最後,法院判決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從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其在運行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正街萬象城購物中心正對李先生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正街×小區×幢住宅外牆上的一塊LED顯示屏時對李先生的光汙染侵害:1.前述LED顯示屏在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開啟時間應在8:30之後,關閉時間應在22:00之前;在10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開啟時間應在8:30之後,關閉時間應在21:50之前。2.前述LED顯示屏在每日19:00後的亮度值不得高於600cd/㎡。

再判:LED顯示屏構成汙染環境行為

另外,在《王曉東與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環境汙染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中,王先生訴稱,住所與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經營的萬象城購物中心僅隔一條公路。2014年5月以來,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經營的萬象城購物中心外牆上安裝了大型戶外顯示屏,每天約8:30開啟,22:00關閉,該戶外電子顯示屏正對居室方向,在晚間,戶外顯示屏頻繁閃爍的強烈亮光直入原告居室,嚴重影響原告及家人的正常作息。

在此期間,小區及周邊業主曾多次向市政委及市城管委等相關職能部門投訴,楊家坪商圈辦亦協調相關職能主管部門與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進行過多次溝通,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亦承諾採取諸多整改措施,但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並未履行承諾。周邊居民仍然長期遭到光汙染侵害,本朝向多數業主均採取在每個房間長期拉窗簾方式避光,但仍然無法避免強烈的光線穿透,嚴重影響上班族、小孩、老人等休息。光汙染在損害眼睛、誘發癌症、產生不利情緒、生態問題上所產生的危害已被科學界所認可。

王先生訴稱,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的行為干擾了原告作息,影響到原告的身心健康,構成光汙染侵害,請求判如所請。

同樣,法院根據王先生提交的證明、照片、視頻、投訴材料等證據以及法院院製作的現場查看筆錄、現場照片、訪談筆錄、專家訪談筆錄等經庭審質證,在卷佐證,認定: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使用LED顯示屏播放廣告、宣傳資料等造成光汙染的行為已構成汙染環境的行為。

最終,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判決: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從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其在運行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正街萬象城購物中心正對王先生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正街×小區×幢住宅外牆上的一塊LED顯示屏時對王先生的光汙染侵害:1.前述LED顯示屏在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開啟時間應在8:30之後,關閉時間應在22:00之前;在10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開啟時間應在8:30之後,關閉時間應在21:50之前。2.前述LED顯示屏在每日19:00後的亮度值不得高於600cd/㎡。

現狀:涉案LED顯示屏14點後開啟22點前關閉

如今,行至上述兩份判決書所指向位置的現場,可以發現,在重慶華潤萬象城項目內和附近共有3塊LED顯示屏,其中涉及到被法院兩次判決的那塊位於謝家灣正街正對輕軌馬路的LED顯示屏,在下午14點後即開啟播放廣告畫面,有視頻和音頻,晚上22點之前,該LED顯示屏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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