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脚蹬犹如摆设,为什么还要强制安装?位置不合理根本就是没有用的东西?

淡然148680204


怎么说呢?国家是以标准的角度来指定新规的,而广大使用者是以实用的角度来看待新规的,因为角度不同,自然对新规有不同的看法!

电动自行车如今已经普及到家家户户,极大的方便了老百姓的生活。在电动车没有普及之前,家家户户都有自行车,所以中国被称为自行车大国。自行车由于完全是通过人力驱动,脚蹬子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自行车也有一定的缺点,比如上坡路骑起来非常费劲,或者赶上大风天逆风骑行简直是苦不堪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速度,短途出行还好,长距离出行就比较麻烦了,即费时间又费体力。

人都是有惰性的,也正因为如此,电助力自行车慢慢的流行开来,比起纯自行车速度上有不小的提高,同时还非常省力,但是需要给电池充电,否则一旦没电就只能当自行车使用了。

久而久之,人们已经习惯使用这种车辆出行,而且脚蹬子的使用也机会也越来越少,制造商因此从成本上和实际使用情况考虑,逐渐的也就放弃了安装脚蹬子。

但是在电动自行车整个发现过程中,并没有相应的标准来指导和规范电动车的设计生产制造,比如速度,重量等,因此每个制造商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设计生产,导致市场上的电动车五花八门,质量也是参差不齐,尤其是在安全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比如电池以及充电故障造成的火灾等。而且现在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有的能达到每小时四十公里,再加上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比如随意逆行,闯红灯等,使得人们对它是爱恨交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与日俱增,给人们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因此国标的出台也是必然的结果,否则速度越来越快,电动自行车的身份也越来越模糊,难以界定,到底是算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如果算是机动车,那么就需要考取相应的驾照和给车上响应的牌子才能上路行驶,如果算是非机动车,那么又与非机动车的定义有很大的区别。所以规范和国标的出台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新出台的标准其中一项是必须要安装脚蹬子,虽然在使用过程中脚蹬子的使用几率越来越小,但是从产品类别角度来看,脚蹬子是需要人力驱动的,因此可以将其归类到非机动车范畴,否则很难界定电动自行车的产品类别。当然这会给产品增加一定的成本,而且这部分成本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我想这也是大部分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反对和不认同这一条要求的主要原因。

我倒是觉得消费者可以换个角度看待,就如同汽车的备胎一样,虽然我们用到备胎的机会也很少,但是没一台汽车都必须有备胎,为什么?因为一旦一个轮胎出现故障,备胎就会爬上用场,否则车和人很有可能就被抛锚在路上,城市里还好,万一是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所以倒不如将这条要求理解为电动自行车的备胎,一旦电池没电或者电路出现故障,脚蹬子还是可以帮助我们骑行,而不至于只能推行。

所以我还是赞同这条要求的,而且我觉得在产品设计上可以考虑的多一点,如同汽车备胎一样,我觉得可以将脚蹬子设计成可折叠的,用的时候打开即可,不用的时候折叠就行,这样既不影响日常使用,也可以满足不时之需!

大家觉得如何呢?


品人生五味酸甜苦辣咸


电动车新国标,为什么遭众人怒怼!

一、新标准,落后倒退,不被广大使用者接受。

二、交通违规问题,是骑车人违规,不是车违规,对于骑什么标准的车,没啥关系。应该治人,而去治车,是管理方向错误。

三、加强电动车、助力车交通违规人的管理建议。

1,只要是大众接受的电动车、助力车,都可以凭身份证,办理牌照和行使证。

2、凭身份证、牌照、行使证,正常行使,并接受例行检查。

3、对交通违规人进行处罚。有了对人与车的基础登记,就可以实现交通例行检查,就可以发挥交通违规公示的作用,就可以实现对交通违规人的罚款,严重的,可以登入社会诚信系统,对其各方面限制。

现在对立矛盾的交点是,新国标,把以前助力车的标准,强行并入摩托车管理。这不符合人民的需求,伤害了民众的骑行权。

以前两轮车的分类管理,是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

两轮车分为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三类。自行车,靠人力;助力车,燃油、排量50、时速50公里,准载两人,只上牌,不年审,不考驾证;摩托车与现在同。

电瓶车,应该按助力车管理。


青山45216456


人民的声音有谁在听?电动车事故多不假,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驾驶人没有经过技能和法规培训,和电动车速度快没关系,汽车速度更快。而现在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技能培训考核,进行交法的学习考核不现实,所以强制降低电动车速度来提升安全无可厚非是件好事。但非要装个脚蹬是为什么???这和安全有关吗?无关!那就是因为要称为电动自行车,装上脚蹬才符合自行车这个主语。其实自行车只能叫脚蹬车或人力车,现在装电瓶的才是电动自行车。反正我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装脚蹬。因为我也骑过带脚蹬的,有电用不着,反而碍事,甚至甩到人,没电是可以蹬,但因为座垫高低原因总感觉比骑自行车別扭,最主要还骑不快,还不如推去充电


鸡毛和尚


每当一些规定的出现都是以专家的名义而提出。不知道是专家的意思还是某些领导的主见。在中国往往都是某些领导的作为而以专家的名义提出,他们根本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是为了突出自己或者某些部门的利益和名利。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现代科技的发展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啊,某些部门某些领导既然还是动不动就采用禁的方式处理并不难解决的问题。当他们做出一项决定的时候有没有做过长时间的调研呢?有没有听取关系到直接群体的意见呢?当然更有必要是否能采取象国外一样的公投呢,这样做出来的决定是否会更接近民意呢?


好吧171376738


电瓶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交通工具,中国人口多,人口密,如果大家都开上四轮汽车的话我估计大家全在找停车位了。再说了条件也不允许。国家为什么要整治电瓶车呢?无非就是事故多,但事故多与电瓶车有关系吗?牛头不对马嘴,这些砖家不知怎么去判断的,事故多与骑车人有关系,对于交规的教育对老百姓来说是欠缺的,对骑车人应多教育,考核。让骑电瓶车主拿驾照,电骑车上牌照,这些都对,还要实施扣分,扣钱,吊销驾照等手段,让他们按规矩行路,达到减少交通事故少的原则,与电瓶车本身有什么关系呢?


宇宙的星2


电动自行车简单点说,其实就是在普通自行车上安装电动辅助系统,其本身还是属于自行车范畴,而辨别自行车最重要的一个部件就是脚蹬,没脚蹬还叫自行车?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已经解释过。而脚蹬装在哪才算合理,这是设计问题。国家制定的标准是个框架,只要不超过这个框架即是合法。就好比在《宪法》之下,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法律一样。而为什么大多数人对新国标有所抵触,个人认为还是习惯使然。毕竟骑超标电动车能有与摩托车相近的性能,又无准入门槛,几乎谁都可以骑,加上管理上又松懈,出现这种状况也不奇怪。为什么超标电动车大行其道,很简单,就是因为99年的标准不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可以参照标准生产,也可以不参照标准生产,既然政策都如此也就不能说生产企业钻空子了。只是现实需求导致超标电动车迅速泛滥,一多又引发一系列问题。当年泛滥的燃油助力车一样,驾驶不需要上牌也不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如果生产企业老老实实生产符合标准的燃油助力车,而不是偷奸取巧打着生产标准燃油助力车口号,实则生产超标燃油助力车,使用者也是规规矩矩的话,国家也不至于废除燃油助力车标准。所以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都是被人玩坏的产物。管理不单单是管理者的事,也有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的事。国家从管理角度上出发,制定规范标准是必须的,所以还是慢慢接受吧!


裤兜


电动自行车事故是多,但是还是没有高过汽车造成的事故,更远远低于汽车事故的损害后果。

说到骑电动车的不遵守交通秩序,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勿需否认,但这毕竟是一小部分人,素质低下,也于城镇化激进有关,进城的农民在农村老家时就是这个习惯,到城市里一时改变不了,这有个适应的过程。但归根结底,这是人的问题,不是车的问题,违章现象说明交管部门管理不力,罚教不到位。

再说上牌问题。即使不挂牌,难道对违章行为就不能处罚纠正了吗?显然不是,不自觉的人即使挂牌,也是伺机违章。所以,挂牌与否,与整治电动自行车违章并无直接关联。

脚踏问题。电动自行车重量大,轮子直径小,重心低,所以装上脚踏也并无实际意义。骑过电动自行车的人有切身体会,车没电时,蹬脚踏真是累死,速度肯定起不来,而且很费力,伤膝关节,这与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有关。为了保持车的稳定性,需要降低车的重心;重心降低则影响脚踏轴的高度与脚踏尺寸,而且电动自行车沉,只有小传动比才能蹬动,但即使小传动比,蹬起来也非常吃力,所以后来的设计取消了脚踏,一则节省成本,二则脚踏确属多余(平路骑着还累,坡道更别说,根本蹬不了),是鸡肋设计;三则骑电动自行车出行,车能走多远车主都有个判断,超出续航里程也不会骑的,所以脚踏真的是多余。而新规定将脚踏作为规定之一,系考虑不当,难免带来争议。

速度问题。电动自行车最高速限制过低,未必是好事。首先,遇到紧急情况,如有车撞向电动自行车,限速的车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提速躲避,从而造成事故。其次,在路上车少时,无法提速节省时间,遇有紧急情况浪费时间。限速应适当提高,但对骑车人的安全意识应加强换育。如过路口,在人少不防碍他人前提下,要快速通过;在人多时,要减速慢行;超车时要鸣笛提示,且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超车距离,禁止刚超过去就别后车的危险行为(别马腿);遇到老人小孩要减速等等。抓好安全教育才是根本,一个劲儿跟电动自行车这个“物件”较劲儿,只能说明管理者的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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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标电动车上的脚蹬“犹如摆设”你确定?有没有一种可能,大部分说脚蹬“犹如摆设”的人都是使用超标电动车的?或者说国标电动车的标准对电动车的重量放得太宽了?是不是应该进一步限制重量让国标电动车更轻便以便脚蹬能派上用场?其实国标电动车要求的标准很多,脚蹬只是其中之一。当电动单车其他指标都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话,脚蹬标准其实已经没那么重要了,当然最好是不要强制带脚蹬,给人们多一个选择,允许人们自由选择带脚蹬与不带脚蹬的是最好的了。这时也可能会有一部分买国标电动车的人自愿选择带脚蹬的,因为车轻、速慢、大部分续航短,容易出现对电池续航里程估计失误的情况,脚蹬也可能偶尔会带来方便,可以应急用。说所有电动车的脚蹬都是摆设的人也许有些以偏概全了,去了解一下锂电池可折叠的电动自行车再说。说白了,国标电动车就是轻便电单车,并不适合所有人群。只是给人们提供其中一个选择而已,不要依赖国标电动车做所有的交通出行甚至运输。

国标设定脚蹬标准的初衷可能除了界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外,对轻便电动车来说脚蹬还可在没电时应急用。客观上也配合国标的车宽标准进一步限制了车型的轻便属性。“强制安装”说法不准确,说“强制标准”更符合实际,因为强制的是从设计到制造,不是简单的安装,加装脚蹬不但不强制而且不允许。

建议把“强制安装”脚蹬改为电动车“强制分类”,分为国标、非国标(超标),同时生产两种类型的电动车供消费者自由选择,选择国标电动车的就像用自行车一样使用,选择超标电动车的话必须上牌、办证,这样还是比较合理也是可行的。不然的话,如果规定所有电动车都需要驾驶证的话,对低速轻便电动车太苛刻了。但如果规定所有电动车都不需要驾驶证的话,目前超标电动车相当多且车速快,对交通安全影响很大,对交通秩序也是个很大的挑战。

目前的电动车问题作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应该从客观上从大局、大概率上来考虑、分析问题。

个人觉得:其实国标的脚蹬要求也可以去掉,改为自愿选择,对车宽另外用标准限制。在国标电动车里,经济型的因续航短,没有续航保障,或许脚蹬作为应急也会有一定市场的。锂电池的,轻便的电单车脚蹬还可以偶尔勉强使用,只不过这种电动车的价格会相对要贵一点。在国标范围内,没有脚蹬的车型也应提供,只要消费者自由选择。使用这种国标电动车没必要驾驶证。对于超标电动车,也应该允许生产、使用,供消费者自由选择,但选择超标电动车必须办证、买保险等。当然,以上只是个人看法,实际政策是另外一回事。


旷世砺锋2018


哈哈,如果说电动车两个脚踏形同虚设,那其实一台小车很多东西也是形同虚设的。发动机前盖没什么用,因为没有前盖,散热会更好,挡风玻璃也是形同虚高的,戴个头盔就行了,还有五个座位有四个都是虚设的,因为大部分人开车时只有一个人……

其实电单车为什么要高脚踏,因为设了脚踏,车的形态就不可以太大,生产商就不可能把车设计得太大,并且马力也太大,因为马力大的话,他们就会开得发了疯,容易出事。

脚踏还是很不错的,因为有多种用途呀 ,平时不用时就当放脚的地方,但如果没什么电了,或者你想锻炼一下,你就可以用来蹬,我就经常这样锻炼的。


教你孩子学英语


要求有脚蹬就是要在外观上明确,这是一辆自行车,只不过是有电动辅助的自行车,因为你只要不是自行车,就得算机动车,电机驱动也是机动车,就得上牌照就得有驾驶证行驶证。这是没办法的往交通法规上生拉硬靠,其实比较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车辆必须有人力自行驱动装置,或者说车辆在无电状态下具备人力自行功能。我们平时说的电动车完整的名称是电动自行车,归类为自行车,所以不算机动车,就不用上牌照考驾证,一旦规范起来,一个没有脚蹬没法靠人力行驶,只能电机驱动的车辆,这是无可争议的机动车,不可能给你归类为自行车。电动车这玩意只有中国有,只有中国人在用,属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擦边球产物,所以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家也只能按现有非机动车法规来要求,同志们有脚蹬就有脚蹬吧,毕竟还允许挂羊头卖狗肉,不然掰扯到最后,非得把脚蹬去了,车也归类为机动车了,那时候咱们得考驾驶证、挂牌、买交强险、年审,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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