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治國的方法是孔子的禮樂好?還是老子的無為好?還是韓非的法治好?為什麼?

玄牝中道


治國方略,都有一個客觀實際,如果離開了客觀實際,治國方略便成了空中樓閣。在我看來,老子觀點運用於修身為好,孔子觀點可以用來治國,這不是我說的,宋初有個趙普,曾說,“半部《論語》治天下”,對這句話的理解,應該是說《論語》中有許多治國道理,還有一部分與治國無關。老子觀點是無為,無為,不是真的無為,用現在的話,就是不折騰。漢初奉行老子無為方略,取得了很大成功,但也是有條件的。秦未戰亂,人口大減,生產凋零。劉邦採用“與民休息”方略,人口大增,財富大增。到漢武帝廢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治國方略的變化,是客觀條件變化了。俗話說,“飽暖思淫慾”,人多了,財富多了,矛盾也多了,還是無為下去,社會就會發生動盪。遠古的,我手中沒材料,就當前來說,中國已成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面臨的問題也前所未來,有人抱怨法律太多了,還是不夠用,這是社會環境變化了。


朵朵佬爺


從長遠來看,孔子禮樂最好,韓非法治次之,老子無為最末。而從生效的時間來看,韓非的辦法是要快於孔子和老子的。


到底是什麼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人類文明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真正維繫一個社會穩定的,不是法治,而是道德。法治只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道德卻是公平正義的底線所在。違反道德不一定觸犯法律,但違反法律一定違反道德。法律是依據道德來制定的,兩者孰重孰輕一目瞭然。

儒、道、法三家文化有高下

孔子的禮樂很多人歪曲成禮制,其實不然,孔子以及後世的儒家學者所努力的是建立社會上公認的道德體系,並且兩千餘年的實踐下,已然成功了。我們可以發現,凡是亂世必然是道德崩壞,而從亂到治的過程,就是道德被逐步拾起的過程。

老子的無為漢初的時候用過一段時間,為了休養生息積累國力,一舉解決內憂外患,只是一種方法而已,還談不上理論的實踐。


韓非的法家思想,以法治來維繫國家,在亂世中起到了奇效,但一旦天下統一,人們混亂年代裡嚮往安定的理想被實現之後,這種方法產生的只是高壓,並不能讓適用者信服。這造成的結果就是秦的短命而亡。但是從秦朝所做的事情來看,長城的修建、思想文化的統一,都讓後世受益無窮。而到了現代之後,青藏公路、鐵路的修建並不比當時修建長城難度小,為此而犧牲的英雄也不在少數。但是我們為什麼會理解?就是因為我們社會幾千年形成的道德,讓我們面對國家付出沉重代價來完成讓更多人受益的行為時,只有感動與敬意。


這是法家不能帶來的,因為民眾是不理解的。而儒家可以,它讓人民知道什麼是值得,什麼是應該如此。

其實這個並不難理解,法家實現的是行為上高壓下的統一,而儒家追求的是心理上的認同,是思想上自覺地遵守。難易程度很明顯,所取得的效果也很明顯。在思想統一之下,法治也好無為也罷,都是儒家維護社會道德的一種工具而已,是建立道德的手段,而不是道德本身。

至於說儒家愚民政策的人,估計有很大部分是人云亦云,三種思想來比較,只有儒家講求“智民”,以詩書繼世,道、法從本質上才是真正的愚民。


儒家的道德體系至今沿用

儲殷教授曾經說過,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累的民族,因為我們每個人不僅為自己而活,還為父母、為子女而活。有著上一代、下一代的牽掛,所以每個人都很苦、很累,但就是因為這種紐帶的關係,中國人的心理是最富足的,我們民族的凝聚力才是最強大的。這種現象從本質上來講,就是“孝”與“慈”的道德體現。

同樣的,我們推崇“俠之大者,為國為民”,是“義”;我們為祖國的強大而自豪,是“忠”;“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是“仁”……我們的社會處於一種道德的穩定框架裡,這就是孔子所說的“禮樂”。


待曉兒


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紛亂交戰,民不聊生的同時,道家、儒家、法家也相繼出謀劃策應如何治理國家,平息這可怕的戰爭。那到底治國的哪個方法好?下面小編與大家淺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孔子的禮樂。孔子的禮樂歸於一個“仁”字,而“仁”的作用就是個人與社會。孔子認為“仁”對個人能懲惡揚善;對社會能平息紛爭。孔子的“仁”思想是:“仁者,人也;仁者,愛人”。孔子認為要治國首先要把人當人,在這基礎上再去“愛人”,再擴展到治國安邦上去。

二,老子的無為。老子的無為歸於一個“道”字,而“道”論自然法則。老子的無為不是不作為,而是不妄作為,只要不違背“道”,遵循客觀規律就能治理國家。老子認為統治者不要多幹預民眾的自主性,會造成社會秩序紛亂。再者要有洞察能人、善人的慧眼,灌輸無為而治的管理理念,再將賢才分配到各個能勝任的位置上,讓他們去做,只要大膽的去信任他們就行了。


三,韓非的法治。韓非的法治主要強調法、術、勢三者結合。“法”即法律法規政策;“術”即駕馭軍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勢”即維護統治者的地位,要親自獨掌軍政大權,以免奸臣謀朝篡位。韓非認為法無論善惡,只要規定出來,人人都要遵守。在法家看來國家的利益高過一切,法高於人,守法就是最高的道德。

結論:結合三位偉大思想家的治國方法,小編個人認為,孔子的“禮樂”太過於仁慈,不利於治國;老子的“無為”要君、臣、民互相產生共鳴才行,有一方違背,皆輸;韓非的“法治”雖好,但他所論的法高於民主、民權、民生,而且他還禁錮百家思想文化的發展,這是很不好的。所以,如果能把這三種治國思想理念貫穿一起,才是最理想的治國之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詩驀1


治國是孔子禮樂好?還是老子的無為好?還是韓非的法治好?答案:就是哪個都不好?哪個都好?

因為這些法門都是聖人的開示,要多數人與哪一個聖人相應,這個社會就會發揮那個聖人的作用。如果多數都跟聖人的思想相反,那麼這些聖人的開示,也就是浪得虛名!

古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要改變一個人的缺點,談何容易!

講到儒家孔子的仁義道德,現在的社會人類的道德都在下滑。貪圖虛名不求實際比較厲害。孔子的思想也就是名存實亡了!

老子的無為而治,也就是說《道德經》觀天地而悟道,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後面,把眾生的利益放在前面,也不合現在的社會!多數的都是拜金主義,幹什麼事都為自己的腰包而著想,有了腰包又選擇淫邪不合《道德經》含義。

還剩下一個韓非法治,就是說眾生觸犯了法律就以殺頭坐牢來執行。但是牢房坐了那麼多殺頭也不少!管用嗎?後面的眾生犯罪根本就沒有得到啟發。

一句話總結現在中國的社會,都是好逸惡勞,好吃懶做閒出來的毛病,缺的就是勞動,只有勞動就有了仁義道德,也有了無為而治,也有了法治的方法。





不學習學吃乞A


都不行!!都已成往事,不要再提!!

孔子的禮樂治國,老子的無為治國,以至於法家的法治治國,今天講都是空談。當今的社會也不是2000多年前的中國。以小農自給自足的農耕社會已一去不復返了。在談什麼儒家,法家,道家治國,這不現實。中國傳統文化的優勢已徹底不存在了。近兩三百年以來,西方迅速崛起。資本主義已成了社會的主流,資本主義的價值觀也成為了全球的主流。民主,法治,博愛,平等,這些價值觀已得到世界人民的普遍認可。法治已成為大多數國家的治國標準。這裡的法制和中國古代韓非代表的法家的法治完全不同。中國古代的法家所講的法治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工具,而西方的法治是在人人平等的基礎上形成的。法在王上,沒人能高於法律。

儒家的禮樂基本上屬於以德治國。只憑德治國是根本不可能的。人性的惡是無法得到抑制。道家的無為而治是順應自然的規律的一種方法。用於治國也有點空泛。道家的思想加上當今的法治,二者結合更現實。韓非的法家的法治是封建專制。不值一提。

以法律為基本制度,以道德為手段,這才是如今治國的最好方法。法德兼備,二者並行,和諧有望。


非常各


選誰好?

毫無疑問是老子。

老子的思想是辯證的,是動態的,是符合全世界的發展規律的。

如果用黃老之說。就應該在地方讓鄉里的民眾自己推舉,出人來處理政事。

那麼這些人是賢德者嗎?不是。他們只是民眾利益的代表者,必須經常根據民眾的需求而進行更換,或者會為了不同的利益而爭得頭破血流。但因為他們代表的就是民眾的訴求,所以最後他們爭出來的結果或者善,或者不善,都代表著不同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暫時妥協,就好像太極的暫時穩定,讓各方都得到了最大化的實利。

這是符合道的。

而孔子的思想是階級的,是固化的,是東方特有的。他的一切都是從上而下的,都是虛的。

比如一開始的公僕,現在還有人提嗎?相反古代各地的行政長官被尊稱為百姓的父母官!或者又稱之為州牧。

什麼是父母官?父母官意思就是百姓都是他養的?百姓都賴他生存?

可是糧食是誰種的?衣服是誰織成?是這些州牧,父母官?沒了百姓,他們只能餓死凍死,但偏偏他們視百姓魚肉,視那些白丁為愚民!這不是上下顛倒,恬不知恥嗎?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這些官都不是民眾自己推舉的。他們是君主指定的,他們的任免權都在君王手裡。所以這些官員必須讓君王滿意,他們代表的是君主的利益,和百姓無關。

因為官好還是不好,不是百姓說了算,是皇帝說了算。皇帝說你好,那就是好,就算你貪汙腐化,照樣給你升官發財。說你不好,那就不好!就算老百姓說你是清官,但再怎麼求情,上面一樣把你拿下甚至滿門抄斬!

所以官員的好壞和百姓無關,只和皇帝有關。皇帝喜歡吹牛,他們就吹牛。皇帝喜歡雞的屁,他們也都喜歡雞的屁。皇帝喜歡裸奔,他們也都裸奔。總之必須和皇帝保持高度一致!

所以在古代的中國,民不可以告官,下不可以克上。在一個天天講忠孝,講民為重,君為輕的儒家家天下之中,還有比這更虛偽的嗎?這不是最大的諷刺嗎?

同理。在現代的中國,在可以把人造衛星送上月球背面的時代。各種專家卻可以堂而皇之的說出各種毫無科學依據的法令和政策,根本不顧百姓的怨恨?這是為什麼?

因為他們並不是為民眾服務的。

甚至百姓說官員的壞話都要犯誹謗罪,這就好像父母罵孩子,都要被人拖進來行刑。這還有天理嗎?

所以儒家之人,口中說著如何愛民愛民,手上卻一點動作都沒有,這一點都不用奇怪。因為他們最是虛偽。

而且古代做官還有一個很大的特點,異地為官原則。就是官員被皇帝指派到別的地方去做官。為什麼?就是皇帝為了防止地方官員做大,得到民眾的支持,獲得聲望,超過自己有坐反的可能。

異地為官,官員往往不瞭解情況,使得官不知民,民不知官。兩隻腳就好像是懸空的。

而且議會制推舉出來的本地為官,雙方都知根知底。民眾對官員缺乏敬畏,官員也不敢對民眾胡作非為。不然說不定就被三姑六婆給罵個狗血淋頭。百姓對官員不滿可以通過議會制把官員換下去。官員受百姓的影響很大,任免權在民眾的手裡。

而異地為官者就更不一樣了。這些官僚對外地的百姓用起手中的權力那是肆無忌憚,反正天高皇帝遠,天大地大我最大。為非作歹也沒人知道。只是苦了地方的老百姓。

所以以老子的思想治國,民眾是得利的,更符合時代的發展趨勢。

而以孔子的儒家思想治國,民眾是被壓迫的,他們只是跪舔君主的奴才而已。國家的禍事也不遠了。是必然被淘汰的!


繁花若雪風自搖



先說法家的韓非子。

法家是捍衛君權,奴役臣民。其手段有三:刑罰、陰謀詭計、愚民。

其中,在刑罰上包括四項:

法律體現君主的意志——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

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罰——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

寧枉勿縱——商鞅謂之:民愚則易治。韓非子謂之:禁奸於未萌。

夷族連坐—— 一人死罪,夷滅三族,株連十戶。

總之,法家是法治的頭號死敵。是極端的人治——治人。

再說儒家的孔子。

孔子主張禮治。禮包括諸多內容。有道德規範:“道德仁義,非禮不成”;還有公俗良序:“教訓正俗,非禮不備”;以及法律制度:“分爭訟辨,非禮不決”;社會倫理:“君臣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師學之道:宦學事師,非禮不親”;政治軍事制度:“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追遠慎終:“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莊”;保護環境:‘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記載:遊吉稱趙簡子揖讓、周旋是儀,並非禮。“禮者,審行信令,禍福賞罰,以制生死。上下之紀,天地之經緯,民之所生也。是以先王尚之。”

孔子才是人類法治思想的鼻祖:

立法為民——奉法以利民。

司法獨立——孔子批判君主折獄無倫,以意為限。這是對《尚書》中司法獨立思想的繼承和發揚。

疑罪從無——孔子曰:“大辟,疑,赦。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其依據是“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續”,所以在審案時要“求其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孔子疑罪從無的法治主張,客觀上也體現了儒家對最基本人權——生命權的尊重。與法家寧枉勿縱主張針鋒相對,水火不容。

疑罪從無——孔子修訂的《尚書》有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秦始皇為何焚書坑儒。不言而喻】

老子也反對專制獨裁。道家以天道無為限制君權。

但老子只是圖書管理員。他對天道的認知確實過人。而孔子曾擔任魯國大司寇。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即有法治思想的理論。又有司法實踐。學以致用。此之謂也。


楊朱學派


都好都不好,我很奇怪,為什麼一定要選一而用呢?為什麼不能都用呢?不但這三者可以共用,有其他的也可以用。



老子無為,與佛家無念之念是相通的。這是根本道,可以用在任何地方。

儒家也不僅僅是禮樂,也提倡法治的。而且,儒家的法治與韓非子不大相同。

韓非子提倡法治,歷朝以來,也都是有實行的,只是,講到法治,論及經驗,的確西方國家或者更多一些。然而,無用!國情不同,西方經驗對於中國來說,不能照搬。



僅就這三者來說治國,當以無為統,禮樂正,法治糾。

無為是道,無論做人做事,都應該確立這樣的原則。無為,可以簡單理解為無私心。然而,現代社會,最大的弊病,恰恰是有私心。貪汙腐敗,都是因為私心而成。這是國家不講無為嗎?單純講無為有用嗎?所以,必須用法治,重典治理這些極度的私心。

禮樂,我們為什麼教育孩子要有禮貌?樂在古代,孔夫子是專門集錄了樂經的。音樂,我們現代人可以擴展到藝術。體育可以歸入六藝其他門類。其實也可以歸入藝術類。因為,對於現代人來說,音樂,美術,體育都是可以孕養人的情感,審美修養的。人的審美提升了,素質會自然的提高。這三者與語言文字,文以載道,文字傳達的信息對人的孕養不同。所以,我一直提,現代教育,義務教育的最大弊病,就是音體美不能正確開展。



法治,說起來,真的與無為是一對的。你仔細看看,法治其實就是去除人的私心的。

有句話叫,清靜以為天下正。佛家修行,以此為最終目標。但是,他提出戒定慧的修行層級,或者說次第。戒,可以理解為法治。戒乎其所不能!這是為了最終目標,最簡單易行,最普適的方法。

西方人講契約精神,我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提倡。在我看來,所謂契約精神,真不是好東西。所謂鑽法律漏洞的,大概是最明白契約精神,最講究契約精神的。



許多人詬病中國人沒有契約精神,需要嗎?中國人有符合道的戒法精神,大道修養。許多人詬病說,這個基於自我修養的社會要求,沒用!嚯嚯!說到底,就是自己不能自律就是了!找那些原因!當然,就是有這樣的人存在,所以必須要有法律!


愚木居士


何為‘治國’?治國的本質就是要讓社會發展融入到社會發展規律的軌道,實現社會文明。社會文明的本質就是人類在相對統一的意識形態下和諧共存!

無為、禮樂、法治是實現社會文明的個人思想意識,屬於‘治國’也就是實現社會文明的思維導向。在社會歷史的進程中,統治者不斷摸索各種治國理念,卻總是被‘人性’折磨得‘遍體鱗傷’,最終導致改朝換代。究其原因,都是因為把握不住社會人性。所以說,好的治國理念,必須從社會人性的充分解析中去獲得。能夠降伏社會人性的理念,就是好的治國理念。

無為,說的是順應自然規律,而這只是一種理想。因為人類社會的主體是具有思想意識的人,而人性的趨同只能是一種目標而不是手段。市場經濟,可以說是國家管理的一種‘無為’表現,而完全自由化的市場,卻也讓人頭痛。

禮樂,企圖通過意識植入來規範人類的社會行為,方式沒有問題,關鍵是意識的植入指向。如果不是歷史沉澱下來的一些道德規範多少約束了人類的行為,人類恐怕早就滅絕了。

法治,已經上升到政治的層面。禮樂彌補了無為的缺陷,法治卻是為了彌補禮樂的缺陷。同樣的道理,法治之法以及如何執法,是法治是否能夠達到治國目的的關鍵。

歷史進程,從無為到禮樂,從禮樂到法治,是國家管理手段的發展,三者之間是相互協調而不是完全獨立的。可以無為,卻不是放縱;通過教育手段普及禮樂,內容與教育方式是核心;以法治來強化無為以及禮樂的社會化,法的內容以及執法方式才是根本。。。。。。一切都不能成為形式!

當國家達到無為而治的時候,社會文明已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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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到底他們三人的理論,哪個更適合用來,在“中華”這片土地上“治國”,最好的證明就是“歷史事實”。老子的“無為之治”,在歷史上並沒有成為過治國綱領,但卻在實踐中,被很多人所應用,如貪於玩耍的“衛靈公”、明朝的“木匠皇帝”,都採取過“無為而治”,因為都有“賢臣相佐”,所以社會管理順暢,百姓安居樂業,國家治理還算過得去。至於那位把自己“出家”的梁武帝,因為內憂外患,又無賢臣,就沒有那麼幸運了,最後弄得國破家亡,自己被叛臣活活餓死的悲慘下場。所以,“無為而治”,只適合於國家內外平安、政治清明、又有賢臣相佐的社會環境。再說說“法制”,中國歷史上的“法制”,都不長久,最有名的“法制”當屬秦國的“嚴刑苛法”,從近期來看,法制確實能起到“強國”的作用,但從遠期看,容易“使民免而無恥”鑽法律空子,或者難以變通而“官逼民反”,產生社會風氣墮落、和不斷加增的不安定因素,使國運難以長久,如大秦雖統一六國,但只延續到秦二世,就因內亂而亡國了。再來看看孔子的“禮樂”,是從社會道德和家庭生活開始,來“教化”百姓遵守“天地君臣父子”的宗法制度,從內心來追求“忠孝禮智信謙恭”的“道德境界”,是從靈魂層面,使人追求“道德高尚”、厭惡“卑劣犯罪”,因此對社會治理,十分“有效”。最有名的“禮制”發生在周朝,延續了歷史上最長的朝代“八百年”,“周禮”為孔子所推崇。所以從漢代開始,儒學“禮制”就已經成為中國社會治理的“剛要”,延續了幾千年而不衰,甚至在“元”、“清”等異族統治的朝代,也沒有廢止。可見,孔孟之道,在中華民族的國家治理中,有著怎樣“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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