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女子婚前才發現“老闆”男友竟是“啃老族” 聘禮如何處理

“他騙婚,說自己是培訓班老闆,實際上都沒正經工作。我提出退婚,他還要我退聘禮。”近日,王小姐心事重重地來到寧波蛟川司法所。

婚介推薦了培訓機構老闆

王小姐今年34歲,家人和自己都為終生大事發愁。

去年下半年,婚介機構向她推薦了李強(化名),說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登記信息上,模樣周正,本地人,年齡相當。巧的是,李強登記的職業信息是經營一家教育培訓機構。王小姐自己也在教育行業工作,一下被李強的信息打動了。

在婚介機構的安排下,兩人見面了,很快相戀,併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計劃5月份登記結婚,再擇吉日辦婚禮。

期間,李強給王小姐購買了各種首飾,還來女方家裡下了結婚聘金,累計花費15萬元左右,當然,王小姐也積極為婚事做準備,買家電、拍結婚照等,花費3萬元左右。一切美好得像個童話,王小姐也很慶幸,遇到了“良人”。

“老闆”實際是個“啃老族”

隨著雙方交往的深入,王小姐開始發現有些不對勁。

比如,李強總是很空,晚睡晚起。王小姐自己也是教育行業的,知道這一行相當辛苦,晚起簡直是奢侈品。

比如,自己幾次提出去他的培訓機構看看,他再三推諉。

比如,說起培訓班的運營,他這個老闆還不如自己這樣一個員工有經驗。

……

起疑後,王小姐多番求證,終於發現了一件事—-李強的登記信息造假。他壓根不是經營教育培訓機構的老闆,而只是打零工的兼職老師,一年的收入才兩三萬。由於收入低,李強平時就是個“啃老族”,靠父母不高的退休金接濟。

女方堅持退婚,男方索要聘禮

“我們兩個的認識,從一開始就是欺騙和謊言。”王小姐說,人無完人,自己能接受另一半其他的小缺點,但沒辦法接受這樣赤裸裸的欺騙,也沒法接受對象奔四的人了還要啃老。於是,她堅決要求退婚。李強也同意結束戀愛關係,但認為既然已經結束了戀愛關係,對方應該返之前收的聘金和首飾。

“你在婚介機構處的就業信息是虛假信息,是故意欺騙。我在戀愛關係中金錢方面也支付了很多,你應當賠償,聘金和首飾不可能退還的。”

幾次協商未成,李強竟然到王小姐的單位鬧事,說要讓她“身敗名裂”。不勝其煩的王小姐只好找到司法所尋求幫助,想盡快結束這段關係。

調解員隨即聯繫到了李強,約好調解時間。“兩人一見面像仇人一樣吵個不停,都覺得自個兒委屈。女方嗓門很大,句句話裡都透露出對李強不務正業的不滿,堅持認為這是無恥欺騙,一定要賠償。男方說女方嫌貧愛富,聽說自己不是老闆就要退婚,拿了聘禮不退,導致男方父母被氣得臥病在床。”

調解員意識到,王小姐的心結打不開,事情就解決不了。在調解過程中,王小姐經常提到自己的父親,說明她是很孝順的女兒,父親的話在她心裡應該會有分量。調解員從王小姐的父親入手,通過她的父親對她進行勸解,王小姐最終答應了將聘金、首飾等按折現還給李強,共返7萬元。兩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

提醒:別一味輕信中間人的嘴

調解員說,該類型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常有發生。計劃結婚,男方也支付了一定金額的彩禮,最後卻不歡而散。這些彩禮該如何處理呢?

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若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或者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共同居住的,或者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滿足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男方均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已經支付的彩禮。

本案中,王小姐與李強尚在結婚準備期間,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故依照法律規定,王小姐應當返還聘金及首飾。當然,李強在相親中也確實存在誇大了經濟條件和收入的情況。相處過程中,王小姐終於瞭解到李強真實的狀況,非常不滿意。而且,在此期間,王小姐也付出了不少,也受到了傷害。為此,調解時最終對上述聘金及首飾進行折價,沒有全額歸還,也是對小王進行了一定的補償。

調解員說,現實中,很多類似矛盾都是由一些不正規的婚介,媒人刻意拔高、美化相親人員信息而“埋下禍根”的。

調解員提醒市民,相親過程中,不能一味相信第三方介紹人或者婚介機構的說法,其在介紹相親時會誇大經濟、家庭等條件。男女雙方在相處過程中應該多加留意多判斷,瞭解清楚對方經濟、收入、家庭、婚姻等實際情況,再做定奪。

寧波晚報 記者 王穎 通訊員 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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