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陕南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的建议

安康等陕南地区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人口居住分散,随着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进一步实施,学校所数大幅度减少,就学相对集中,需要寄宿的学生大幅度增加,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尤为迫切。以安康为例,全市总人口294万人,200个乡镇(办事处),2559个行政村。2002年,全市有中小学2439所,其中有小学2168所,中学216所,九年制学校55所,通过多年布局调整,到2008年,全市有中小学1358所,其中小学1175所,初中182所,特教学校1所,比2002年减少810所。有18个人口较小的乡没有独立设置初中,平均每2个行政村一所小学。200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76967人,其中小学生23357人,初中143395人。全市有寄宿学校531所,寄宿生104892人,其中小学35041人,占15%,初中69851人,占48.71%;校外住宿生45980人,占12.2%;睡大通铺学生72434人,占19.2%。初中有食堂的学校178所,有浴室(澡堂)学校72所,在编宿舍管理员85人,在编食堂从业人员34人;小学有食堂的学校203所,在编食堂从业人员35人,远不能满足学生生活服务要求。

农村学校寄宿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学校教学布点撤并调整后,由于配套的基础设施、寄宿条件没有跟上,学校寄宿压力很大。一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基本设施建设不健全,生均面积严重不足。有的学校寄宿生人均不足1平方米,有的学校食堂、宿舍不能满足寄宿需要,多数学校没有基本的洗浴设施,厕所蹲位和基本条件不能满足学校需求。二是安全隐患较大。由于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建设滞后,宿舍、食堂严重不足,致使很多学校学生寄宿民居,长期在校外餐馆就餐,学生管理和食品卫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是编制紧缺,寄宿制学校缺乏专职管理人员。四是寄宿生课余活动内容尚显贫乏,校园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建议:

1、强化基础建设,完备基本功能。随着农村学校布局的调整,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宿舍、浴室、厕所、图书室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已势在必行,这些项目的实施按照过去乡办乡管、村办村管的模式已难以推进。因此改善寄宿制学校基础条件,完备其基本功能,提高寄宿生生活质量,应该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尽快实施。

2、增加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编制,充实后勤工作力量。

3、要建立寄宿制中小学管理工作评估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加强寄宿工作经验交流,促使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四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学校对寄宿生的凝聚力,努力把学校打造成名副其实的校园、花园、乐园、家园。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table> <tbody> 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10-02-03 复函时限:2010-04-30
/<tbody>/<table>

承办单位复函

<table> <tbody> 类别:B 陕西省教育厅签发人:张雄强 陕教函〔2010〕99号 对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23号
提案的复函/<tbody>/<table>

李启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陕南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基本功能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校生活设施条件,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每年投入大量资金来重点解决寄宿制学校基础条件不足的问题,我省自2008年起设立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以取暖为主的“全省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改造项目”,目标之一就是在有条件的地区重点解决农村中小学师生饮用水、食堂和餐厅、卫生厕所等生活设施短缺问题,使得项目学校做到安全取暖,生活设施功能完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寄宿能力显著增强。

2008—2009年,全省安排安康市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改造项目学校共计 103所,下达资金7196万元,其中中省补助资金6526万元。其投入的资金用于学校建设食堂及餐厅、浴室、厕所及购置取暖设备、学生用床、食堂灶具、饮水设备等。2010年,我省将积极争取各项资金,继续实施此项工程,重点解决好我省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短缺问题。

二、关于增加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编制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及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陕编发〔2002〕65号)规定,“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确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不超过16%、初中不超过15%、小学不超过9% 。”由于寄宿制学校数量的不断加大,学校对工勤人员、生活老师的需求不断增加,中央编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题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要求各地从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出发,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寄宿制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编制。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以陕编办发〔2010〕7号将此文件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地按照中央编办文件精神,在县域范围内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按照有增有减的原则,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要求,据此核定的编制必须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

三、关于建立寄宿制中小学管理工作评估制度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根据《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寄宿制学校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各地区具体负责各地区寄宿制中小学管理工作。要求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饮食管理、住宿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关于建立寄宿制中小学管理评估制度,我们将认真组织调研并督促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将此项内容纳入制度建设当中。

四、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问题

根据我厅《关于大力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市、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长“一把手”对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在努力加大校园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求各学校制定详细规划方案、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同时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体系,通过评价机制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评估等各种方式来加强我省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根据你们的建议,今后我们将密切关注全省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并努力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全省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使我省义务教育的教育事业取得更大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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