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壞售樓處沙盤被刑拘 “維權”毋變“侵權”

坐坏售楼处沙盘被刑拘 “维权”毋变“侵权”

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奔馳引擎蓋維權事件引爆輿論,導致各地模仿維權事件頻發。近日,南京一女子在維權過程中,因坐壞售樓部沙盤,被警方刑事拘留。

江蘇電視臺4月23日報道,4月21日下午3時許,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閱江樓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轄區某樓盤銷售部內,一女子坐在樓盤宣傳用的沙盤上維權,情緒十分激動。民警趕到現場瞭解到,該女子在樓盤買的房子還沒有交付,但從相關渠道得知,開發商之前承諾的三層玻璃,現在變成了單層玻璃,此外,小區也沒有做到人車分離。業主們都希望開發商能整改,但半年過去了,業主並沒有得到一個準確答覆。

警方進一步瞭解得知,該女子維權的問題在購房合同中並沒有明確的約定,並且雙方尚在協商當中。經民警勸說,女子最終從沙盤上下來,但沙盤模型已被損壞,經過維修方初步鑑定,沙盤的維修花費在五萬元左右。民警表示,女子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目前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致電閱江樓派出所,一工作人員稱,女子維權坐壞沙盤被刑拘一事屬實,派出所無權接受採訪,具體情況要向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瞭解。記者隨後致電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電話一直無法接通。涉事樓盤售樓處一女性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事發時她在休息,不瞭解詳情,其他同事已下班,無法接受採訪。

無獨有偶,4月19日,江蘇丹陽市一家4S店內,一年輕女性疑因車輛質量問題,坐在4S店一輛待售轎車的引擎蓋上,導致引擎蓋被坐癟一小塊,涉事4S店隨後報警,目前警方仍在調查處理中。

>>律師說法

“按鬧分配”不正常 維權方式不當會觸犯刑律

消費者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如何依法維權?“按鬧分配”真的是維權最佳選擇嗎?南京警方刑拘維權女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華商報記者採訪了相關律師。

坐引擎蓋維權不可複製

應通過正規程序依法維權

北京知名律師周兆成認為,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奔馳引擎蓋維權事件的成功解決,導致各地模仿維權事件頻發。有些消費者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就紛紛效仿,希望把事情鬧大,可以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媒體的關注,輿論的監督。一定程度上,這給大家做了一個錯誤的示範,消費者還是要通過正規的程序依法維權。千萬不能還沒有走正規程序,就指望“按鬧分配”,這是不正常的。另外,呼籲有關部門可以多關注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商家要敢於亮劍!

周兆成稱,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維權本無可厚非。但是,維權坐癟引擎蓋、坐壞沙盤,不僅尷尬,更違法。維權變侵權,關鍵就是度。不當維權明顯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維權行為,輕則賠償損失,重則還會被刑事拘留。這樣的維權代價實在太大,教訓深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諶江濤律師認為,“坐引擎蓋”“坐沙盤”這些維權模式只有弊沒有利。消費者之所以認為這樣的維權模式好,是因為西安奔馳女車主的維權很快就取得了滿意的結果,比起訴訟、找相關機關投訴效率高並且效果也好,但是卻忽略了奔馳女車主之所以維權成功,本身是一個偶然事件,其維權成功的模式並無法複製。選擇此種模式維權,輕則有可能會因為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而被處於治安拘留並處罰款,重則稍有不慎還可能會認定為軟暴力,有可能會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刑事犯罪。因此,他不建議消費者選擇此種維權的方式。

謹慎選擇維權方式

損毀他人財物屬非法行為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程雪同樣認為,奔馳女車主的維權事件是個案,不可複製亦不可效仿。消費者在合法權益被侵害時,應選擇這幾種維權途徑:首先與商品生產者、商品銷售者、服務提供者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或者由行政機關行使其行政職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較大財產損失的也可以直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若貿然採取其他行為造成對方損失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建議廣大消費者謹慎選擇維權方式。

程雪認為,坐引擎蓋、坐沙盤的行為雖然外在表現是消費者在維護合法權益,但這些行為的行為對象是他人的合法財物,若造成他人合法財物的損失,即屬非法行為。一旦對方報警,可能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甚至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刑事責任。如果達到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刑事立案標準,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刑事拘留。西安張警官介紹,在我省,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刑事立案標準是5000元(含)以上。

諶江濤認為,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正確的維權方式應該是訴諸法律。而為什麼這麼多消費者選擇了坐引擎蓋、坐沙盤等形式來維權,而不願意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呢?他覺得需要反思我們的法律規定,如訴訟週期長、律師費不由敗訴方承擔,沒有懲罰性條款等,這些問題都是消費者不願意陷入訴訟的原因。當然,並不能因為法律上一些不完善,就代表我們可以不遵守法律,否則當所有人都不相信法律、都不遵守法律的時候,相信每個人都會是受害者。因此,他更期待法律的完善,讓消費者都能自願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無奈的選擇通過這樣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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