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
臨沭法院對一起房屋騰退案件
進行強制執行
在當地公證處的全程見證下
歷時8個多小時
終於將被執行人
作賓館經營用的19間房屋
全部騰空並完整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至此,這起歷時3年多的糾紛
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案 情 回 顧
2012年10月,該案申請執行人某公司與王某彭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某公司位於一處農貿市場三樓的房間出租給王某彭,並約定了租賃期限和租金。王某彭支付租金至2014年11月29日,實際經營一年後,又將涉案房屋轉租給曹某明經營賓館。因王某彭長期拖欠租金,某公司於2016年初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拖欠的租賃費。
該案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申請再審等訴訟程序,最終,因某公司始終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租賃合同被判決無效,
王某彭參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支付標準支付拖欠的租金,曹某明被判令限期騰出房屋並返還某公司。判決生效後
曹某明並未主動履行騰退房屋的義務
該案執行法官多次找曹某明做工作
均未取得實質進展
臨沭法院依法發出公告
限期清空房屋
否則將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曹某明對此仍置若罔聞
於是臨沭法院組織強制執行
進行現場騰退
現場直擊
執行現場是一處已長期停止營業的賓館,因房間內遺留空調、熱水器、電視、電腦、床、床品等大量物品,清理難度較大,被執行人又並未依法到達現場,因此,在公證處對房間內物品逐一登記造冊並予以標記、錄像後,由專業人員對房屋進行了騰空,該案依法執結。
有關媒體也現場見證了這一執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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